摘要:
燃油税改革呼之欲出,为较好地处理改革所涉及的各相关利益分配关系,我们认为改革应遵从纵向和横向的平衡,实现中央对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转移支付。
第一,中央统一征收燃油税,并与地方共享。目前我国公路包括国道、省道以及地方公路。燃油税不但要为国家道路建设提供资金,还要支持地方公路建设。因此,燃油税应采取税收分成制,作为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各占一定比例共享。将燃油税作为共享税既有利于地方政府安排财政收支,又有利于中央的宏观调控。一方面,应由中央统一征收,防止因为各地税源的不合理流动发生逃税现象。另一方面,应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财权以及广泛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
第二,地方分享部分的再分配。对于地方分享部分,先抽取90%以上根据各省公路的客流量进行再分配。客流量作为燃油税核算的标准,能够体现“多用路,多烧油,多纳税;少用路,少纳税;不用路,不纳税”的公平原则。同时,在客流量的统计方面采用独立的统计方式,加大监控力度,防止各省虚报客流量造成实际利益的分配不均。剩余10%的地方分享部分用于补贴财政能力薄弱、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省份。对于公路建设落后的省,仅根据客流量来分配燃油...
燃油税改革呼之欲出,为较好地处理改革所涉及的各相关利益分配关系,我们认为改革应遵从纵向和横向的平衡,实现中央对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转移支付。
第一,中央统一征收燃油税,并与地方共享。目前我国公路包括国道、省道以及地方公路。燃油税不但要为国家道路建设提供资金,还要支持地方公路建设。因此,燃油税应采取税收分成制,作为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各占一定比例共享。将燃油税作为共享税既有利于地方政府安排财政收支,又有利于中央的宏观调控。一方面,应由中央统一征收,防止因为各地税源的不合理流动发生逃税现象。另一方面,应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财权以及广泛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
第二,地方分享部分的再分配。对于地方分享部分,先抽取90%以上根据各省公路的客流量进行再分配。客流量作为燃油税核算的标准,能够体现“多用路,多烧油,多纳税;少用路,少纳税;不用路,不纳税”的公平原则。同时,在客流量的统计方面采用独立的统计方式,加大监控力度,防止各省虚报客流量造成实际利益的分配不均。剩余10%的地方分享部分用于补贴财政能力薄弱、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省份。对于公路建设落后的省,仅根据客流量来分配燃油税必然会抑制其公路建设的发展,应适当采用税收平衡的方式以扶助该省公路的建设和养护。
燃油税转移支付的数额、支付形式、方式、监督管理、预算和决算等,都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以保证实施的规范性和实现公平、公开、透明。
责任编辑 王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