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国就业再就业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进度与任务比较协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据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快报,1-12月份,全国累计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20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4%,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历史最好水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1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15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3%;全国99.9%的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四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比去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将就业工作摆到经济社会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不断扩大就业规模。经济发展是拉动就业的火车头,扩大就业归根到底要靠经济的发展。但是,不同的经济结构对就业的拉动能力是不同的。只有实现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才能真正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2007年以来,国家把扩大就业作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因素,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确立并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提高了对就业的拉动能力。一是注重加大对有利于扩大就业的产业发展的投入,在新建项目立项的同时,充分考虑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长,实现了就业增长和经济发展双赢。二是制定并实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传统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增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三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进一步拓宽了就业空间。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创业、鼓励灵活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四是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改进就业服务和强化职业培训,努力拓宽就业空间。同时,增加并提前分配下拨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建立实施“以奖代补”新机制,为各地落实政策、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07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同比增长11.5%,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而且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弹性不断提高,呈现出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二、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专项服务行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服务是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的有效手段,2007年以来,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逐步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得到强化。一是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供求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完善对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三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支持并规划发展各类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四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如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国组织实施上门送政策、入户送岗位、按需送服务、贴心送补贴等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于春节后农民工外出求职高峰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以“进城求职,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于5月下旬民营企业用人旺季,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于9月初高校毕业生集中就业之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等等,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加强职业培训,大力推进技能劳动者培养,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技能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重要基础;而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劳动者,更是缓解我国当前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有效途径。2007年以来,各地进一步全面推进职业培训工作,加大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全年新培养32.1万名技师和高级技师、142.9万名高级技工,并带动中级、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全年培训超过60万人,并对有创业愿望和具有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提供指导、资金等服务;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全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超过600万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培训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800余万,促使其掌握职业技能后顺利实现转移就业。
四、稳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维护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国是个农业大国,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始终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起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思想,统筹做好城乡劳动力就业工作。一是通过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拓展农村的就业领域,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二是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实行政府搭台、市场推动、信息引导、规范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用人单位与培训机构的协调配合,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有效配置。三是组织开展部分城市春运期间企业用工信息调查并及时发布,引导进城求职农民按需有序流动就业。四是切实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着重解决好拖欠克扣工资、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五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城乡就业一体化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就业矛盾和压力没有根本缓解,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仍将相当繁重。党的十七大将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确立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八项措施,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就业促进法》,确立了就业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位置,强化了政府的法定职责,并将积极就业政策法制化,为解决好我国的就业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这两件大事,对我国就业再就业工作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将指引我们为做好新时期的就业工作奋发进取,勇往直前,争取更大的成就。
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0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与上年相比,城镇新增就业指标数增加了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降低了一个百分点,这一增一减,加大了就业工作的难度。同时,还要实现转移农业劳动力900万人,创业培训40万人,再就业培训400万人,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40万人。
为完成这一目标任务,要以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实施《就业促进法》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全力推动创业促就业,着力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推动城乡统筹就业和素质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做好培训就业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 戴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