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不断扩大,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年增加,给我国农村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但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有的地方由于监管不力,致使各种违纪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损害了党的形象,侵害了农民利益。本文从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角度,谈谈如何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
(一)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要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全面清理、完善现有的各项支农资金和农业财政管理制度,及时填补制度建设上的“空白”。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机衔接,将支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把农业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等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要按照创新财政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行公式法、因素法、绩效法等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方式,推行专家评审制度和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支农资金分配新机制。要科学界定公共财政支持“三农”的范围,充分运用直接投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财政贴息、信用担保、政...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不断扩大,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年增加,给我国农村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但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有的地方由于监管不力,致使各种违纪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损害了党的形象,侵害了农民利益。本文从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角度,谈谈如何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
(一)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要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全面清理、完善现有的各项支农资金和农业财政管理制度,及时填补制度建设上的“空白”。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机衔接,将支农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把农业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等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要按照创新财政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行公式法、因素法、绩效法等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方式,推行专家评审制度和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支农资金分配新机制。要科学界定公共财政支持“三农”的范围,充分运用直接投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财政贴息、信用担保、政策保险等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是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到财政支出管理中,尽快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为核心、以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结果为导向的支出考评机制,逐步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过渡。
(二)坚持“三个结合”,实施标本兼治
一是坚持依法审计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目前各级检察、审计机关无法对财政支农资金实施全覆盖的办案和审计,因此,必须运用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和支农资金管理手段,开展经常性的重点检查、全面自查,以对支农资金监督管理形成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强化整改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寓整改于管理之中。要理性分析当前支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普遍性问题要在制度建设和执行上下功夫,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在机制上下功夫。通过两者的有机结合,逐步把财政支农资金纳入到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是考核奖励和违规惩处相结合,建立激励机制。运用财政支农专项绩效考评结果和财政支农工作量化考核结果,大力表彰执法严格、管理规范、绩效明显的各级财政部门。运用审计成果、财政监督检查结果,严肃查处财政资金违纪违规行为,建立违纪违规事项通报制度。同时,将上述两个方面的因素综合反映在资金分配上,建立绩效分配新机制。
(三)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发挥财政资金集聚效益
从2006年起,湖北省开展了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京山县通过1000万元的中央财政引导资金,集聚了5975万元财政和社会投入,用于国宝桥米“一代米”项目,有机稻定单收购价格每斤比一般水稻高出1.5元,项目区人均增收700元;大冶市1000万元的中央财政引导资金,集聚了6613万元财政和社会投入,围绕3000万只肉鸡加工项目,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已达年出笼500万只的规模,带动养殖户增收效益明显。2007年,湖北省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下一步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扩大支农资金整合成果,切实发挥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四)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建设“透明财政”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要求,推行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推行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制。凡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情况,除少数涉密的外,都要在网上公开,形成社会监督机制;凡涉及到村到户支农惠农资金,都要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自觉接受农民监督。对农民反映的问题,要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查,不姑息迁就,把“群众利益至上”的观念落在实处。
责任编辑 王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