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民生投入,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财政工作将按照“科学发展、关注民生、改革创新、依法理财”的总体思路,谱写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新篇章。
科学发展科学发展,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平衡、可持续增长。财政部门要促进科学发展,必须切实转变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方向和手段。
在支持的方式上,继续实施“三个转变”,即坚持由支持政府办企业向支持政府建环境转变,由直接支持向间接支持转变,由资金支持为主向政策支持为主转变。
在支持的方向上,着力促进“四个协调发展”。一是支持新农村建设,着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努力增加支农资金投入,整合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资源,逐步提高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调整支农资金使用方向,逐步增加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的投入。重点是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
财政部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民生投入,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财政工作将按照“科学发展、关注民生、改革创新、依法理财”的总体思路,谱写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新篇章。
科学发展科学发展,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平衡、可持续增长。财政部门要促进科学发展,必须切实转变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方向和手段。
在支持的方式上,继续实施“三个转变”,即坚持由支持政府办企业向支持政府建环境转变,由直接支持向间接支持转变,由资金支持为主向政策支持为主转变。
在支持的方向上,着力促进“四个协调发展”。一是支持新农村建设,着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努力增加支农资金投入,整合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资源,逐步提高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调整支农资金使用方向,逐步增加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的投入。重点是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农机作业股份合作社和优质粮食产业带建设等投入,不断提高全省粮食生产能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和外向型农业发展;支持农业科研与推广,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支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农民节能省地新型住房和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二是支持市县壮大经济实力,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促进市县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各项政策,对于资源贫乏、发展滞后的市县给予重点扶持,实施好市县退出转移支付范围的奖励办法,促进市县抓好财源建设,增强“造血”功能。扶持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财源建设项目,促进项目投产达效。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将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与促进主体功能区发展紧密结合,对经济发展滞后,财力相对匮乏的市县给予重点倾斜,鼓励和支持资源型城市加快转型;继续实行省对县乡的奖补政策,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建设,着力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套设施;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引导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合理流动,不断提高文化软实力。支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四是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全面启动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公益性地质勘查和矿山生态恢复补偿保证金征收工作;增加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加快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采取补助与贴息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投入力度,支持发展循环经济。
在支持手段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税收、人才、担保、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机制,支持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关注民生关注民生,就是按照以人为本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扩大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财政部门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努力使全体人民享有物质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各项权利。一是实现学有所教。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城乡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二是实现病有所医。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加大城乡特困群众大病救助力度;改善市县公共卫生基础条件,夯实公共卫生发展基础。三是实现老有所养。继续加大对农村敬老院改造的投入,加快改善农村五保户居住条件;保证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进程。四是实现业有所就。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支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加大省、市级财政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就业率。五是实现贫有所济。进一步加大分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六是实现住有所居。通过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从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等办法,加快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就是按照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顺应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发展方向,继续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并不断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和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完善部门预算改革,加快建立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职级情况基础数据库,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探索编制公共资产收支预算,将省直在哈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办公用房大中型修缮预算保障机制试点范围,加大推进市县部门预算改革力度,2008年市县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不少于80%。深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市县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模式转轨工作;扩大省直单位公务卡消费试点范围;继续推进“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模式,省本级扩大到所有非税收入项目,市县级继续扩大改革试点单位和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对部门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实行政府采购;加大推进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力度,扩大工程项目采购规模;实行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深入研究支持全省商业银行做大做强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研究组建全省农村合作银行财政政策。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整合工作,在省直单位探索建立资产调剂整合机制,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推进市县行政事业资产资源整合与运营工作,提高资产资源使用效益。二是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将比较明确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编入各级财政年初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安排的规范性;加快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担保代偿风险财政补助等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依法理财
依法理财,就是按照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财政部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就是要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切实做到依法理财,尽快建设“法治型”财政。一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深入贯彻实施《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加强财政立法工作,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规范财政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政策;加强财政执法工作,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财政行为。二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研究制定《全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确保各项财政资金都能按规定使用。三是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牢固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形成专职财政监督机构、财政业务机构共同监督的格局;强化监督手段,在金财工程框架内,加快建立财政系统内部的业务信息平台,提高监督效果;加强会计监督,规范财经秩序;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不断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作者为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