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农业政策称为共同农业政策,其主要目标是促进生产发展,强调质量和食品安全性的提高;稳定市场价格;提高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对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的保护等等。2001年,欧盟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方面的支持总额为840亿欧元,按当时汇率折合为950亿美元。具体项目如下:
第一,市场支持政策。市场支持政策属于黄箱政策。1992年以前,欧盟农业政策的核心是干预收购政策,其原理与我国实行的保护价收购或最低收购价格收购相同,但在设计上更为周密,执行上更为严格。一是政府对于各种主要农产品制定出保护价格,一旦市场价格低于这个价格水平,政府就开始进行收购,使得市场价格不再继续下降。二是保护价格每年确定一次,涉及到几乎所有主要产品,包括谷物、油料、糖、葡萄酒、牛奶及制品、各种肉类等。三是同一产品,欧盟内部各个国家的保护价格水平是相同的。四是政府出资按保护价格买断产品,并退出国内市场流通。五是政府付费委托储藏。政府并没有单独的仓储设施,把所购买下的产品委托给普通的私人仓储公司或者农民合作组织代为储藏,政府支付相应的储藏保管费用。这些受政府委托储藏产品者并不拥有该产品的所有权,如何处置这些粮食,完全听从政府的指令。六是保护收购总量无上限,有下限。保护性收购总量上不封顶,由于企业只是依政府指令具体执行收储,所需费用均由政府承担,所以也就没有企业拒收现象出现。保护收购数量有下限,一次出售的粮食数量太少了不行。每一次收购,政府都要派专门的人员进行核实。20世纪90年代中期,欧盟规定的粮食保护性收购数量下限是每次至少180吨。欧盟2001年市场支持政策支出358.6亿欧元。
链接
市场政策主要是指政府通过保护性收购价格政策,来抬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使得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市场均衡价格的水平上,以此来保护农民利益,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国家财政用于这类政策的支出包括:收购资金及利息,储藏费用,储藏损失与品质下降损失,购销价格倒挂损失等。按照世贸组织规则,这类政策属于黄箱政策,属于世贸组织谈判中要限制和削减的对象。
第二,直接补贴政策。1992年以后,欧盟对其农业政策进行了三次重要改革,总体方向是减弱市场支持政策,政策目标发生了变化,开始限制产量、限制牲畜头数,为弥补农民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引入了直接补贴政策,这就是蓝箱政策。其特点是按固定的面积和产量进行补贴。补贴的基本原理很简单,但是具体操作方法十分繁琐,对各种情况的规定也十分详尽。获得这种补贴的条件是:规模较大的农场(谷物生产总量超过92吨)必须将10%的土地休耕(休耕的土地获得休耕补贴);规模小于上述标准的小农场,不要求休耕。农民根据每年种植的各类作物面积的多少申请面积补贴,每公顷面积的补贴额各种作物之间有所不同,不同地区也不同。因为补贴标准是按照每吨补贴额与平均单产来确定的。同一种作物在不同的成员国、不同的地区也不一样,因为各个地区的单产不一样。计算单产时,不是具体到某个农户,而是按一个地区的平均产量。在德国,基本上是以州为单位来计算平均单产,个别州的不同作物分为两个或更多的地区计算平均单产。2001年谷物补贴大约为300美元/公顷。有享受补贴权利的土地面积是按基础面积计算的,基础面积是1989-1991年三年的平均值。如果一个地区某年的实际种植面积大于基础面积,则单位面积实际补贴额按超过的比例减少。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地区的补贴总量是固定的,种植面积和产量越高,单位补贴水平就越低。2001年欧盟蓝箱政策支出为237亿欧元。除了蓝箱政策之外,欧盟也还有其他形式的直接补贴,如对家庭农场投资(土地平整、购买农机具和建筑物)补贴53.6亿欧元,对各种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补贴55.2亿欧元,对烟草、饲草和牛奶的专项补贴24.1亿欧元,以及农业信贷、农业保险、灾害救济、提前退休补贴等等。各种直接补贴合计为424.8亿欧元。
链接
直接补贴政策指各种财政性扶持政策,包括价格支持政策和出口补贴政策等。按世贸组织规则分为黄箱政策、蓝箱政策和绿箱政策三类。与当年面积、产量或者价格相挂钩的直接补贴属于黄箱政策;与当年面积相挂钩但对面积、牲畜头数或生产总量有限制的直接补贴属于蓝箱政策;与当年的面积、产量或价格无关的直接补贴属于绿箱政策。从补贴的主要目的和效果来看,也可划分三类:一是促进农民增收的直接补贴政策;二是促进农业生产的直接补贴政策;三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直接补贴政策。我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均属于第一种形式的直接补贴;农机具购买补贴属于第二种形式的直接补贴;而退耕还林补贴则属于第三种直接补贴。
第三,政府公益服务支出。西欧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对农业的公益性服务,包括农业研究、农业推广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市场促销与认证服务等。西欧各国都有比较强大的政府农业科研机构,包括大学里的研究所和独立的农业科研院所,研究设施条件先进,研究经费充足。2001年度欧盟的农业科研经费为7亿欧元。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方面,西欧也有着悠久的传统,近几十年来更是不断发展,从初期的一般性技术推广发展到针对具体每个农场的需求,提供技术、管理、营销等全方位的咨询服务。2001-2002年度推广咨询和培训服务的支出为3.8亿欧元,政府服务的支持合计为45亿欧元。
第四,基础设施建设。欧盟除了上述对农民进行农场设施建设提供补助之外,还直接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排水干渠、供水供电、农场道路、水库、防洪等。政府在这些方面的扶持,对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具有长期性促进作用,因为这些方面的投资具有累积效应,当年投入不仅对当年发挥作用,而且会在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持续发挥作用。欧盟2001年用于农业基础设施的支出为11.4亿欧元,这个数额没有包括以直接补贴方式提供的农场投资补贴53.6亿欧元,也不包括对一般性的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如乡间道路,因为欧盟的城乡一体化水平很高,城乡基础设施的界限比较模糊。
欧盟的农业扶持政策大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表现在生产总量、贸易额、单产和劳动生产率水平都大幅度提高,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更为明显。80年代末期以后,由于农产品出现过剩,市场支持政策减弱,同时采取了一些限制生产发展的措施,使得生产的增长速度减慢,有些产品生产甚至下降(主要是由于减少了种植面积)。但由政府在科研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继续给予支持,各项农产品的单产水平仍然继续提高,农业不断发展。
同美国、澳洲和南美国家相比,欧盟的农业生产条件与我国更相似一些。欧盟政府促进农业发展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这些经验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价格支持政策,提高农民增加生产的主观积极性;二是通过科研创新、推广服务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增强农民提高生产水平的客观可能性。用更通俗的语言说,前者是调动积极性,后者是提高生产能力。欧洲发展农业政策的成功,也大大促进了农村区域的健康发展。由于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供给由不足变为有余,从而可以拿出更多的土地资源进行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的多功能性得到了更好的发挥,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的发展,农村区域的生活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使城乡一体化程度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 王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