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金莲淑 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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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深化机制建设,关注政策执行,2006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成效显著
2006年,各专员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推进业务机制建设,加强对财政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和财政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收支情况,突出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和成效。共受理各种审核审批事项涉及金额4482亿元,完成16000多个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备案和年检工作,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433亿元,共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911亿元,挽回损失150亿元。同时向被监管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大量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财政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全年,各专员办就地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由2005年的4项扩大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石油特别收益金和国家留成油变价款等8项,并将上述项目纳入了财政部收入收缴改革范围;对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部门预算审核授权,分别扩大到广州、武汉等6个海关和上海、甘肃等6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增授权开展了储备石油费用审核等项目。
(一)围绕财税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监督,专员办工作层...
一、深化机制建设,关注政策执行,2006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成效显著
2006年,各专员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推进业务机制建设,加强对财政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和财政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收支情况,突出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和成效。共受理各种审核审批事项涉及金额4482亿元,完成16000多个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备案和年检工作,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433亿元,共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911亿元,挽回损失150亿元。同时向被监管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大量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财政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全年,各专员办就地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由2005年的4项扩大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石油特别收益金和国家留成油变价款等8项,并将上述项目纳入了财政部收入收缴改革范围;对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部门预算审核授权,分别扩大到广州、武汉等6个海关和上海、甘肃等6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增授权开展了储备石油费用审核等项目。
(一)围绕财税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监督,专员办工作层次不断提高
2006年,各专员办自觉地把工作着力点调整到国务院和部党组关心的工作重点上,工作呈现诸多亮点,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的主观能动性,工作层次不断提高。
1.为落实国务院将2004年度进口小麦转为临时储备小麦的批示精神,有27个专员办对进口转储备的866万吨小麦的入库成本进行了核查,共涉及中转港口23个、实际储存库点424个、小麦入库批次957批。核减成本3.17亿元,进一步摸清了转储进口小麦的成本构成,为财政部拨付资金提供了决策依据,也为今后进口小麦成本提供了详细的参考标准,为加强国家储备粮管理奠定了基础。
2.为落实温家宝总理对有关人民来信的批示精神,财政部会同审计署组织部分专员办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和农户,对举报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有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核查结果的整改工作,绝大多数问题都已得到了纠正处理,被挪用的资金基本追回,滞留的款项已补发给农民,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结合近年来对支农资金的检查情况,专员办对目前支农资金在“申请、审批、拨付及使用”等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梳理,提出了“整合支农资金,建立科学透明的资金分配制度,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等政策建议。
3.部分专员办参与了对华棉管理中心的核查清算工作,共清理核查各类财政资金6.2亿元,核实了华棉管理中心的资产情况,促进了中央财政资金的及时收缴和划转,为实施对华棉管理中心债权、债务的清理和注销工商、税务登记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4.稳步加强和推进国有金融资产监管。一是对汇金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有限公司、汇达资产托管公司资产财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的管理问题,引起了财政部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二是对国家开发银行部分分行资产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开行系统的资产质量、风险、信贷规模结构对地方政府未来财政收支的影响等进行了深入调研,进一步加强了政策性银行监管;三是对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进行了检查,查出项目单位骗取并挪用贷款等严重违规问题,为研究和推进金融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
5.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结合检查对科技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分析评价,为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调整和优化科技项目资金分配奠定了基础,也为专员办参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积累了经验。
(二)密切关注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充分发挥决策参谋作用
1.为配合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继2004年之后,部分专员办又对11个省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时间开征和未按规定范围收费的问题较为严重,部分地区还存在越权减免缓征土地有偿使用费、违规设立过渡户、先批地后缴费、违规使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现和纠正,为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修改出台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管理办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2.为保障“三奖一补”政策顺利实施,部分专员办继续对“三奖一补”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了核查,抽查面扩大至20%,其中选取16个2005年已抽查的困难县进一步核查,并结合省管县、乡财县管、缓解县乡债务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开展综合检查和调研,进一步关注“三奖一补”政策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中的长期效应。
3.采取跨省交叉检查的方式,对2005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决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10个省(区)本级、24个地(市)、59个县(区)的财政、税务、社保经办机构及部分企业。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在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方面,存在收入征缴不力、挤占挪用资金、多头开设账户、基金决算信息不真实等违规问题。通过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及原因分析,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材料。
4.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稳定运行,专员办对地方申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进行了审核。通过抽查农户缴费、查看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会计核算、走访农户,发现个别地区存在虚报人数、违规缴费、管理不规范、运行成本偏高等严重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政策的建议。
5.为了解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和天然林保护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对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桃山林业局森林资源流转收入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对部分重点国有林区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和改进管理的建议。
(三)服务财政管理,提高了财政分配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对2005年度中央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财政补助资金开展了清算审核,剔除不符合享受中央财政补助条件的下属企业26户,剔除不符合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条件的11.5万人次,核减申请资金5939万元。
2.部分专员办对129户中央直属垦区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抽查。资产总额195亿元,占清产核资企业资产总额的39%,剔除了不合理资产损失,并围绕农垦企业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政策建议。
3.有6个专员办就地对54户物资储备机构2004、2005年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占用、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既摸清了物资储备单位的家底,又发现物资储备企业包干体制、预算管理体制、企业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为顺利推进国家物资储备系统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材料。
4.部分专员办对人民银行6个分行2005年预算执行和资产财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大量账外资金和账外资产,全面掌握了人民银行预算管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行预算管理奠定了基础。
5.部分专员办对国税机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进行了审核,发现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存在严重的虚列和挪用“三代”手续费、扩大列支范围等问题,为今后年度财政部审核批复国家税务总局部门预算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基础数据。
6.有17个专员办就地对原交通部门车购税稽征机构的资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地区车购税稽征机构资产负债反映不实,存在少报资产和负债、大量经费和资产被交通部门使用、划转前突击列支费用等问题。通过检查,保证了车辆购置税稽征机构资产移交的准确性。
(四)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会计监督权威逐步确立
各专员办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社会热点,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会计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强化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加大会计监督力度。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81户企业、36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检查国民经济基础行业和支柱产业的中央企业集团,涉及电力、钢铁、石化、电信等行业;检查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检查证券资格事务所和部分中小事务所。发现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私设账外账、会计信息失真等大量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查补入库税款12亿元,为加强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2.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增强会计监督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对2005年查出的存在严重会计造假的中国华源集团及10户下属公司分别予以通报并罚款的处罚,追究了有关企业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对94户违规企业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责令其如实调账补税并认真整改。对违规的29家会计师事务所做出暂停经营业务、没收罚款、警告、责令整改等处分,并对45名违规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暂停执业和吊销证书等处罚。对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处罚,在业内外引起了较大反响,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二、充分认识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重要性
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方面可以发挥的作用是其他部门替代不了的。
——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是适应政府转型、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时代要求。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担负着加强财政管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等行政职责。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要坚持围绕社会和经济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深入整顿规范财经秩序,充分发挥纠偏和预警功能,尽可能创造公平市场环境,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要以自身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环境保护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是提高政府执行能力、促进健全公共财政制度的客观需要。财政政策体现着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体现着公共财政制度的发展方向,对引导、调控、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财政政策,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政策不偏离、不打折扣,确保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财政监督与专员办的重要职责。随着改革的推进,还会有大量的新政策要出台,新业务要开展,需要财政监督和专员办牢固树立为财政改革和管理保驾护航的意识,进一步加大对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监管信息,为国务院和财政部进一步调整和落实执行政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意见,确保财政政策发挥效应,促进健全公共财政制度。
——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是加强财政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选择。各专员办在工作中必须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出发点,积极参与推进各项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随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逐步到位,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将更多地向基层和农村倾斜,中央财政资金的监管重心也将随之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部党组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紧紧围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好专员办业务机制建设中确定的各项监管工作。
三、找准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着力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需要财政监督和专员办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职责,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中找准发挥作用的着力点。
——要在做大经济财政“蛋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方面发挥作用。各专员办要主动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切实加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和税收征管质量的检查调研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监缴,逐步实现对中央收入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努力建立稳定持续快速增长的财政收入保障机制。一是要加大对财税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的调查监督,重点关注促进自主创新、支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等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财税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地方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财政政策情况,地方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及时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完善财税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健全和完善中央税收收入的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制度,加强对税收征管和政策执行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通过资料收集、报表分析、收入报告、情况反映、纠正偏差、推动整改等各个环节实现对中央税收的全程动态监管。三是实现中央非税收入的统一规范管理,研究建立财政部、专员办、征收部门、国库、代收银行之间收入收缴信息网络平台,并结合中央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逐步将适宜专员办征管的中央非税收入全部纳入专员办征管范围,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优势,不断做大经济财政“蛋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要在关注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作用。要特别关注农村和城市弱势群体,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同沐公共财政阳光,确保全体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一是服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充分发挥作用。随着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的加大,要探索开展绩效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服务完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促进建立中央财政资金监督调研机制。要加强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调研,通过对重点专项财政资金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和调查分析,对中央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总体情况实施动态监控,保证财政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切实到位。三是服务完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促进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专员办要在核实基础数据、调查反馈情况方面多下功夫,为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责任,明确规范转移支付,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提高基层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在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方面发挥作用。一是重视加强预算审核监督。要不断扩大专员办部门预算审核范围,逐步将审核工作覆盖“三会”、税务、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所有中央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要建立专员办与财政部内业务司之间预算审核成果利用情况的信息沟通反馈机制,通过上下互动,协调配合,逐步建立起完整的预算审核审批监管体系。二是要围绕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审核。要以银行账户管理为平台,逐步实现通过网络技术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资金安全、合规、有效性的动态监管。要进一步研究扩大国库直接支付资金的审核范围,加强对授权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逐步将全部中央专项支出纳入审核范围。三是探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日常监管。要配合财政部有关司局积极探索对中央二级及二级以下行政和事业单位资产财务进行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有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将财政部的行政和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办法落到实处。促进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四是要探索建立专员办参与业务司决算会审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要在履行政府监管职责,促进社会和谐有序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参与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随着收入分配改革的逐步深入,专员办要积极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主动对有关地方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和垄断企业开展规范工资、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或调查,确保中央的改革目标落实到位,巩固改革成果。二是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的行政监督,构建法制规范、职责明晰、运转协调、监督高效的会计监督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会计监督层次和效果。要紧紧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任务,更好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选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企业或行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整顿和规范会计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真实的基础信息,构建和谐公平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增强政府对会计领域的监管能力。三是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关注金融风险防范。要适应金融改革的需要,加强金融资产和财务会计的监管,进一步拓展监管思路和方法,快速反映监督检查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提出加强金融监管的对策建议,提高财政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建立安全高效稳健的金融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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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