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楼继伟 财政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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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财政部门围绕本届财政部党组提出的“做大一个蛋糕、调整两个存量、推进三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的总体思路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税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完善税收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巩固了1994年税制改革成果,使税收制度更加科学和完善,促进了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加快推进税制改革步伐
(一)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减缓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向国务院建议适当调整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2005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修订后的税法将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人。月提高至1600元/人.月。此项政策大大减轻了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负担,部分解决了城镇居民生计费用税前扣除不足问题。据静态测算,全国只有大约26%的工薪阶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静态测算,国家财政收入每年...
200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财政部门围绕本届财政部党组提出的“做大一个蛋糕、调整两个存量、推进三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的总体思路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税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完善税收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巩固了1994年税制改革成果,使税收制度更加科学和完善,促进了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加快推进税制改革步伐
(一)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减缓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向国务院建议适当调整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2005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修订后的税法将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人。月提高至1600元/人.月。此项政策大大减轻了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负担,部分解决了城镇居民生计费用税前扣除不足问题。据静态测算,全国只有大约26%的工薪阶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静态测算,国家财政收入每年将因此减少280多亿元。
(二)完善消费税制,充分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为进一步发挥消费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配置、引导生产消费等方面的作用,围绕逐步增强消费税鼓励资源节约、促进环境保护和调节消费的作用,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广泛的征求意见,从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消费税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一是对消费税的应税品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一方面,新增加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税目,并将原来的汽油、柴油两个税目和新增加的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油品作为成品油的子目;另一方面,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经过调整后,消费税的税目由原来的11个增至14个。二是对原有税目的税率进行有高有低的调整。涉及税率调整的有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税目。
(三)全面取消农业税,落实中央惠农政策。2003年,安徽省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4年,黑龙江、吉林两省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另外11个粮食主产省(区)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其余省区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2005年,全国28个省免征农业税,2006年,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提前实现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目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
(四)颁布实施烟叶税条例。为贯彻落实“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烟叶农业特产税适时并入工商税种”的中央决策精神,促进烟叶产区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地方财政利益,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替代烟叶农业特产税的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为贯彻落实新烟叶税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对河南、湖南、云南和贵州等烟叶主产省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对烟叶税条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解释。
(五)修订完成车船税条例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长期以来,我国车船税一直延用内外两套税制,并存在税额明显偏低、免税范围不尽合理等问题,基于以上情况,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经过多年工作,形成了车船税条例修订草案。2006年12月27日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该草案,12月29日,国务院第482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合并了两个税种,将车船税定性为财产税,调整了税目分类、税额标准和减免税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财税部门研究提出了调整土地税的税收政策方案,并上报国务院。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1日发布483号令,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新《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内容主要是大幅度提高了税额标准,将外资企业纳入土地税征税范围,对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土地保有环节按统一标准征收土地税。
(六)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等重大税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一是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于2006年8月23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年前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二是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成效显著。据统计,自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的两年时间里,东北地区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93.46亿元,抵减欠税4.39亿元、退税59.76亿元,留抵税额29.29亿元。为中部老工业基地城市试点改革和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开积累了宝贵经验。三是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完善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和加工贸易政策。自2006年9月15日起调整部分出口商品增值税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取消煤炭、天然气和“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钢材、纺织品等容易产生贸易摩擦的大宗出口商品和个别不宜取消出口退税的“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高部分高科技产品和农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所有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并对这类商品按一般贸易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四是深化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改革,研究完善物业税改革方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继2003年率先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了模拟评税试点后,2005年又选择在北京、重庆、江苏、宁夏、辽宁和深圳六个地区扩大模拟评税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验证了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的可行性与适用性,初步测算了税率水平,分析了负担变化情况。2006年,在认真总结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税的具体改革方案,并形成了物业税评税规则,为2007年物业税在部分地区实行实转试点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五是积极推进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社会保障税等其他税种的改革进程。其中,资源税方面,按照“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增加资源开采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收入,完善资源税费关系,促进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资源税改革总体目标,基本完成了包括改革计税依据,扩大征税范围,提高资源税税率(税额)等内容的资源税改革方案。
二、调整税收政策 促进社会和谐
税收政策调整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向稳健财政政策转变的要求,在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实现税收政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在促进五个统筹、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实现资源能源节约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调节功能,对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一)支持做大财政经济蛋糕
一是积极配合行业改革和改组,研究制定了若干项支持企业改革的税收政策。规范了企业改制、重组的印花税、契税及有关所得税政策;明确了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企业、第一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和粮食、铁路、民航、黄金、邮政、电信、救捞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税收政策;落实了三线企业破产、改制等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调整了内资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制度,将内资企业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由800元/人.月提高到1600元/人.月,并相应规范了工效挂钩计税工资的实施范围。
二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扶持优势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内资企业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颁布《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同时以具体产业为依托,实施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如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非农产业,积极研究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值税政策;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制发了软件、集成电路、薄膜晶体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落实鼓励动漫产业等方面的税收政策;适时提高了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三是推动建立科技创新体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制定了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若干税收配套政策的时间表,延长了转制科研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了允许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职工教育经费比例、对研发设备加速折旧以及对高新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所得税和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税收配套政策;调整了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研究提出了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对中小创新基金以及其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基金捐赠的涉税政策方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区的税收扶持政策也在研究完善之中。
四是认真清理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废止了540件税收法规及规范性政策,对临时性过渡的税收优惠政策每年进行清理,其中对“十五”到期的32项过渡性税收政策提出了规范优惠方式、控制减免额度、优化适用范围等分类清理意见,有效堵塞了税收政策管理的漏洞。
五是严格规范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控制个案减免税政策,尝试按照税式支出的思路提供减免额度的测算数据作为决策参考,适时规范了住房、土地等国家宏观调控重点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部分涉及行政审批和WTO补贴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具体政策提出了清理调整意见。
(二)支持社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促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结合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适当扩大了高收入者的自行申报面。在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的同时,及时明确了个人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及拆迁房等取得补偿收入的征(免)税政策。为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以及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等实施了使农民减负增收的政策。
二是促进就业,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适时调整了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制度;制定了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军转干部和城镇退役士兵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根据政策的实施情况,适时调整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明确了生产残疾用品以及艾滋病防治等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了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并已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
三是支持医疗卫生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在认真做好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的同时,为减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在非典型性肺炎疫情和禽流感疫情发生期间,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个人和疫情防治等方面出台了若干项税收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对纳税人向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实行金额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对纳税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实行按现行税法规定比例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
四是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或出台了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税收政策体系:如为了控制资源的无序开采,克服资源约束瓶颈,促进资源合理利用,陆续提高了煤炭、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提出了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建议;结合我国煤层气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况,就煤层气抽采问题提出了免征增值税和设备加速折旧等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建议;为更好地了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情况,研究完善现行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增值税政策,正在研究具体的政策调整方案;为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有关规定,研究了进一步促进风力发电、以燃料酒精和生物柴油为代表的生物质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以及促进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税收政策;研究了促进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的税收调控政策。
五是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2006年将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征免营业税的期限提高到了5年;规范了住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允许个人用于住房装修、利息等合理费用从住房转让所得中扣除。同时,对大套型、高档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政策意见。近年来,财税部门充分发挥与土地相关税种的调控功能,研究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税收政策措施。如调整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研究提出了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两倍的具体政策建议及提高耕地占用税税额、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的具体办法。
三、对新时期治税思想的几点思考
1994年的税制改革奠定了我国现行税制的基本格局。从那时起,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一系列治税思想,并通过实践不断完善与发展。迈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继续快速发展,宏观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较好地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中。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新生事物的不断涌现,对我国税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期治税思想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税收的收入功能。传统及公共财政理论认为,税收的主要职能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其对经济、社会发挥调控功能需要特定的条件,是派生和从属的。增强税收的聚财功能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政府履行管理职能和建立强大、平衡、稳固的公共财政制度的根本需要,也是政府提高公共产品与服务水平的财力保障。构建合理的税制,首先应强化效率原则,增强税收的收入功能;其次从近期税制改革看,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以及保证出口退税等,都会带来财政收入不同程度的减收,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需要强大的国家财力作保障。2005年,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宏观税负水平只有15.7%,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相比,仍有明显差距。增强税收的聚财功能,既要推进税制的规范化建设,实现宽税基的目标,又要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努力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水平。
(二)重视税收公平原则。优化税制应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理念,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应尊重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公平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个层次的内容。我国的税制不仅要关注结果公平,更应该重视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而后者往往容易被人们忽视。“两法合并”、城乡统一税制等改革,都有利于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
(三)探寻税收中性与发挥调控作用的平衡点。税收中性要求税制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预,在此前提下适当发挥调控作用,矫正市场失灵,实现国家特定的宏观调控目标。一般来说,税收优惠政策越多,越会影响税收中性原则,造成的漏洞越大,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大打折扣。从我国情况看,一方面要通过税收干预,鼓励或限制某些经济、社会行为;另一方面,从国际角度看,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要研究国际间的税收竞争问题,通过税收政策,提高国家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税政工作要在税收中性和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两者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
(四)坚持合理负担的税制改革取向。税负直接关系国家与纳税人利益分配,也是国家制定和调整税收政策的核心内容。税负过高,虽有利于组织收入,但会对劳动、储蓄、投资等产生超额负担,挫伤纳税人的积极性;税负过低,则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不利于税收发挥应有的宏观调控功能。坚持税收的合理负担,需要我们在政府提供良好公共服务与市场主体发挥竞争优势之间求得最佳的平衡,将税制改革的重点放在确定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同时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为纳税人创造统一、公平、规范的税收环境,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内在发展动力。
(五)强调税收发展的可持续性。税制的可持续性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优化的税制应为一国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制度性条件,如在环境、生态、资源、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出贡献。其二,税制可持续性应谋求税制自身的发展,其重点是主体税种和税基的选择问题,旨在建立一个能够持续多年、给予经济充分激励,并增强国内外投资主体经济预期的税制。
四、关于近中期税政工作基本思路
今后几年,我国面临着落实“十一五”规划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做好近中期税政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重点做好增值税转型、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物业税、燃油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政统一、结构优化、税负合理、政策透明、调控有力的新型税制,进一步增强税收收入能力,增强税收的调控能力,增强市场主体的竞争能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试点已经2年多时间,总体上运行良好,但从规范税制、统一政策、方便征管以及为各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等角度考虑,“十一五”要加快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范围推开的步伐。
(二)完成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四个统一”:一是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当前,按资金性质分设的内外资两套税法已无法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形势,实施统一的税收政策,促进公平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二是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三是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标准。现行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在税前扣除方面具有较大差异,存在外资企业偏松、内资企业偏紧问题。合理放宽并统一税前扣除标准,有利于改善内资企业的政策待遇,从总体上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四是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优惠重点由地区优惠为主转为产业优惠为主,加快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稳妥推进物业税改革。物业税的功能定位应该有利于加快地方主体税种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加强对地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近几年部分省市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由于物业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水平以及减免税等税制要素的确定涉及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难点多、情况复杂,因此,物业税改革应本着既积极又稳妥的态度,适时推出改革方案。
(四)开征燃油税。1998年,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清理和规范收费,逐步实行“费改税”,但由于当时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相对较高,为稳定国内油品市场,国务院决定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情况另行决定出台时间。近年来,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原油与成品油价格仍存在倒挂现象,同时,随着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能源安全、环境保护方面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成品油的生产、供应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税收的精细化管理也逐步到位。因此,应该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积极推进燃油税方案的完善,择机实施燃油税。
(五)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是从公平税负、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的需要出发,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乃至发展到完全的综合个人所得税税制。具体设想包括: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有较强连续性或经常性的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的征收项目,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率,对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等其它所得,仍按比例税率实行分项征收;二是调整税率级距和税负水平,以现行工薪所得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适当降低最高边际税率,调整级距,减少累进级数;三是进一步规范和拓宽税基,堵塞税收漏洞,对一些不符合形势发展要求且容易产生税收漏洞的减免税项目予以清理取消;四是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征管体系,以调节高收入为重点,以全员全额管理为方向,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加强税源监控,加强税务机关与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组织收入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或完全综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需要完善信息提供的法律保障和提高征管水平等内、外部配套条件。在个人所得税税法全面修订尚需时日的情况下,近中期应就调整税率级距、拓宽综合所得的具体项目等问题先行研究并做出政策调整。
(六)完善资源税制度。为减缓部分资源产品高价格与资源税低税额之间的矛盾,也为下一步改革做好准备工作,从2004年起,我国陆续调整了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钼矿石等部分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并按照将具有税收性质的矿区使用费等并入资源税、规范资源税费关系的改革思路,就调整资源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减免税政策等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方案,为下一步实施资源税改革做好了准备。
(七)灵活运用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5年,财政部党组提出了财政工作要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扩大内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立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六大方面进行研究。这六大课题高度概括出了“十一五”时期财政发挥作用的重大领域,全面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税收作为国家履行公共权力和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上述许多领域可以充分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税收政策大有作为。
1.运用税收政策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做强市场主体。一是运用税收政策激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制定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形成规范和完善的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涉税配套政策,推动建立创新型国家。
2.运用税收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积极跟踪新兴产业的发展,探索并研究税收政策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二是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三是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四是应对金融市场开放和金融服务拓展等问题,研究完善金融企业营业税政策。
3.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一是加强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的税收调控力度,认真落实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耕地占用税等税收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完善原油、煤炭、天然气等重要资源的税收调控措施。二是研究出台汽车、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节能减排的涉税优惠政策;三是研究制定和完善节能、可再生能源以及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4.运用税收政策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扩大。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清理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加大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继续跟踪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的运行情况,研究完善明确高档消费品的税收调控措施。
5.运用税收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一是积极跟踪取消农业税政策后各地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取消农业税对农村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二是积极研究全面免征农业税后面临的城乡税制统一等问题,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三是研究和完善农产品加工、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增值税政策问题。四是积极研究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职能向地税部门划转的管理体制调整方案。
6.运用税收政策促进改善就业状况。跟踪了解再就业政策调整后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政策效果分析;密切跟踪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调整试点方案出台后的实施效果,尽快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适时研究整合现行军转干部、下岗再就业、残疾人等各项鼓励就业的税收政策,促进就业状况的改善。
7.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进一步研究房地产市场的涉税调控政策。主要包括:配合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研究完善房地产以及个人出租二手房的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8.跟踪并处理好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并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研究完善边境贸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其它特殊区域的税收政策。
9.发挥税收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作用,构建国家经济安全网。适应产业转移与跨国资本流动,研究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健全预约定价、防止关联交易等税收保全措施;进一步完善资源、能源及其它重大战略物资的进出口税收政策,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结合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和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需要,调整部分涉税政策,使之适应WTO规则和其它国际惯例。
(八)逐步建立和完善税式支出管理制度。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较广泛的税收优惠制度,建立税式支出报告制度对控制税收优惠政策、增加财政收入、优化税收调节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税式支出不是直接的预算支出,它是税收政策偏离基础税制的成本控制,主要目标是通过对税收优惠数额的有效统计、推算和评估,并为今后制定和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提供借鉴,实现税式支出在总量上协调,在结构上优化,从而提升税收优惠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我国的税式支出内容可以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直接减免税、降低税率、先征后返、即征即退、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
(九)加快推进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适当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加强税政管理、提高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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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