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五”时期,财政国库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央和地方全面推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基本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采购步入法制化轨道;国债管理不断创新,预算执行迈出新的步伐。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新时期的财政国库改革与发展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
继续推进和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从建设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进程来看,目前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无论在深度或广度上都还需要继续深化。从整体上看,改革进展不平衡,许多地市及大部分县还没有实施改革;从资金范围来讲,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等还没有完全纳入改革范围;从单位范围来看,中央部门、省级都还有一些预算单位特别是基层预算单位尚未实施改革;从规范性来讲,改革还保留了一定的过渡性措施,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还不甚规范,运转流程有待完善,等等。
根据财政国库工作千头万绪、十分繁重的特点,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注重轻重缓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在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同时,也要认真地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国库资...
“十五”时期,财政国库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央和地方全面推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基本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采购步入法制化轨道;国债管理不断创新,预算执行迈出新的步伐。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新时期的财政国库改革与发展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
继续推进和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从建设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进程来看,目前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无论在深度或广度上都还需要继续深化。从整体上看,改革进展不平衡,许多地市及大部分县还没有实施改革;从资金范围来讲,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等还没有完全纳入改革范围;从单位范围来看,中央部门、省级都还有一些预算单位特别是基层预算单位尚未实施改革;从规范性来讲,改革还保留了一定的过渡性措施,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还不甚规范,运转流程有待完善,等等。
根据财政国库工作千头万绪、十分繁重的特点,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注重轻重缓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在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同时,也要认真地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国库资金运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既要抓住重点,又要整体推进,不能顾此失彼。
提前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衔接工作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难点及相当大的工作量集中在财政国库部门。鉴于这是一项基础性制度改革,财政国库工作人员是这项改革预算执行业务的组织实施者,必须尽快熟悉业务。为此,财政部国库司已经组织了三次规模较大的培训,受训人员达到1300多人。省级财政国库部门也要尽快做好地市、县级财政部门以及预算单位的培训,使从事预算执行业务的人员都能够掌握相关业务。
为保证预算执行数据的可比性,财政部决定将2006年财政支出数据转换为2007年功能分类支出科目的数据,资金范围包括一般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级次到项级。考虑到时间紧、任务重,将采取把2006年各科目的支出数据按新旧科目的衔接对照关系进行拆分的方法进行数据衔接。2006年度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由各部门按新旧两套科目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新旧科目对照的方式批复确认。对预算预留及政府性基金结余等需跨年度结转的资金,由各级财政预算部门负责在年初按新旧科目对照拆分,列具体部门科目。2006年地方财政支出,由各省按月对地方财政支出月报数据进行转换后上报财政部国库司。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国库集中支付使用的软件要做一定的修改和调整。对中央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来说,主要涉及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央各部门国库集中支付部门版软件、各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以及人民银行国库局资金清算系统等。2005年预算执行模拟试点时,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已经做了一些调整,现在应当抓紧做好系统修改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2006年财政工作的一大亮点。规范资金支付管理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配套管理措施,有利于减少资金拨付环节,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决定,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将从2006年7月1日施行。财政国库部门要与相关部门一道,认真做好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如尽快开展业务培训,抓紧确定代理银行,及时办理账户开设和备案手续,建立健全内部操作办法,做好凭证印制,系统调整等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
近几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各级财政部门自身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专户开设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等。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各级财政部门为核算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而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资金账户,都属于需加强和规范的范围,都应按照以下四项原则进行管理。第一,归口统一管理。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集中资金、统一调度的规定,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开设的各类资金专户统一归口同级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并应及时办理账户交接手续。第二,严格按程序开设专户。目前,地方财政资金专户开设不够规范,有的是按照文件规定开设的,有的是按照会议纪要开设的,还有的是领导口头要求开设的,缺少必要的程序控制。今后,各类财政资金专户的开设,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内部审核程序,经财政国库部门核准后办理,凡未按规定程序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要一律撤销。第三,同类专户归并。各级财政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相同性质的资金开设多个账户问题,如预算外资金专户、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粮食基金专户、收入收缴专户等。有的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账户多达上百个,导致资金管理分散,各级财政部门应对本级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进一步清理、归并,属于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的资金专户应予以合并,进行分账核算。第四,慎重选择开户银行。为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开户银行具有相对稳定性,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当地国有、国有控股银行开设账户,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采取招标等方式选择财政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
同时,对现有的各类财政资金专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类处理。粮食政策类资金项目较多,基本上是一个项目相应开设一个账户,核算上较为复杂,相关账户全部开设在农业发展银行。考虑到“粮食风险基金”和“消化粮食挂账资金”专户核算的复杂性、特殊性和较强的政策性,《通知》规定将粮食政策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归并为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3个专户,“粮食风险基金”、“消化粮食挂账资金”专户暂予保留,其余粮食资金专户归并为1个专户,实行分账核算。社会保障类财政专户开设情况不尽相同,一些地方专户开设较少,多数地方专户开设较多,需要将社会保障类专户归并为一个“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按照基金种类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各级财政部门从世行、亚行以及外国政府取得贷款而设立的贷款专户,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按项目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多个贷款专户合并,分账核算。对“还本付息”专户可根据管理需要按币种进行归类,分账核算。“还贷准备金”不得单独开设专户,已开设的一律撤销,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还贷准备金”等应统一在国库单一账户分账核算,其他资金来源的“还贷准备金”可在“还本付息”专户中分账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