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是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农业高新区,由国家科技部等18个部委(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共建。示范区管委会特殊的体制和独特的运行机制决定了仅有20余人的财政局承担行使着地市一级的财政职能。几年来,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示范区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组织收入,多方筹措资金,大力培植财源,加强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重点支出,有力地保障了示范区经济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建立符合示范区特色的会计代理制度
根据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新建、办公集中的特点,财政局大胆改革。1998年就率先组建示范区会计服务中心,对示范区管委会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全面实行会计代理。运行三年来,在防止会计信息失真、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廉政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效。杨凌示范区财政局会计中心的做法被陕西省财政厅确定为会计委派的一种新模式,在省本级进行试点推广,其经验被收录入1999年《中国会计年鉴》“陕西省会计管理工作”一文中。
——促进招商引资,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几年来,每年都安排自身财力的20%用于招商引资及产业发展专项。截止2002年6月,示范区已吸引入区企业514家,累计实现技工贸收入30余亿元。针对示范区农科教人才荟萃,科技成果较多的实际,在已有杨凌基金的基础上,从99年开始,每年财政支出都安排一笔科技创新专项,用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截止2001年底,驻区科教单位共在省内外建立科技示范基地88个,转化成果600多项,发挥了杨凌的辐射带动作用。
——成立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两年多来,共接待企业咨询和担保申请80多家,为24家企业担保融资5000多万元,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融资困难,分散了金融风险,完善了示范区企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