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1 作者:云南省审计厅|宋飞逸 周琨 王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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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财政审计视角探析新时代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路径
云南省审计厅|宋飞逸 周琨 王志刚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各级各部门全力推动下,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同时,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基于审计视角,主要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梳理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和症结,旨在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建议和策略。
(一)基本保障不断夯实。一是不断加强资金保障。2023年,云南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3%,支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就业补助政策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支持开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二是合理提高保障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等多项补贴(助)省级指导标准持续提高,城市最低...
基于财政审计视角探析新时代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路径
云南省审计厅|宋飞逸 周琨 王志刚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各级各部门全力推动下,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同时,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基于审计视角,主要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梳理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和症结,旨在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建议和策略。
(一)基本保障不断夯实。一是不断加强资金保障。2023年,云南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3%,支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就业补助政策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支持开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二是合理提高保障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等多项补贴(助)省级指导标准持续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35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400元/人·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达到956元/人·月,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000元/人·月,散居困难儿童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350/人·月,进一步缩小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省财政筹措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31.2亿元,保障提标后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三是推进保障扩围增效。2022年至2023年9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0.29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4.5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4.70万人。
(二)专项救助稳步发展。一是持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实施参保扩面攻坚行动,截至2023年底,全省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困难群众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0.74%;城乡居民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已覆盖全国及全省,门诊特慢病待遇认定备案实现“省内通办”,城乡居民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现直接结算。二是积极落实教育救助政策。落实好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生活补助等举措。2023年全省投入助困帮扶类财政资金近111亿元,惠及学生约946.65万人次。三是不断强化重点人群就业帮扶。2023年,全省为就业困难人员支出社会保险补贴6.85亿元;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24万名,帮助1246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确保动态清零;将150.76万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全部纳入参保代缴范围,截至2023年底,共为150.76万名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超1.7亿元。
(三)乡村振兴有力实施。一是落实防返贫监测机制。截至2023年底,将134.12万名脱贫人口和46.5万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底线。二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推进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截至2023年底,共归集和监测低收入人口348.61万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分层分类落实帮扶政策。三是专项救助发挥积极作用。教育部门将就读于全日制学校的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纳入重点关注和帮扶对象;医保部门保持医疗保障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不断巩固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住建部门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危房纳入改造;人社部门通过一系列促就业举措,增强就业能力和发展动力。
(一)资金保障不够有力。一是资金保障压力持续加大。受多种因素影响,2023年云南省首次出现低保等困难群众救助人数和待就业人数增加等情况,对财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持续提高保障标准、化解重点对象就业困难等方面造成较大压力。二是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履行不够到位。近年来,因地方财政收支压力较大和资金统筹调度等原因,存在未及时足额安排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的现象。三是部分地区资金有结余,未能充分发挥应有效益。
(二)资金管理不够严格。社会保障体系涉及部门多,管理分散,部分职责在部门间交叉重叠,出现“属多头管又都不管”和各自为政的现象。部分职能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还有盲区和薄弱环节,存在社会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截留,被虚报套取和被贪污侵占的情况。
(三)落实举措不够严实。现阶段,社会保障项目立项、实施、绩效评价制度及分配补贴资金、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面配套机制不够完善,各类项目规范化、标准化实施和监督体系不够健全,在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过程中,部分地区主管部门未能因地制宜、长远谋划,部分资源整合不到位、分配不均衡,导致资金效益未能充分发挥。一是在管理使用社会保障资金过程中,重收入、轻支出、轻管理、轻绩效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部分单位的社保基金缴费基数填报存在偏差,征缴力度不够,存在少缴和欠缴情况;三是对社会保障资金支出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不够,部分地区承贷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长期逾期未归还,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四)政策衔接不够顺畅。社会保障涉及的职能部门间沟通不够充分,政策间衔接不够,信息资源未实现充分互通共享,保障对象认定、待遇发放和项目申报、建设、运营尚未形成协同推进机制,导致不同程度存在重发错发、应发未发、应享未享以及已建成项目闲置浪费等供需不匹配问题,未能有力释放社会保障政策红利。
(一)适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管好用好资金。一是在适当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体现社会保障政策兜底性、普惠性和公平性。二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当期财务稳定与长期可持续的再平衡,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充分协商制定具体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使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切实减轻基层财政负担的同时,地方政府应严格履行支出责任,将涉及民生的社会保障支出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严格保障资金拨付。三是加强源头整治。一方面,财政部门扛起牵头责任,统筹全省财会监督力量,形成更大工作合力,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和压实社会保障各主管部门的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花钱、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督执纪,堵塞支出漏洞,严厉打击侵吞侵占、骗取套取社保基金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来源:视觉中国
(二)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政策落细落实。一是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定期工作情况通报机制,避免业务管理碎片化,一体推进社会保障事务统筹发展。对现行相关政策查缺补漏,深研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明确并统一制度标准,防范化解业务管理风险。二是提高对外信息公开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后续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绩效,真正发挥社会保障资金在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基础性和兜底性作用。三是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当期财务稳定与长期可持续的再平衡。进一步强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基金的财务抗风险能力,同步完善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待遇支付制度,提升制度的长期财务积累水平,建立管长远的基金征缴考核机制和待遇缺口分担机制,确保提高统筹层次的改革目标与分级管理的制度现实之间“激励相容”。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赋能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破除“信息围栏”和“信息孤岛”。进一步整合和完善各部门信息系统,减少游离于系统外经办的业务,形成“横向标准化”的数据共享和“纵向一体化”的信息化整合。现阶段,各部门可通过专线连接、政务网连通等方式进行业务信息系统接口对接,在保证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关键数据推送、信息共享和定期比对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解决当下各部门因数据不共享导致的应保未保、违规享受社保待遇类问题,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推进社会保障业务数字化转型。各职能部门应不断强化“大数据思维”,利用好现有关键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不断打磨“算力、运力、存力”三把利剑,以国家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这一重要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深化社会保障体系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各相关部门“业务+技术”双轮驱动,逐步实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助力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网络强国建设。三是分阶段实现社会保障体系“数智化”。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社保体系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推进就业、民政、医药、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各领域数字化应用,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分阶段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网信工作,逐步实现“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智能”的应用格局。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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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