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6 作者: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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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黑龙江省财政厅围绕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支持方式,规范资金管理,多措并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2.9万个,合作组织成员达到28.5万户,带动农户120万户。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成为省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新亮点、农民增收致富的新载体、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支撑。
(一)专项投入扶持,助力整体提升。省财政每年安排合作组织发展资金2000万元,与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统筹使用,支持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下放资金扶持立项审批权限。以合作社发展数量、工作开展、资金投入和农业产业化等情况为依据,将中央和省级扶持合作社发展资金“切块”下达各市县,由各市县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论证,确定扶持项目,确保扶持项目符合基层实际。二是适当放宽资金扶持申报条件。只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辐射带动能力强,主导产品市场前景好、效益高,都允许申报项目,支持扩大扶持项目覆盖面。三是简化项目申报手续。只要提供相应的申请表、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内容清单及相应辅助材料,经市...
近年来,黑龙江省财政厅围绕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支持方式,规范资金管理,多措并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2.9万个,合作组织成员达到28.5万户,带动农户120万户。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成为省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新亮点、农民增收致富的新载体、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支撑。
(一)专项投入扶持,助力整体提升。省财政每年安排合作组织发展资金2000万元,与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统筹使用,支持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下放资金扶持立项审批权限。以合作社发展数量、工作开展、资金投入和农业产业化等情况为依据,将中央和省级扶持合作社发展资金“切块”下达各市县,由各市县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论证,确定扶持项目,确保扶持项目符合基层实际。二是适当放宽资金扶持申报条件。只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辐射带动能力强,主导产品市场前景好、效益高,都允许申报项目,支持扩大扶持项目覆盖面。三是简化项目申报手续。只要提供相应的申请表、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内容清单及相应辅助材料,经市县相关部门实地考察核实后,即可上报申请立项,鼓励项目申报。四是拓宽资金使用范围。对合作社实施的项目,凡是涉及从事公益性活动的相关内容都纳入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范围,如: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培训、品牌创立、市场开拓、仓储设施建设及人才培训等,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带作用。五是强化项目绩效考评。省财政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扶持资金项目进行考评验收,将考评结果作为今后是否继续扶持的重要依据,并指导合作社把财政支持资金形成的财产量化给每个社员,所产生的效益平均分配给每个社员,让广大农民真正受益。同时,鼓励合作社探索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管理方式和办社模式,促进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
(二)对接项目扶持,助力品牌打造。将国家和地方现有政策资金重点向合作社倾斜,推动支农项目与合作组织的有机对接。一是扶持农业补贴项目。将合作组织作为重点支持对象,优先享受种粮大户、农机购置、能繁母猪饲养、畜牧良种、苜蓿草业发展、深松整地、防灾救灾、农业保险、造林补贴等项补贴政策。二是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符合条件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由合作组织承担,对节水增粮行动、村级公益事业、农村道路、生猪奶牛标准化小区、设施蔬菜小区、水稻智能浸种催芽基地、防汛抗旱、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建设项目,明确要求合作组织申报和实施,鼓励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安排资金扶持合作组织单独申报。三是扶持产业发展项目。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大型现代农机合作社、良种化工程、农业科技示范推广、“菜篮子”工程、农业产业化贴息等产业发展资金中,对合作组织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引进先进设施设备和先进技术、示范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等,予以优先扶持。四是扶持社会化服务项目。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保护性耕作、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粮食高产创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向合作组织倾斜,支持合作组织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提高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增强合作组织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五是扶持农产品流通项目。支持和引导合作组织开展品牌创建,增强产品竞争力,支持合作组织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专卖直销”等营销模式。通过支持合作社承担农业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合作社发展主导产业,进而加快发展,壮大实力,叫响品牌。
(三)贷款融资扶持,助力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着力破解合作社发展资金“瓶颈”。一是设立担保贷款基金。积极推动银社对接,出台《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暂行办法》,以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平台,选择龙江银行、农村信用社作为承贷银行,注入担保金2000万元,按照放大5—10倍的额度,为工作基础好、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大、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强带动能力和示范作用的合作社发放担保贷款,有效缓解了合作社规模经营和扩大生产融资难的问题。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获得商业贷款总额1.5亿元。二是支持组建资金互助社。鼓励社员多、示范带动能力强,有条件的优秀合作社组建资金互助社,以吸收社员存款为主,发展内部资金合作互助,灵活运用资金,增强自身造血机能,为社员发放贷款,解决社员贷款需求,缓解资金短缺问题。目前,全省有7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互助资金总额9301万元。三是支持融资投入。积极探索建立融资租赁公司,将合作社需要的农业机械、产品加工设备等先由租赁公司出资购买,然后租赁给合作社使用,通过按年收取租赁费的形式收回投资,减轻合作社筹资压力。
(四)完善政策扶持,助力环境优化。省级财政会同省农业、金融、税务、商务、国土等相关部门,提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政策性意见,为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一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机作业、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和家畜、家禽等动物配种、疫病防治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完善用地、用电和农产品运输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养殖基地、发展花卉苗木所需用地,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情况下,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租赁、入股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予以解决。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所需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并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是完善农产品经营优惠政策。对取得法人资格、具备申报相应项目基础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争取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技术转让、技术改造等重大项目时,与国有事业、企业单位同等对待。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出口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以后,可以向省外经贸部门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拓展国外市场。四是完善人才支撑政策。支持合作社人才培训,重点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管理成员。鼓励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锻炼,或通过参与、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创业、就业。支持和鼓励农业高职院校开办合作社专业,专门培养合作社人才,强化合作社发展的人才支撑。五是完善激励奖励政策。鼓励合作社创建明星示范社,按照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分配机制好等要求,细化各项指标,对全省合作社进行量化考核,树立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可学可比的先进典型,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并给予表彰奖励。
务实管用的措施,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快速发展,大合作已经成为牵动黑龙江现代大农业的重要引擎。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完善。目前,全省有40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成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昆丰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全县每个行政村都建立了分社,吸纳社员6万余户,经营大豆面积230万亩。几年来,累计向社员赊销良种和化肥4亿元,帮助社员销售大豆近50万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一些合作社统一实施标准化生产,保证了食品安全、无公害。目前,全省有268个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71个合作社取得绿色食品认证,135个合作社获得有机食品认证,37个合作社通过地理标志认证,111个合作社取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QS),682个合作社注册了产品商标,381个合作社与超市、批发市场、学校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稳定产销关系。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九井镇水稻生产合作社的“一秤金”牌大米,被授予中国安全食品稳定品牌,成为中国安全食品品牌峰会人民大会堂指定产品。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得到提升。全省具有生产、加工、储藏、销售产业化功能的合作社达到1237个。大庆市肇源县文国养殖专业合作社集鸡雏孵化、饲料供应、肉鸡养殖、肉鸡屠宰分割、冷冻销售于一体,年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利税达到800万元,成为全省第一个晋升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合作社。
(四)农业增产增收成效得到显现。合作社通过统一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实现了节本增收;通过机械标准化生产,实现了增产增收;通过开拓市场,实现了提价增收;入社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或进城务工经商,实现了转移增收。特别是通过入股分红、按交易量(额)返利等,直接增加了社员收入。全省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预期收入入股合作社土地面积786.35万亩,在获得保底收入外,平均每亩又多得28.1元。2012年全省合作社社员比非入社农民人均增收12%以上。
(五)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以来,由集体耕作变为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由于化肥等无机肥料的过分使用和小型农机具的大量应用,已经使全省90%的耕地处于板结状态,土壤通透性极差。通过组建大型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大规模深松整地,打破了犁底层,深化了活土层,建立了土壤水库,增强了蓄水保墒、抗旱排涝能力,提升了土壤透气性,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提高了土壤有机质含量,粮食产量大幅提高。近年来,通过千万元现代农机合作社深松整地作业面积累计达5681.9万亩,占全省地方农村耕地面积的32.5%。财
责任编辑 陈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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