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开封市财政局以征管系统推广应用为依托,全面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以系统推广应用提升征管水平。高度重视新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扎实快速推进。一是精心安排部署。举行专家论证会,对新系统的部署方式、运行环境、建设内容、项目概算、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等进行分析论证,精心制订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设方案。二是夯实管理基础。按照中央和省审批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通过调查摸底、实地调研和集中审核,对不应继续征收的项目坚决停止取消,禁止录入新系统项目库;对征收标准不统一、不合规的,坚决按文件规定调整到位;对应开征未开征的项目,责令执收单位按批复文件加强征管。最终,确定了700多个政府非税收入项目,1500多项标准,建立了较完善的市级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库,实现了项目和文件、单位、票据、收支科目之间的准确衔接。三是科学统筹规划。通过招标,确定开封市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封分行等6家银行为政府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并将自行开发银行接口作为代理的必要条件,减少财政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选择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非税处票据科等部分执收单位与财政端、银行端进行了三方联网测试,使新系统运行日臻完善。
(二)以完善体制机制保障依法征收。高度重视完善体制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中心,以强化管理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陆续出台了《票据核销与销毁制度》、《开封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二是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县区非税工作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确保全市非税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三是充实健全管理机构。将原预算外资金管理处更名为非税收入管理处,对非税处职能及岗位设置进行调整,整合分散在各业务科室的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将所有非税收入管理职能统一归口非税收入处;指导和督促各县财政部门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机构建设,要求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清晰。
(三)以强化征管职责促进应收尽收。高度重视强化征管职责,紧盯收入形势,加强征收管理,深挖增收潜力,努力促进应收尽收。一是强化收入统计分析。每月月初召开收入分析会,对分级收入情况、各项目完成情况、增减情况进行分析,制订针对性的措施。与国库部门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特别是在关键的时间节点或收入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与国库部门沟通,确保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收入进度紧密衔接。二是扩大财政直接征收范围。经过大胆尝试、积极工作,市政府批准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职能由规划部门划归财政部门。为切实做好征管工作,开封市财政局加强与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住建局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多部门工作联动机制,严格审查核定收费标准、严把减免关口,做到了应收尽收,实现了大幅增长。三是拓宽管理领域,挖掘增收潜力。面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将呈现逐步规范并日益减少的趋势,努力培育和开辟新的非税收入增长点。开封市着重在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收入项目上做了积极探索。
(四)以监督稽查防治跑冒滴漏。高度重视政府非税收入监督稽查,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稽查工作,堵塞收入漏洞。一是开展排污费专项稽查。通过盘点、查账、计算、延伸检查、现场勘查等方式,对市环境监察支队、五县五区环保局及部分排污企业的排污费征管进行重点检查。发现环保部门未按规定征缴排污费和使用财政票据等问题。二是开展物价罚没收入专项检查。按照法定的程序,对2011年度物价罚没收入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三是约谈相关单位,促进规范管理。专门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座谈,要求被检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听取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稽查,及时对各类欠征、应缴未缴的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实施了追缴,达到了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目的。
截至2012年底,开封市财政局实现了财政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的网络连接,初步建立起政府非税收入监管体系,有效地限制了执法主体的自由裁量权,遏制了自主收费、超标收费等乱收乱罚行为。2012年全市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7.2亿元,增长18.6%。财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