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郭秀宏
[大]
[中]
[小]
摘要:
2008年,湖南省在桃源县等五个县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并于2009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几年来,各地财政部门在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过程中,重点选取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规范议事程序,健全各项制度,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奖补制度。近年来,湖南省多措并举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一是瞄准建设重点。湖南作为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农村经济发展还较滞后,村容村貌落后,村级组织资金来源少。广大农民都希望获得国家的相关支持以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所以作为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就摆到了省财政重要的议事日程,进入到公共财政制度支持的重要环节,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在村民的家门口,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住、做得好、得实惠。二是突出农民主体。在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时突出农民主体,从维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出发,采取“村民自愿、村民决策、村民受益、政策公开”的原则...
2008年,湖南省在桃源县等五个县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并于2009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几年来,各地财政部门在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过程中,重点选取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规范议事程序,健全各项制度,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奖补制度。近年来,湖南省多措并举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一是瞄准建设重点。湖南作为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农村经济发展还较滞后,村容村貌落后,村级组织资金来源少。广大农民都希望获得国家的相关支持以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所以作为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就摆到了省财政重要的议事日程,进入到公共财政制度支持的重要环节,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在村民的家门口,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住、做得好、得实惠。二是突出农民主体。在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时突出农民主体,从维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出发,采取“村民自愿、村民决策、村民受益、政策公开”的原则,通过“村民提议、优选项目、集中民智、资金捆绑、专款专用”等办法,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实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做什么怎样做村民说了算,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这项制度设计中得以充分实现。通过制度的实施,村级的民主管理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村民的劳动积极性和公益性建设热情空前高涨。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加大省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同时整合相关支农资金,充分发挥整体效益。2011年,全省共投入奖补资金及整合涉农资金37.4亿元,带动农民筹资3.8亿元,引导社会投入9.5亿元,直接惠及农村人口达2500万人,受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四是明确奖补标准。对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按每个村或项目给予5到10万元的奖补;其他地区按农民筹资筹劳的1:3给予奖补;对受益面大、投入较多的项目还适当提高了奖补标准。五是完善管理办法。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湖南省实际,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进行制度再创新,制定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对账办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示办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办法》等,实现了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过程的全方位监督。
(二)效果明显,进一步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在湖南实施三年以来,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器的作用。一是促进了乡村民主政治建设。通过“以奖补促民主”的思路,坚持推广“村民点题、优选项目、集中民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财政奖补”的做法,以财政奖补资金做引导,把“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调整为“自下而上”,思维方式的厘正换来了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气象。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谋划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空前高涨。村民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主动参与民主议事、办事和管事。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激励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出现了“人人议建设、户户参建设、村村比建设”的新局面。二是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的建立。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以来,通过财政奖补、社会捐赠赞助、村民民主议事筹资筹劳,为村级公益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矛盾,使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释放和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现了“村民自筹,财政奖补,社会支持”的多渠道投入,从制度机制上破解了长期以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筹资难的问题。三是促进了乡村文明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通过村民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来开展乡村文明建设活动,加之政府的财政奖补,架构了一个呈现“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决策特征的乡村文明建设的好制度。四是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发展。通过政策的实施,支持村内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包括行政村到村民小组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支持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村内安全饮水工程设施、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和山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设施,支持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内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支持村内文化设施建设,支持村级集体活动场所建设。通过这些项目建设,实现了“以奖补促发展”,加快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提升了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程度。三年来,共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7149个。2011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67元,比上年增长16.8%,农产品加工总值实现3900亿元,粮食总产量比2010年增产了18亿斤。
(三)着眼未来,进一步创新机制惠“三农”。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农民群众普遍欢迎的政策制度,今后更应进一步完善创新这一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和机制,使之成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好制度,成为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好抓手。
首先,要做到“四个结合”。一要与开展文明卫生乡村活动相结合。目前全省农村水污染、面源污染问题严重,不仅破坏了山清水秀的农村面貌,而且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开展乡村文明卫生活动,通过“村民做主,民主决策,财政奖补,社会支持”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再现青山绿水。二要与少数民族高寒山区解困相结合。湖南省现有24个少数民族县,生产条件落后、群众生活困难、社会事业积弱、公共服务薄弱,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块短板。2012年,省财政将集中包括“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在内的部分资金,重点安排到这些最困难的地区,采取“优先解决安居问题、优先解决基础设施问题、优先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优先解决就学就业问题、优先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等措施,改善当地老百姓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让他们共享现代文明发展成果。三要与提高农民民主管理的能力相结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是人民群众和人民政府联手创新的农村公共财政制度,制度的亮点体现在农民当家作主、农民决策,进而构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加强乡村民主政治建设,激发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动力和活力,激励农民自主、自助、勤勉的精神。应通过这项制度,加快提高农民民主管理的能力和农民当家做主的积极性,维护农民群众的权益,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四要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相结合。当前农村缺乏经济发展的领头人,缺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缺乏农业科技的支撑,所以要通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提高农民的民主合作意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同时,组织农民开展农技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水平。
其次,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村民自愿,尊重农民主体,让农民当家作主;坚持村民决策,切实维护好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坚持村民受益,解决农民最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环境,美化乡村,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强农惠农富农的目标;坚持政策公开,全方位地实行阳光财政,落实好各项制度办法,实现每个季度对账一次,每个环节阳光透明,保障项目实施村民决策、程序公开、合法合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执行到位。
第三,今后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要研究制定专门办法,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获得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激发基层政府和农民的积极性,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为民所用。二要科学制定切合实际的建设规划。农村要办的公益事业很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在编制规划前,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想法、建议,尊重民意;要围绕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文明卫生乡村创建计划突出乡村文明建设的重点;要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分清项目需求的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筛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突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科学布局,编好项目库。三要严格有效地实施监督。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对上一年度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县和县级以上政府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挪用截留财政奖补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财政奖补制度安全、公平、公正的实施。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民全程监督机制,把农民监督贯穿到奖补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项目的确立要依照规定程序,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民主议事;项目论证、筹资筹劳情况要在全村公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要让村民监督;项目竣工后,要由村民验收认可,并设立公示牌,公开公示投资建设等情况,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在项目竣工交付时,应由村级组织和村民依法依规自行维护。要建立健全省市县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对账制度,严格防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违规使用,确保公共财政资金安全,确保惠农资金不被侵占和挪用。财
(作者为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 王静君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