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财政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积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民合作组织呈现加速发展势头。截至2011年底,全市农民合作组织总数已达2884家,带动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73%。这些合作组织在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结构调整、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目前连云港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不同程度存在实力不强、规模较小、产业覆盖面窄、功能单一等问题。为此,笔者从产业链、价值链、服务链等角度对推动当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把握产业链中的合理布局点
农业产业链中的战略性关键控制点如种业科技、重大病害控制、重要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等是我国目前处于发展初期的基层合作组织难以承担的,但我们可以通过产业规划和价格预警等手段谋求合作组织在产业链上相对合理布局,通过在产业链上两端延伸和中间优化来增加比较效益,在这方面财政政策的作用区间是:
1.规划引领。支持合作组织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和区位特点,科学规划,进行优势主导产业的科学布局和集约发展。从“一社一品”、“一乡一园”入手,拉长产业链、优化产业环节,推动现代农业在“上规模、上设施、上科技、上标准、上品质”的同时进行集聚发展,形成“以社带园、以园带片、以片连线、集聚发展”格局,最终实现产业链、产业带、产业群和集聚区的良性融合。
2.支持建立农业产业集聚区公共科技与管理服务平台,为区内各类合作组织提供科技、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服务,重点解决集聚区共性的、瓶颈性和操作层面的问题,增大幅谢范围,放大服务效果,促进集聚区优势要素的集聚。
(二)谋求价值链中的最大增值点
提升农业竞争力,科技创新、产品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缺一不可,这要求财政扶持政策不仅强调纵向做长、做实产业链,同时关注横向做大、做优价值链,靠重构农业产销体系,打造供应链和改善赢利模式来实现价值增值,以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1.“建渠道、走进去”。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打造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催化剂作用,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建立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多种产销衔接机制,实现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餐桌,以培育、优化、固化供应链优势。
2.扶持建立农产品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强化价格预警机制,科学指导农作物布局、调节和熨平农产品价格周期,规避价格巨幅不合理波动对合作组织造成的利益损害。
3.促进提高农产品基地标准化建设水平,支持建立统一的,涵盖标准化生产、投入品使用、分级包装和标识、运输储存等全过程的生产经营作业规程,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和生产可追溯制度,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核心业务流程和关键环节实行管控和优化。
4.增强合作社市场主体意识、重构组织战略。结合不同合作组织发展现状,有的可通过横向扩大规模实施成本领先;有的可推进标准化和品牌化构筑差异化优势。在营销策略上完善机制、强化成本核算,引入海尔“人单合一、直销直发,正现金流”的现代工业营销理念,推动合作组织价值最大化。
5.鼓励推进农产品和合作社品牌化经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产地认证。建议对一些覆盖面广、带动农户多、影响重大的区域地理标志认证,可作为公共产品由政府财政购买,在统一标识、标准和准入条件的前提下,让区域内达标者共享,促进大规模提升区域优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三)形成服务链中的多维共振点,通过政策联动放大服务效应
1.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扶持机制,涉农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通过适当放宽抵押贷款条件、建立健全合作社授信制度,明确信贷投放比例等办法增大信贷扶持。同时扩大财政涉农贴息范围,撬动包括工商资本在内的其它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多渠道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2.拓宽贷款担保渠道。担保公司具有资合和人合双重特性,对机构资质、经理人从业经验与操守、及规模经营均有特定要求。在一些不能单独设立农业合作社担保机构的基层地区,可拓宽现有工商业担保公司的业务职能,通过政府注入风险补偿金、与骨干担保公司联保、向承办银行提供补助等方式,推动这些机构为合作组织提供担保服务,同时探索建立合作社之间及社内成员间资金互助合作、互助联保和相互担保。
3.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整合,优化支出结构。增量资金要加大对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市场体系建设等领域中能够对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具有明显促进的项目。从现有财政支持项目情况看,建议除较大规模的公益性项目(如大型水利工程)、重大农业科技攻关等项目外,其它各类生产经营性、高效设施补助性和科技示范等财政扶持项目,在明确实施对象标准,优选承担单位和强化项目监管的基础上,都可以安排给符合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合作社在税收、物价、土地、用电、用水、供油等方面政策实施细则,努力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