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山东省针对新增民生支出较多、县乡财政收支缺口动态加大的新情况,出台了《关于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调整政策、加大力度,在全省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帮助县乡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一)建立财政困难县基本财力缺口直接补助机制。省财政每年根据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对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需求的县(市、区),综合考虑其财力缺口额和财政困难程度,对县级财力缺口给予直接补助。两年来,在财政部大力帮助下,省财政在保持原有转移支付规模不减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40亿元,对全省61个存在缺口的县(市、区)给予了补助,财政困难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得到按时足额发放,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二)建立各项转移支付综合帮扶机制。省财政在着力增加财政困难县财力补助的同时,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和农业等各类专款补助也对其给予了大力倾斜。其中,在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等重...
2010年,山东省针对新增民生支出较多、县乡财政收支缺口动态加大的新情况,出台了《关于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调整政策、加大力度,在全省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帮助县乡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一)建立财政困难县基本财力缺口直接补助机制。省财政每年根据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对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需求的县(市、区),综合考虑其财力缺口额和财政困难程度,对县级财力缺口给予直接补助。两年来,在财政部大力帮助下,省财政在保持原有转移支付规模不减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40亿元,对全省61个存在缺口的县(市、区)给予了补助,财政困难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得到按时足额发放,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二)建立各项转移支付综合帮扶机制。省财政在着力增加财政困难县财力补助的同时,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和农业等各类专款补助也对其给予了大力倾斜。其中,在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等重大民生政策方面,省财政对财政困难县按照70—80%的比例予以补助,有效减轻了县级配套压力,加强了基层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三)建立县级主体税收增长激励机制。为引导各县(市、区)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省财政从2010年起三年内,对各地上划省级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长15%以上部分予以全额返还;对2010年财政困难县上划省级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增长部分予以全额返还。2010年,全省60个财政困难县上述三税共完成104.1亿元,增长40.7%。执行上述政策,当年省财政共返还财政困难县8.68亿元,县级自身财政保障能力得到增强。
(四)建立市级帮扶激励机制。针对全省有20个省财政直管县(市),其余71个县(市)和49个区全部归17个市管理,且有些市本级财力状况较好,具备统筹所辖区县均衡发展能力的实际情况,省财政通过考核各市所辖财政困难县人均财政支出占全市人均支出比重提高情况,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市级财政给予奖励,对缺口消化率低于75%的市级相应扣减财力,引导市级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切实增强统筹所辖区域内县乡均衡发展的责任意识,形成各级财政共同帮扶财政困难县的合力。
(五)建立县级工作努力程度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为引导县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大力压减财政资金结余结转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通过考核县级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提高情况等,对县乡通过自身努力弥补财力缺口的实际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客观评价县级自身努力程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予以奖励。2010年,全省60个财政困难县重点支出比重达到65.6%,比上年提高0.95个百分点,县级重点社会事业发展得到较好保障。
(六)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一是明确规定省级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要求各地将省级补助资金首先用于落实民生政策,保证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和“三农”及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出。落实民生政策后还有剩余且津补贴水平较低的县,可用于适当提高公务员津补贴标准,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等。二是建立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市、县财政在预、决算报告中,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报告上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省级定期对市、县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基层财政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
责任编辑 李永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