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赵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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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河北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创新政策措施,支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为建设文化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谋求政策创新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财政部门把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作为财政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立足全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基础差、底子薄、经营困难的实际,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出台优惠的财政政策,落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为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一)谋求政策创新,确保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谐推进。着眼于加快省属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的同时,结合河北实际,制定了转制单位人员劳动关系调整及社会保障政策的意见,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财政继续拨付原有正常事业费的基础上,省财政另行负担其余部分,由此每年新增预算2480万元,支持改制和发展。明确改制单位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等费用的财政补助政策,对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单位给予费用额8...
近年来,河北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创新政策措施,支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为建设文化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谋求政策创新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财政部门把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作为财政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立足全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基础差、底子薄、经营困难的实际,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出台优惠的财政政策,落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为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一)谋求政策创新,确保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谐推进。着眼于加快省属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的同时,结合河北实际,制定了转制单位人员劳动关系调整及社会保障政策的意见,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财政继续拨付原有正常事业费的基础上,省财政另行负担其余部分,由此每年新增预算2480万元,支持改制和发展。明确改制单位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等费用的财政补助政策,对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单位给予费用额80%的补助,对财政零补助单位给予50%的补助,省财政新增支出近1500万元。与此同时,对于省财政需向省级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支付的社保费用,改一次性支付为按年据实支付,既保证了社保费用随工资水平的调整而增加,充分保障职工权益,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财政一次性支付的压力。
(二)落实配套措施,巩固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果。着眼于推动转制后国有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在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根据河北文化发展现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强国有文化资产财务监管,切实做到“扶上马,送一程”。省财政每年对省直文艺院团新增扶持资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舞台艺术精品创排、演出设备购置及演出场次补贴等方面支出。认真履行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研究制定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中相关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对转制单位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结果及时审核批复、备案,保证企业及时注册挂牌。研究制定较为完善的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完善政策措施 推动文化事业产业发展
“十一五”时期,河北各级财政部门开拓思路,增加投入,有力推动了文化事业产业快速发展。2006—2010年,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1亿元,是“十五”时期的1.56倍。
(一)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原则,财政投入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着力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以来,实施农村文化“以奖代补”,全省投入专项资金1.26亿元,支持各地开展有地域特色、适合当地风俗的农村文化活动。投入2.59亿元,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网络互通、信息共享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投入8217万元,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为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购置专用设备。累计投入7.17亿元,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建成书屋3.58万个,覆盖全省72%的行政村。投入7536万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了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投入2.6亿元,加大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力度,实现了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目标。投入2.2亿元,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保证免费开放后的正常运转。2010年,省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比上年增长17.7%,高于同期省级财政收入增幅6.6个百分点。
(二)引导文化产业发展壮大。一是管好用好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2009年,设立河北省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面向文化产业类企事业法人,采用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及奖励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动漫、新闻出版、电影等文化产业发展。2010年,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增加到4500万元,支持了一批经济社会效益好、有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发展。2011年,省级引导资金增加到2亿元,以补助、贴息、奖励、政府购买等方式重点支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和企业建设,文化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重大文化产品生产和出口,文化品牌创新等。同时,省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文化产业发展奖励。二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一系列国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发展减税减负。三是实施激励性财政体制。省财政对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实行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省级留成部分“核定基数、超收全返、一定三年”的体制优惠政策,支持园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资金的引导、政策的扶持、体制的激励,有力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2010年省直重点文化企业收入和利润同比均实现大幅增长,全省已建成7个国家级、44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三)扶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强化精品意识,注重社会效益,支持打造具有河北特色的文化精品剧目。“十一五”期间,省财政落实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用于支持省直文艺院团艺术创作、演出场次补贴、演出设备购置及排演设施维修改造,为文艺精品创造提供了动力和基础条件。2011年,省财政安排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精品创作给予资金支持。叫好叫座的优秀作品不断推出,电影《唐山大地震》国内票房收入近7亿元,原创动漫《麋鹿王》获国内国际大奖,京剧《响九霄》获白玉兰奖、文华奖特别奖。
加大监管力度 确保财政文化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着眼于加强财政文化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认真落实中央财政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同时,着力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与问责,加强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强化制度建设,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修订《河北省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引导资金管理机制,引入保费补贴和政府购买等财政支持方式。研究制定《河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采取补助和奖励两种方式,支持入选省级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剧目的创作生产、宣传推介、展演和深加工,激励舞台艺术精品生产,促进河北文化艺术品位提升。研究制定《河北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奖惩激励机制,为两馆免费开放后增强活力、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文化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规定,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实行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建立绩效管理过程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绩效预算编制与项目绩效评价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实现文化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所有文化项目都要编制绩效预算,预算执行完毕后都要进行绩效评价,做到重点评价与简易评价相结合,部门自评与财政评价相结合;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管理、预算安排挂钩,实行绩效问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即时分析监控系统,对文化专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管理,及时发现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疑点和问题,分析原因并做出解决方案。发挥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功能,保证部门账务数据传输的连续、及时、准确、完整,通过部门上传的账务信息数据,跟踪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监督部门支出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2010年,省财政会同文化部门对市、县2007—2009年中央和省下达的所有文化专项资金,通过检查单位账务、实地查看资产情况等方式,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检查,确保文化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经过多年改革发展,河北省文化产业已成为全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文化建设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一是文化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10年底,全省提前两年完成中央确定的改革重点任务。169家出版发行单位、223家电影制片和发行放映单位、92家文艺院团、4家新闻网站完成转企改制。文化体制改革为文化企业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涌现出大厂评剧歌舞团有限公司、河北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河北长城传媒有限公司等一批先进典型。2010年,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省广电局系统、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河北出版传媒集团、省直文艺院团实现经营收入分别增长16.5%、11%、23.8%、17%、32%,利润也均大幅增长。二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民能力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启动实施了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截至2010年底,已全部实现广播电视信号有效覆盖,受益农户26.3万户,受益人口约78万人。此外,截至2011年9月,全省完成149个县级数字影院建设任务,建成公共图书馆165个、文化馆17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939个、城市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204个、辖区内文化活动室868个,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品质。三是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河北出版传媒创意中心、西柏坡红色文化产业集群、中国武强国际乐器文化产业基地、吴桥杂技大世界文化产业基地等列入《河北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30个重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2011年以来,各地各单位围绕河北“五大文化品牌”,按照“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经营强项、错位发展”的原则,谋划了近200个文化产业项目,已经开工或准备开工的有50余个,其中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项目占87.5%。2010年,省直重点文化企业收入和利润同比均实现大幅增长。各地特色文化产业也呈蓬勃发展之势,已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财
(作者为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 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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