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参与文化事务在法国历史上很久就开始了。国家将自己确立为艺术的保护者,鼓励、资助艺术家和作家进行创作,并通过不断颁布法令法规诠释其在媒体中占据的独特的地位。对报刊业和图书出版业,国家除提供公共资助外,还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1.对报刊业的资助体系
法国对报刊业的扶持主要有三个目的:扩大发行量,保持多元化,促进报刊企业的现代化和多样化。资助分直接资助和间接资助两种形式。
直接资助指发行资助、多元化保持资助和报刊企业的现代化资助。
发行资助可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与国营铁路公司签订减价运输协议,2000-2004年协议规定日报运输费的60%及其他报刊发行运输费的19%由国家财政补贴。2005年又实施了一项新的改革,旨在将财政补贴主要用于运送政治及全面信息类报刊。这项新举措对运送报刊的补贴率在2006年提高到73%,补贴总额达730万欧元。其次,对日报异地印刷给予资助,以减少出版商因异地印刷增加的费用。再次,法国还建立了一套支持报刊销售现代化的计划,主要是补助希望更新销售空间和销售管理软件的销售商。最后,建立了报刊出口基金,主要是为了帮助出口报刊减少运输成本,提高法国报刊在国外的竞...
国家参与文化事务在法国历史上很久就开始了。国家将自己确立为艺术的保护者,鼓励、资助艺术家和作家进行创作,并通过不断颁布法令法规诠释其在媒体中占据的独特的地位。对报刊业和图书出版业,国家除提供公共资助外,还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1.对报刊业的资助体系
法国对报刊业的扶持主要有三个目的:扩大发行量,保持多元化,促进报刊企业的现代化和多样化。资助分直接资助和间接资助两种形式。
直接资助指发行资助、多元化保持资助和报刊企业的现代化资助。
发行资助可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与国营铁路公司签订减价运输协议,2000-2004年协议规定日报运输费的60%及其他报刊发行运输费的19%由国家财政补贴。2005年又实施了一项新的改革,旨在将财政补贴主要用于运送政治及全面信息类报刊。这项新举措对运送报刊的补贴率在2006年提高到73%,补贴总额达730万欧元。其次,对日报异地印刷给予资助,以减少出版商因异地印刷增加的费用。再次,法国还建立了一套支持报刊销售现代化的计划,主要是补助希望更新销售空间和销售管理软件的销售商。最后,建立了报刊出口基金,主要是为了帮助出口报刊减少运输成本,提高法国报刊在国外的竞争力。
多元化资助表现在全国性全面信息和政治类日报资助基金以及区域性、地方性广告低收入的日报资助基金的创立上。前者即全国性基金,规定所有广告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小于25%的全国性全面信息和政治类日报均可获得该项资助。区域性基金规定所有广告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小于5%的区域性、地方性日报均可获得该项资助。从1997年开始,资助范围扩大到广告收入不超过15%的日报,但必须保证25%以上通过邮局征订发行。
报刊企业的现代化资助通过建立日报现代化基金得以实现。该基金创建于1998年,为报刊企业和通讯社的现代化建设提供资金。其宗旨是支持企业把资金用于发展刊登全面信息和政治信息的报纸,而不是企业的日常运营。基金的最大受益者是大区日报,2005年获得基金总款项38%的资助。在资助内容上,基金大部分用于生产环节的投资,其中,用于编辑写作环节的资金逐年增加。
法国政府对报刊业的间接资助体现在报刊邮寄价格优惠、报刊企业税制优惠和社会保障金优惠上。报刊邮寄价格优惠是根据2004年7月由国家、报社和邮局三方签订的协议,全面信息类和政治类周报和日报可享受比普通信函低28%的邮寄价格优惠。除这一优惠政策外,广告收入低的全国日报和地方日报还可享受补充优惠。政府同时对报纸的投递提供资助,尤其是对偏远、人口密度稀少地区。为此,法国政府每年要拨款2.42亿欧元。报刊企业税制优惠表现在报刊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减免,报刊业的增值税税率为2.1%,但广告收入的增值税税率依然按正常的19.6%征收,排版和印刷等的税率为5.5%。同时,各类报社用所得利润购买生产开发的必需品,可以对该部分利润免税。企业因此可以预留用于投资的特殊准备金。社会保障金优惠是指报刊企业内部职工及记者享有支付社会保障金优惠,即当其收入低于最高社会保障的15%,不需要缴纳保障金,全部由国家承担;当其收入高于15%又低于25%,由国家为其缴纳50%的疾病保险保障金和养老保险保障金。
2.对图书出版业的扶持
法国政府对出版业的扶持主要通过国家图书中心执行。该中心的任务就是向一系列与图书有关的作者、出版商、书商、图书馆及促销商提供资助和贷款。中心享有税收优惠,预算主要来自两个附加税,即对所有复制、翻印图书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3%的营业税和对出版社征收0.2%的图书营业额税,但对营业额低于7.6万欧元的出版社免征。中心每年拥有约2200万欧元的预算。2005年的资助金额为2100万欧元。
中心对出版商的资助形式多样,具体体现在:向出版企业提供经济贷款;补助出版商出版高质量的图书;向出版商提供零税率贷款,以降低作品的发行成本;补助出版商因实施大型的出版计划而引起的超额的设计费用和协作费用,降低出版社承担的风险;补助出版或重版,翻译或重译多部或全集的作品(多部头的书信集和日记),以及跨年度的出版计划;补助出版商出版图片类书籍的费用;为把法文作品翻译成外文提供补助;补助将外国作品翻译成法文;补助翻译科技和医学文章的摘要和词条;补助创建或重建出版商的网站;对参考书目及内容的数字化提供补助;补助出版商创建网络多媒体出版社;对涉及多家出版社的重印作品提供补助。
在对出版商提供补助的同时,对作者也提供了不同形式的补助,主要有写作奖金,以便让作者安心地从事写作计划和出版计划;临时经费,用于支付因写作计划而产生的临时费用;住房补贴,主要是为其支付最少两个月最多六个月的房费;“斯约朗”奖金,金额1.8万欧元,每年发放给一位用法语写作的作家,但其必须已经在专业出版社发表过至少一本有关哲学、历史、文学或政治等的随笔;“让·卡帝诺”奖金,颁发给已出版一部重要著作的作家、翻译家或研究学者,每年评选3位,每位颁发5万欧元的奖金。
对杂志的资助包括杂志经营运转补贴,主要是对文学、科学杂志的补贴,以鼓励发表有创意、有深度的文章;杂志发展补贴,该补贴可以跨年度,保证杂志持续发展;杂志数字化补贴;创建在线杂志补贴。另外还有对译者的补贴,具体是在所译作品难度较大时,对译费的补充补贴。
此外,政府还设立了“图书文化基金”,用于促进图书出口和资助翻译法国图书事业,资助作者、出版商、书商和图书馆等。建立了特殊担保基金会,以保证出版商和书商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成立了电影及文化工业投资委员会,由政府拨款作为保证金,来保证包括出版业在内的文化业能从银行获得贷款,使出版业从银行贷款有了双重保证。法国政府还为出版业贷款提供优惠条件,如优先贷款、放宽贷款期、低利率等。在法国有众多的机构和协会参与和支持文化事务,这些协会聘用大量的工作人员,其经费大部分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
法国政府的财税优惠政策促进了新闻出版业的发展,新闻、出版以及印刷业的营业额在与文化和艺术相关的经济活动中占居首位。目前,法国共有4000多家出版社,每年营业额约为24亿欧元,其图书销售额和版权贸易量占全世界的14.7%。拥有81家日报,在110亿欧元的文字媒体营业额中,日报占40%。杂志多达数千份,近20年来,各类杂志的总发行量增加了65%左右。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