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位于福建省南部,又名漳州河。由干流北溪和支流西溪汇合,过漳州在厦门港对岸注入台湾海峡。
2009年春节前后,九龙江流域北溪上游地区发生了严重的甲藻水华事件,威胁漳州、厦门的饮用水源安全。经调查,初步认定是九龙江上游禽畜养殖污染长期积累、加上2008年水量偏枯、2009年初气温异常上升、局部地区水华大面积爆发所致。事件发生后,福建省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对九龙江流域养猪业下达“限猪令”:九龙江干流两岸1公里和支流两岸500米内的养殖场全部拆迁,禁止在干流两岸5公里、支流两岸1公里内新、扩建养殖场。流域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可养区”。在“禁养区”,所有养殖场必须全部拆除。位于“限养区”内的养猪场可以保留原有规模,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建和扩建。而处在“适度养殖区”的养猪场可以在政府引导下进行有序的生猪养殖。
九龙江流域覆盖厦门、漳州、龙岩三地。据对近些年三地生猪养殖业规模和工业废水排放与九龙江流域污染的相关性分析,生猪养殖业特别是位于上游的龙岩市的生猪养殖业是九龙江流域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实践来看,“限猪令”政...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位于福建省南部,又名漳州河。由干流北溪和支流西溪汇合,过漳州在厦门港对岸注入台湾海峡。
2009年春节前后,九龙江流域北溪上游地区发生了严重的甲藻水华事件,威胁漳州、厦门的饮用水源安全。经调查,初步认定是九龙江上游禽畜养殖污染长期积累、加上2008年水量偏枯、2009年初气温异常上升、局部地区水华大面积爆发所致。事件发生后,福建省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对九龙江流域养猪业下达“限猪令”:九龙江干流两岸1公里和支流两岸500米内的养殖场全部拆迁,禁止在干流两岸5公里、支流两岸1公里内新、扩建养殖场。流域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可养区”。在“禁养区”,所有养殖场必须全部拆除。位于“限养区”内的养猪场可以保留原有规模,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建和扩建。而处在“适度养殖区”的养猪场可以在政府引导下进行有序的生猪养殖。
九龙江流域覆盖厦门、漳州、龙岩三地。据对近些年三地生猪养殖业规模和工业废水排放与九龙江流域污染的相关性分析,生猪养殖业特别是位于上游的龙岩市的生猪养殖业是九龙江流域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实践来看,“限猪令”政策的出台对九龙江流域的环境治理也收到了显著效果。但是,在流域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限猪令”政策也给九龙江流域的生猪养殖造成了很大损失。据初步估计,仅政策正式实施后不久,龙岩、漳州两地就有上万养猪户的猪舍被拆迁,几十万头生猪被清栏,经济损失上亿元。同时,由于生猪养殖大量减少,打破了地区猪肉供需平衡,不利于稳定猪肉价格,影响了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对于九龙江流域“限猪令”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应通过完善环保政策加以解决。笔者认为地方政府在制定环境政策时,应当避免采用简单化的行政手段;中央也需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法制化的环境保护政策。
对于中央而言,一般有两种经济手段控制环境污染。
1.征收环境税。对生猪养殖的污染征税,从而在生猪养殖户的成本中新加入污染成本,有可能控制生猪的养殖数量,防止产量过剩。此外,征收的环境税还可以进一步用来补贴生猪养殖户的损失和投资养殖场附近环保设施,从而在尽量不干扰市场的情况下改善九龙江的水质。我国虽未开征环境税,但是与环境税有密切关系的资源税、车船税等却早已实行。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已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征收方案。开征环境税将减少单纯采用行政手段处理环境问题的情况,丰富控制污染的经济手段。但是,制定环境税也要充分考虑我国产业、企业乃至经济的实际情况,保证税率在合理范围之内。
2.引进排污许可证交易机制。排污权交易是通过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体制,使其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对污染物进行控制。一般而言,向生猪养殖产生的污染物征税易于制定污染物排放价格,但不易于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理论上,通过制定价格,政府可以有效控制污染量,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很难计算出生猪养殖户的污染需求,因此对农业污染征税的政策难以精确控制实际的污染量。而引进排污许可证机制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首先确定污染量限额,再向养猪企业发放代表同等污染数量的排污许可证,由养猪企业或个人在排污权交易买卖污染许可证,从而确定污染物排放的价格。这种形式充分发挥了市场的调节作用,利于政府控制污染排放量。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引入排污权交易机制。2001年,江苏省南通市实施了我国首例排污权交易。近年来,江苏、湖北等省市先后引入了排污权交易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不过在建立排污许可权交易体制时,也要防止恶意囤积排污许可证等扰乱市场交易的行为,建立起完善的排污许可权交易的法制基础。排污许可权交易制度的建立,使得环境污染的治理从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向使用经济手段过渡。在减少环境污染的同时,尽量避免因政策变动而导致养殖户投资损失等问题,从而维持猪肉市场的平稳,切实保障物价稳定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面对生猪养殖所造成的污染,应当加强当地的环保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生猪养殖走向生态化、规模化、有序化的发展道路。
1.加强对当地环保设施建设。九龙江流域环境污染与工业污染和生猪养殖业都密切相关,在工业上政府并没有实施简单化的行政手段,对于生猪养殖业的环境保护政策也应当适度放宽。环境保护政策不应当只是采取限制生猪养殖业发展这种简单的行政手段,更应当从增加公共服务投入着手,引导和扶持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生猪养殖业污染的主要特点是范围广、毒害小。与工业污染不同,生猪养殖所造成的水污染中不含重金属离子等难以从水中剥离的物质,这就给污染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短期内固然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控制污染,但从长期来看,加强养殖区环保设施建设,引导猪粪、剩余饲料等废弃物的合理排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生猪养殖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为此,当地政府可以加大对附近流域的环保设施投入,减少生猪养殖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引导生猪养殖业生态化、规模化、有序化发展。首先,引导规模化的生猪养殖。规模化养殖有利于污染的集中管理,在环保和效益上都优于散户养殖。据调研,大多数大型生猪养殖企业都做到了规范化养殖,注重卫生和污染排放等问题。第二,引导生猪养殖业向生态化方向发展。支持大型生猪养殖场采用先进的养殖方法,如建立“牧沼果”、“牧沼草”等形式的大型生态养殖场,促进农业排放物的循环再利用,减少污染。如笔者在调查中所了解到的“漏粪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和“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等环保式养猪模式,有利于实现生猪养殖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支持养殖散户采用生猪养殖与鱼塘养殖并举的方式,利用鱼塘减少猪粪造成的污染,以实现零排放。第三,引导生猪养殖业有序化发展。由于生猪养殖往往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周期,易受市场滞后性因素的影响,导致生猪养殖的无序化。无序的生猪养殖往往容易造成猪肉价格剧烈波动,进而影响消费者以及生猪养殖企业的利益。因此,政府应当确保猪肉市场信息的即时畅通,做好有关问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农户增强市场意识,合理规划生猪养殖业的布局,促使生猪养殖向有序化的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