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本刊记者
[大]
[中]
[小]
摘要: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是我国最早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的有规划、有步骤、集中连片大规模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分期规划,分期实施。截至2010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6.4亿元。
一期工程(1983-1992年):中央财政每年补助3000万元,累计补助3亿元。实施范围包括无定河、三川河、湫水河、皇甫川流域和定西县;海河流域的永定河流域;辽河流域的柳河上游和大凌河中游;长江流域的贡水流域、三峡库区、赣江流域。涉及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北、辽宁、江西、陕西和甘肃9省(区、市)的43个县(市、区、旗)。规划治理面积16000平方公里,实际完成治理面积18600平方公里。
二期工程(1993-2002年):分两个阶段实施,累计补助4.5亿元。第一阶段为1993-1997年,中央财政每年补助4000万元;第二阶段为1998-2002年,中央财政每年补助5000万元。实施范围包括永定河、湫水河、大凌河、柳河、无定河、皇甫川、赣江和定西。涉及陕西、甘肃、山西、内蒙古、江西、辽宁、河北、北京8省(区、市)的56个县(市、区、旗)。规划治理面积15000平方公里,实际完成治理面积19500平方公里。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是我国最早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的有规划、有步骤、集中连片大规模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分期规划,分期实施。截至2010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6.4亿元。
一期工程(1983-1992年):中央财政每年补助3000万元,累计补助3亿元。实施范围包括无定河、三川河、湫水河、皇甫川流域和定西县;海河流域的永定河流域;辽河流域的柳河上游和大凌河中游;长江流域的贡水流域、三峡库区、赣江流域。涉及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北、辽宁、江西、陕西和甘肃9省(区、市)的43个县(市、区、旗)。规划治理面积16000平方公里,实际完成治理面积18600平方公里。
二期工程(1993-2002年):分两个阶段实施,累计补助4.5亿元。第一阶段为1993-1997年,中央财政每年补助4000万元;第二阶段为1998-2002年,中央财政每年补助5000万元。实施范围包括永定河、湫水河、大凌河、柳河、无定河、皇甫川、赣江和定西。涉及陕西、甘肃、山西、内蒙古、江西、辽宁、河北、北京8省(区、市)的56个县(市、区、旗)。规划治理面积15000平方公里,实际完成治理面积19500平方公里。
三期工程(2003-2007年):累计补助2.8亿元,其中:2003-2006年每年补助5000万元,2007年补助8000万元。按照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建设水土保持大示范区的思路,规划治理42个项目区的359条小流域,实施范围包括永定河、湫水河、太行山区、大凌河、柳河、无定河、皇甫川、赣江和定西。涉及陕西、甘肃、山西、内蒙古、江西、辽宁、河北、北京8省(区、市)的42个县(市、区、旗)。规划治理面积4500平方公里,实际完成治理面积4600平方公里。
四期工程(2008-2012年):在对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陕西、甘肃等8省(区、市)原有项目县进行适当调整的基础上,把水土流失严重的福建省闽西地区、山东省沂蒙山区、安徽省桐柏山区、河南省大别山区等4个革命老区纳入规划治理范围,涉及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山东、安徽、河南、陕西及甘肃等12个省(区、市)的106个县,项目区108个,小流域1052条,规划区土地总面积3747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24682平方公里,规划治理面积16026平方公里,平均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05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补助6.1亿元,其中:2008年0.8亿元,2009年2.3亿元,2010年3亿元。
根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以政府投入为主。在中央财政增加投入的同时,省、市财政也应切实增加投入。规划治理区财政、水利部门要采取措施,按照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鼓励受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用于规划治理区内的坡改梯、淤地坝、小型水保工程以及营造水保林草和经果林等项目补助支出,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施工费、种籽苗木费、苗圃基础设施建设费、封禁治理费进行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全省项目投资总额的70%。具体项目的补助比例由各省财政、水利部门确定。
26年来,各级水利、财政部门精心组织,治理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苦干实干、讲求实效、开拓创新”的精神,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是治理区的生态明显改善。累计对2611条小流域进行了综合治理,治理程度都在60%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4.79万平方公里,巩固与促进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800多万亩,年均减少泥沙2.8亿吨。小流域减沙率达40%以上,治理区的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了24%,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状况明显好转,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不断增强,进入江河湖库泥沙明显减少。
二是为脱贫致富奠定坚实基础。在治理水土流失的同时,坚持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群众增产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解决治理区群众的粮食、燃料及收入等生计问题,找准结合点,以建设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为重点,在合理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的同时,利用当地的植物资源优势和光热条件,发展经济林果,建设一批名特优经济林果基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双赢”。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治理区累计建设基本农田1100万亩,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3万多处,种植经济果林1000多万亩,农民人均收入增加300元左右,1000多万群众实现脱贫致富,培育了一批具有水土保持特色的产业,如赣南脐橙、辽西红枣、定西土豆等。经过重点治理的区域,人均基本农田北方增加1-2亩、南方增加0.2-0.3亩,粮食产量翻一番到两番,妥善解决了群众的粮食自给问题。
三是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的综合治理路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的实施,开启了全国以工程建设带动水土流失治理的新阶段。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率先提出了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优化配置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基本理论;率先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治理与开发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工程建设指导思想;率先建立了政府组织推动和依靠市场机制推动相结合,水土保持行业主抓与部门协作相结合的工程建设机制。既符合自然规律,又适应我国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水土流失防治之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四是树立了我国水土流失治理的成功范例。探索出了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和风沙区、辽西山地区、燕山浅山丘陵区、华北花岗岩区、江南山地丘陵风化花岗岩区等不同类型区的综合治理模式;粮田下川、林草上山,山田窖院兼治,拦蓄排灌结合,建退还封改等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沙棘护坡与固沟、草田轮作、径流调控利用、截堵削固治理崩岗等治理措施模式;果品基地建设、观光旅游、庭院经济、猪-沼-果生态果园等小流域经济开发模式。建成了一大批综合效益显著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工程,涌现了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典型。如江西兴国、山西吕梁、陕西榆林、北京延庆等,就是闻名全国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建设的典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