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弯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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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结合新疆实际,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发挥好预算的“龙头”效应,让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作用
(一)健全预算编制,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提高政府预算完整性为目标,加快建立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一是完善公共预算编制。建立财税库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增强收入预算的准确性,协同税务部门确定税收计划。根据历年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和当年政策性变动情况,确定各单位非税收入目标。二是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自治区本级所有预算编制到“项”级,细化到具体活动。逐步试编201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区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报告已上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二)重视预算编制,创新预算编制方法,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结合新疆实际,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发挥好预算的“龙头”效应,让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作用
(一)健全预算编制,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提高政府预算完整性为目标,加快建立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一是完善公共预算编制。建立财税库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增强收入预算的准确性,协同税务部门确定税收计划。根据历年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和当年政策性变动情况,确定各单位非税收入目标。二是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自治区本级所有预算编制到“项”级,细化到具体活动。逐步试编201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区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报告已上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二)重视预算编制,创新预算编制方法,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一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证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涉及民生的重大支出项目。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衔接机制,完善行政开支定员定额标准,控制行政成本增长幅度。二是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上”预算编制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落实到具体执行项目。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足额安排部门基本支出。减少待安排项目预算,对能明确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全部列入部门预算。三是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未办理预算申请追加批准手续的,一律不安排采购。四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按照“资产管理部门确定配置标准,业务管理部门审核资金,政府采购部门办理采购”的审核流程,将单位资产配置纳入部门预算。五是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自治区提前告知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要求各级财政在科学编报本级预算收入的同时,完整编报上级的各项补助收入,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预算编报的完整性。
(三)规范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对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的结余资金进行了认真梳理,在每年部门预算编制中,把预算单位的结余资金作为一项资金来源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加强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同时,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把专项支出尽量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在预算执行中,不断完善结余资金管理的方式,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对一些当年执行进度缓慢、项目前期准备不足、不具备执行条件、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多结余资金的项目,于年底前调减当年该项目支出预算指标。目前财政厅正在研究制定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准备改变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管理办法,自2010年起,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再办理额度结余,以当年财政实际拨款数作为年终决算数。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全部消化2010年以前形成的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资金。
(四)强化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从“增强地方预算的完整性、细化预算编制、加快下达各类财政资金、严格控制结余结转”四环节狠抓预算执行,并用五项机制来强化预算执行:一是建立督办机制。严格执行《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督办暂行办法》,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办理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和中央补助的各类专项资金拨付手续。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2010年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执行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对各部门当年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的管理机制,加快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对预算执行进度快、使用效果好的专项资金,次年预算安排时优先考虑;对预算执行进度慢、使用效果差的专项资金,次年暂缓或取消预算。三是建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通报机制。按旬统计分析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部门和部分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四是建立各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五是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机制。自治区指导各地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超收收入,除按照法律和特殊规定增加的支出外,原则上不再安排支出,用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后年度安排使用,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也有利于减少当年结转支出。
(五)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努力打造“绩效”观指导下的新型财政管理和运行机制。制定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按照“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较为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下一年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2008年自治区财政对500万元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2010年对财政拨款1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考评,逐步实现有一项专项资金就有一份评价报告的目标。
二、突出科学发展,增强创新意识,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
(一)以科学发展、开拓创新为指导,把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放在突出位置,创新手段,细化措施,不断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理财能力。一是完善了“六项工作机制”。即:稳定增长的财政收入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政调控机制、持续改善民生的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财政支出管理机制、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等,健全和完善了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使财政工作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二是积极开拓创新,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高基层保障能力,财政厅党组创造性地提出了“以县为单位、算账到县、重大政策直接落实到县”的思路,调整了自治区对下财政管理体制,规范了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了对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解决了县乡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为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换,促进各地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全区实施了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税全额返还资源产地,资源税作为各地固定收入,区本级不再参与分享等政策。为调动各级政府理财积极性,强化各地增收节支责任,不断规范和完善了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财政收入贡献大的县市、区的奖励,建立了对财政赤字激励与约束双向考核机制。
(二)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制度体系、注重科技保障,为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一是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岗责体系。加强财政资金专户安全管理,对财政专户的设立、清理归并,专户资金岗位分工职责、会计核算、资金拨付流程、对账及使用票据、印鉴等管理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和要求。强化对账工作,做到及时登账、日清月结,账务完整、准确、及时。规范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程序,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下达、采购资金预算执行管理、采购资金节余及对账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按照管理标准和工作规范,优质高效地完成财政管理工作。二是健全制度体系。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健全各项工作规范,建立健全规范、科学、具体和可操作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在对下转移支付、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管理、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小金库”治理等方面完善了有关制度和办法,优化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流程,建立了重要部门和重要环节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牵制机制。三是注重科技保障。坚持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动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力推广实施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2010年底前完成平台在自治区级财政的推广实施。加大财政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重点做好财税库信息平台、政府采购、乡镇财政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为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契机,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一是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形成了以预算编制制度为保障,各预算部门为主体,单位基本信息为基础,分类分档定员定额标准和项目库为核心,计算机为平台,财政各业务处室的相互监督制约和沟通配合为工作运行机制的部门预算编审体系。二是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逐步将各类财政资金和各级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逐步将所有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三是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基金;研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建立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监督稽查制度,防止随意减免,应收不收;加快非税收入综合预算步伐,逐步将非税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强化集中采购监督与规范操作执行力度,不断优化集中采购组织形式,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五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清理化解乡村债务,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研究建立村级组织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性,严格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抽查、重大支出项目评审及政策调研等工作。发挥内部监督的防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二是出台了《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工作意见》,对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做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大力推进了社会团体和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截至2010年11月底查出“小金库”资金2.3亿元,撤销银行账户2019个。三是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监管作用,将综合评价与工程预决算紧密结合,强化投资项目评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五是增强预算透明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财政收支统计数据,以及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决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
(五)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将依法理财贯穿于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全过程。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法治化和制度化水平。一是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清理不适应财政管理与改革要求的财政管理制度,建立涵盖财政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财政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完善财政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制度,推进财政行政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做到违章必究。三是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四是规范理财行为程序,依法界定财政决策权限,建立和完善财政决策规则、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三、强化“两基”建设,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是做好财政管理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新疆在“两基”建设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财政管理基础建设方面。一是基础数据实现动态管理。结合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调整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完善优化信息数据库,建立了“预算单位基础信息——部门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二是基本支出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把预算单位划分为8大类23个档,确定分类分档定额标准。根据预算单位变动情况,逐步调整和提高定员定额标准,初步形成了一套基本符合自治区财力水平、保障预算单位运转的定额体系。三是项目支出实现滚动管理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将部门申报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滚动管理,与专项资金绩效结果挂钩。对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及时清理淘汰,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确保年度之间、部门和财政之间项目库的有效衔接。四是财政管理信息化支撑作用凸显。建立了覆盖全区各级财政和财政资金使用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统一全区财政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整合了60多项财政业务管理系统,自主开发了单点登录、领导综合查询、公共数据交换等综合性的软件系统。
(二)乡镇财政管理建设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机制。全面规范完善乡镇财政组织机构、业务工作、办公条件和内部管理,健全预算管理等各项制度,推行包括所有收入的综合预算。全面推开“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新机制。二是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能。加强乡镇财政各项资金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乡镇辖区内项目管理监督机制,规范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机制,加强补贴对象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对各类补贴到人的强农惠农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推进“村账乡代管”改革,逐步将村级所有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三是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指导机制。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考核,给予乡镇财政所必要工作经费,帮助和督促乡镇财政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四是加强了干部培训力度,先后培训乡镇财政干部2000余人次,提高了干部整体素质,稳定了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制定了2010-2012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规划,计划将全区所有乡镇财政干部轮训一遍。五是改善乡镇财政基本办公条件。近几年,全疆各级财政投入乡镇财政建设资金4000多万元,较大程度改善了乡镇财政所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从2011年开始用两到三年时间,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具有涉农服务大厅的财政所,逐步实现乡镇财政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
(三)内部基层单位建设方面。一是完善财政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岗位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接受监督。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二是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开展财政管理制度清理工作,将现行财政业务制度编印成册,印发各地指导工作。对不适应形势需要的制度办法,制定计划逐步进行修订或取消。三是建立财政沟通协调机制。围绕贯彻落实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部署,积极建立健全同上、下级部门沟通顺畅的纵向联系机制、财政内部协调配合的横向协作机制。
(作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责任编辑 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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