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为适应这一要求,近年来,财政部预算司积极推进预算制度建设,不断加强预算管理,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切实加强预算监督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
一是不断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二是逐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2003年起将30个部门的118项收费、2004年起将26个部门的76项收费、2007年起将土地出让收入、2008年起将彩票公益金先后纳入预算管理。2010年8月又印发了《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明确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提出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代拟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做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各项工作。下发了《关于规范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的通知》,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四是积极推进预算法修改工作。2009年,全国人大预工委和财政部重新启动了预算法修改工作,财政预算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广泛调研,反复协商,不断完善预算法修改稿,对增强预算完整性、完善部门预算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均作了进一步明确。目前,预算法修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继续深化中央部门预算改革。推进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定员定额管理和实物费用定额试点。进一步推进地方部门预算改革,从规范地方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方法和规程入手,确立了地方部门预算管理基本框架。二是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修订完善一般转移支付制度,出台了农村税费改革、民族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转移支付办法,进一步改进转移支付测算方法,转移支付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省以下财政管理方式的指导,出台完善“三奖一补”政策,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改革。三是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根据社会上反映强烈的“三公”费用、行政成本等热点问题,研究形成了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方案,将支出功能分类从类、款、项三级扩展为类、款、项、目四级,通过新增的目级科目反映行政经费、基本建设以及不同单位性质的支出。不断细化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新增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等类级科目,对国有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等科目进行了较大的修订。四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包括加强收入形势监测分析,强化部门预算支出执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项目支出资金预拨制度,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等。五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印发了《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不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2010年选择了115个部门的200个项目进行试点,试点部门和项目分别比上年增加21个和33个,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大力推进预算公开
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预算公开的原则、内容、方式和工作要求等。同时,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相关政策规章、预算报告以及财政收支决算表等。2008年9月开始,主动公开了月度财政收支执行情况。2009年,首次向社会公开了经全国人大批准后的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等4张报表。2010年,预算公开进一步推进。一是中央财政预算主动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中央财政预算12张表格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涵盖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内容更加细化,中央本级支出预算细化为23类123款,比2009年增加了2类82款。三是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74家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实现了中央部门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社会反响良好。
四、切实加强预算监督工作
一是研究制订了《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预算管理程序,重点加强了预算调整事项等关键环节的审核,加强对预算分配、预算调整的监督制约,形成了运行有序、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内部管理制度。二是积极配合财政部条法司、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取消了对中央与地方专项拨款及年终结算事项的审批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项目都按要求制订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程序。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在向全国人大报送中央财政总预算同时,向全国人大报送的部门预算数量逐年增加,2010年达到98个,审议的内容也不断细化。积极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预决算决议,按要求报送财政专题情况,接受询问和监督。四是积极配合审计检查,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决定,改进预算管理。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