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国家支持“三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合肥市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重心逐步从组织收入向管理服务过渡,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市、县财政原农税部门于2006年统一更名为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工作重点以直接面向基层、服务广大群众为主,同时,县级财政对乡镇财政实行垂直管理,市县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初步建立了乡镇财政干部培训体系。在不断调整充实基层队伍同时,合肥财政积极探索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各项业务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实现了补贴项目和补贴对象的双覆盖;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得到加强,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与规范化管理工作,促进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改革;依托省、市“百名乡镇联系点”,积极探索乡镇财政资金协调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与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惠农资金管理“一线实”、“惠民直达工程”试点等各项改革,拓宽乡镇财政服务领域,强化为民服务职能。
(一)基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县区在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建立乡镇财政工作新机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大力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同时,快速推进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18个乡镇财政所新建独立办公用房已近完工,乡镇财政办公条件大为改善。基础信息网络建设有效推进,全面应用了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软件,加强了补贴资金动态监管。
(二)“乡财县管”模式全面推行。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坚持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原则,实行县乡“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级财政直接管理和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各县区围绕“乡财县管”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改革试点的各个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为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明确了县乡财政支出责任和收入范围,明确了支出顺序和支出标准,各地均按省、市的统一要求,调整和完善了县对乡镇的财政体制。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逐步规范。2009年8月起,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各乡镇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为依托,将村级集体“三资”全部纳入、统一代管,每个村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设立了报账员,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村级财务管理体系。具体做法是:坚持“三权、四责”不变,实行“五统一”。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村债权债务管理责任不变、村集体资产管理责任不变、村级收支平衡责任不变和会计主体责任不变;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将村级财务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实行“一个漏斗向下”,从源头上杜绝了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使村级财务管理走向正轨。同时,市财政局以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为契机,积极推行“谐农三资管理系统”软件的培训应用,2010年底前将全面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电算化和信息网络化。
(四)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机制日益健全。通过推行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和建立惠农补贴信息网络,规范了资金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避免了挤占、挪用和截留。2009年起,全市实行惠农补贴县(区)级统一打卡发放,进一步简化了操作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同时,按照省财政厅建立“千村万户”动态监测调查点的工作要求,设立了惠农补贴政策免费服务监督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制定了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六到户、八不准”工作纪律和每两年一次的考核评比制度。2008年7月,市辖蜀山区成为安徽省惠民直达工程首批试点单位。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构建了“管理一体化、平台一网连、审核一线实、发放一卡通、服务一站办”的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体系,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户。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成效显著。2009年以来,从开展民主议事和立项申报入手,全面组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各县区克服资金调度难度大等困难,积极筹措奖补配套资金。在项目实施上,力求做到批复一个建设一个,建成一个验收一个,保证了工程质量,有效解决了一些关系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六)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常抓不懈。市财政以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决支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面向全市乡村财会人员,认真组织开展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共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农村财会人员15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 周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