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马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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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化水、电、燃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已被确定为今年九大重点改革任务之一。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正确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作出的重要判断,也是对今年改革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但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它是一把双刃剑,处理得好,就有助于促进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处理不好,则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有鉴于此,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一、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认识问题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既涉及到整个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也涉及到民生的方方面面。如果不加快推进,经济社会中的很多矛盾将有可能凸显。对此,必须要有一个清醒而全面的认识。
1.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是简单的涨价问题。资源性产品涉及面广,处于整个国民产业链的上游,每逢改革都免不了会形成推动价格全面上涨的合力,影响到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但涨价不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初衷,逢改必涨也不是价格改革的普遍规律,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价格体制机制,为当代人也为子孙后代谋福利,因此,要防止借价改之名行涨价之实、向群众转嫁成本的行为,走...
深化水、电、燃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已被确定为今年九大重点改革任务之一。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正确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作出的重要判断,也是对今年改革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但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它是一把双刃剑,处理得好,就有助于促进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处理不好,则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有鉴于此,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一、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认识问题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既涉及到整个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也涉及到民生的方方面面。如果不加快推进,经济社会中的很多矛盾将有可能凸显。对此,必须要有一个清醒而全面的认识。
1.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是简单的涨价问题。资源性产品涉及面广,处于整个国民产业链的上游,每逢改革都免不了会形成推动价格全面上涨的合力,影响到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但涨价不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初衷,逢改必涨也不是价格改革的普遍规律,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价格体制机制,为当代人也为子孙后代谋福利,因此,要防止借价改之名行涨价之实、向群众转嫁成本的行为,走出“一改就涨、越改越涨”的恶性循环。
2.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是单纯的接轨问题。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资源性产品低价政策,在使“中国制造”产品畅销世界的同时,也使国内能源资源大量流向海外,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造成对外国消费者的间接能源补贴,为世界财富的增长做了贡献。特别是在境外资金大量投入内地各种能源消耗领域并以资源性产品的形式走出国门的今天,能源低价格政策和现实的贸易结构却使得我国承担着更大的能源环境责任。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是单纯的国际接轨问题,而是树立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观,在世界能源价格治理结构的舞台上不断增强国际话语权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
3.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是单独的价格问题。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关系各市场主体的利益调整,一定程度上有赖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并且需要金融、财税政策等方面的配合支持。汇率、利率的高低及其变化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资源性产品的国际、国内价差,因此应通过金融手段为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波动提供更多的避险工具;财政补贴是政府对资源性产品管制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手段,可以通过财政补贴和分配制度等多种配套改革消化价格改革成本,确保城乡居民实际收入不因此而降低;此外,税金是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价政策的协调可以实现对社会资源消费的有效调控。
4.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是简单的改革问题。资源性产品不仅是生产要素,还是百姓的生活必需品,其任何一次大的价格变动,都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水平,都是不同行业、不同市场主体和不同人群利益的再分配,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综合权衡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接受度,让不同利益主体间分担改革的成本、分享改革的收益,力争使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5.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是短期的改革问题。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关乎国计民生,联结社会稳定。历尽多年“调调放放”的磕磕绊绊,今天已进入攻坚阶段,改革触及的都是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改革前进的道路上也充满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短期之内恐怕难“毕其功于一役”。改革成功与否不是取决于已经解决了多少问题,而是取决于还有多少问题没有解决或者没有解决好。剩下来的问题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矛盾也需要我们付出百倍的努力,对改革智慧的要求比对胆量的要求更多一些。
二、资源性产品价格功能的重新定位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首先要搞清楚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内涵及其功能定位,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发点。
1.资源性产品价格是资源性产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是价值规律,资源性产品价值是资源使用者为了获得稀缺性资源使用权需要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货币额,资源性产品价格是以货币交换资源性商品的费率,是资源性产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代表了消费者与生产者愿意交换各自商品的条件。
2.资源性产品价格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形式。资源性产品价格处于各利益关系的交汇点,是调节利益关系的重要杠杆,具有分配市场主体经济利益的功能,能在资源性产品的市场交换过程中自发形成当事人主动参与、平等竞争、自愿协议的分配关系,各市场主体通过交换获得以货币所表现的自己商品的市场价格,也就分配到了相应的经济利益。
3.资源性产品价格是资源性国有资产的核算尺度。价格同时反映了商品对消费者的价值和生产者的成本,天生具有计算和核算经济效益的功能。资源性产品价格为自然资源的核算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素材和依据,只有通过价格尺度,市场主体才能准确地衡量其经济活动的成本和收益,国家才能全面掌握和调控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存量和流量。
4.资源性产品价格是全体市场参与者的信息载体。价格是资源性产品市场传递信息的机器,市场发出价格信号,为市场主体传递各种及时、灵敏、广泛而准确的需求信息,向社会传递正确的资源导向信号,既让价格能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和资源稀缺程度,也让市场主体自由地进入和退出市场,做出符合各自利益的决策。
5.资源性产品价格是全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工具。价格作为有效竞争手段,既是调节生产和流动的信号,也是一种直接的经济利益调节机制,具有其它资源配置方式所没有的优势。它通过协调市场主体的各种经济活动,充分调度资源性产品的流向和流量,激励资源最终流入其评价最高的社会用途,提高社会生产各个领域的资源配置效率。
三、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要正确认识资源产品价格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关系,更好地利用资源性产品价格手段,合理调节各方利益关系,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是:
1.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在尊重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真实完全反映资源价值,正常灵敏传递经济信号,促进资源在不同行业、部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2.坚持有效竞争的原则,在不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资源性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引入竞争机制,稳步放松政府对资源性产品市场价格的管制,放宽部分资源性产品垄断领域的市场准入,同时,完善政府价格管理职能,对仍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资源性产品价格进行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建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资源价格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价格对引导经济行为、调节利益关系、激发经济活力、调整经济结构的积极作用。
3.坚持明晰产权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资源产权制度,科学配置初始资源产权,实现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与税费关系,加快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着力构建一个“价、税、费”联动并通过税收手段对价格收益进行有效调节的资源调控政策体系,增强政府的能源供给调控能力和能源价格间接干预能力。
4.坚持节能增效的原则,合理制定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构成,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的价格机制,通过价格激励引导并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5.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兼顾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妥善处理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逐步健全资源性产品成本和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建立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与困难群众补贴标准联动机制,保障每一位公民能在自己可承受的价格范围内获得基本的能源供应与服务。
6.坚持国家安全的原则,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考虑国内能源市场成熟程度,防范国际能源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冲击,在资源性产品全球贸易中赢得价位合理、渠道正常、市场有序的定价权和话语权,以积极的态度探索建立与国际适度对接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建立平等参与、合作包容的全球资源性产品价格治理体系,不断加强价格政策的国际协调,提高资源安全供给能力。
四、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措施
一是以市场化为导向,建立由市场关系决定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市场化的价格改革方向,放开那些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逐渐在资源性产品交易市场的竞争活动中形成合理价格,并使价格能够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浮动,建立由市场关系决定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要加快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使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形成合理的、能够反映资源供求关系的市场价格。应当大力培育和发展自然资源期货市场,帮助资源企业无论在何种客观环境下都能保持适应需求水平的库存。从长期看,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完善,资源期货市场价格应当成为我国自然资源的基准市场价格。
二是实行全成本覆盖,完善价格构成要素,彻底还原资源性产品价格当中的全部成本。资源性产品价格是资源被开采或出售的产品价格,主要受其天然属性、禀赋差异、生产成本、补偿成本和环境成本等多种因素的复合影响。全成本资源性产品价格较好地反映了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真实成本,包括开发成本、税收、利润、矿业权有偿取得成本、安全投入成本、代际补偿成本、外部补偿成本、环境补偿成本等。实行全成本覆盖,完善价格构成要素,就是要将资源的开发成本、资源开采后为保证持续开发的补偿成本以及资源消耗过程中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都列入企业成本核算范围,彻底还原资源性产品价格当中的完全成本,真正落实污染者和使用者付费的原则。
三是用大口径计量和定价,全面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的核算和管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通过立法确认矿产资源作为社会财富归国家或全民所有,联合国《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也明确了这个原则,我国也不例外。但是我国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家底不清,资源所得归属问题十分突出。今后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在资源领域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基础上,牢固树立自然资源也是国有资产的理念,把资源耗费与生态治理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去,对各类资源分别计价,实行合理扣除、折旧、核算,真正体现出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权利。同时尽快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核算制度,从实物、价值、存量和流量等诸多方面对自然资源状况进行全面分析,为综合利用自然资源、平衡自然资源利益关系提供依据,也为资源性产品市场价格形成提供前提和基础。
四是运用差别化价格手段,建立反应灵敏、分类调控的资源性产品价格体系。将政策的原则性与措施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完全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格的关系,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探索建立差别价格制度。理顺各种资源之间的比价关系,合理制定水、电、天然气、成品油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处理自然资源与资源性产品、可再生与不可再生资源以及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价格关系的机制。针对资源性产品上游价格、中游价格和终端价格的商品价格弹性,引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资源性产品供需关系的空间布局和区域差别,确立资源性产品价格定位区间,并且以自主确立和执行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法定企业权益,构建我国资源性产品市场价格的基准,并向资源性产品消费区域辐射以形成终端消费价格。
五是采取协同联动的改革路径,建立统筹协调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上下游产业利益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既要保持放松价格管制与转换价格形成机制的协同进行,严格限制垄断行业的高福利、高成本、高价格,严厉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也要建立上下游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联动机制、国内外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对部分弱势行业和弱势群体适当补贴的机制,解决能源价格改革可能给低收入群体带来的冲击,以及可能给高耗能产业带来冲击进而影响经济增长的问题;还要在资源价格市场化的大前提下,总结新一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价格改革与财税改革相配套的成功经验,逐步实现以财税政策作为主要手段进行资源性产品价格宏观调控的目标。
六是谋求阶梯型价格结构,建立多阶梯累进式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并理顺各类能源产品价格的比价关系。多阶梯累进式的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原理是:第一阶资源性产品价格,即生存用资源量实行低价或者免费;第二阶资源性产品价格,即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用资源的消费部分基的本生活资源量实行全成本资源价;第三阶资源性产品价格,即用于满足居民高质量生活特殊需要的辅助生活资源量实行超额资源价,可以确定为基本生活资源量价格的2—3倍甚至更高,其超出的收益部分可以作为资源保护设施建设的投资。阶梯式计量资源性产品价格通过多阶梯定价,克服了边际成本定价在实施中来自社会和经济方面的障碍。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各类资源性产品的合理的比价关系,使其既反映不同的资源之间的比价关系,又反映以资源为基础形成的资源性产品不同价格的比价关系,通过价格信号对人们必须消费的资源性产品实行保本微利价格,对超量消费的资源性产品实行累进价格。
七是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建立健全合理、公正、透明、可行的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机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波及面广、影响巨大,要让各方面普遍受益并满意并不现实,改革只能使部分人受益甚至可能导致另一部分人利益受损,必须在老百姓许可和承受的范围内逐步进行,改革过程中涨价的成本也应由政府、企业和民众共同、公平承担。所以,可采取渐进推进、小步快跑的策略,反复权衡利弊得失和对有关方面的影响,把改革的力度和社会的承受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由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参加的成本评价和约束机制,健全一套合理、公正、透明、可行的价格调整机制,以争取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力争把负面影响和不确定因素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明显恶化,让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变动在生产、流通、消费各个方面能统筹兼顾,使有限的资源更好地承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繁荣。
八是面向全球,稳步接轨,建立能反映国际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当今世界,全球资源主权意识日渐高涨,各国都将资源作为立国之本。我国正在从引进外资开发国内资源和市场为主转向对外输出资本开发国际资源和市场为主的战略性转换。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与全球资源性产品价格之间传导和关联日益紧密。随着各国在资源领域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投资保护主义逐渐盛行,当前全球主要资源性产品美元定价机制正在松动,资源定价与美元分离趋势显现,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要奉行和平利用国际资源的方针,以既有资源政策和战略为基础,坚持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和原则,建立与全球资源性产品供需相衔接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在国际市场定价过程中的话语权,真正分享全球化的好处。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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