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郑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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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省财政部门牢固树立民生财政理念,坚持将惠民生、促和谐作为财政保障重点,支持推进“五大惠民工程”和“五个全覆盖”顺利实施,较好地保障了民生支出需求,有力地促进了民生事业发展,为山西省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支持教育协调发展工程
大力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2009年,省财政共下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52.38亿元(含中央资金),用于补助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等。目前,山西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已达到中央基准定额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稳步推进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底,省财政共下拨城市中小学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6亿元(含中央资金),支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对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此外,顺利启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大力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特岗教师计划”,积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城市义务教育问题,确保全省525万名城乡中小学生享受到完全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认真落实各项贫困生资助政策。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
山西省财政部门牢固树立民生财政理念,坚持将惠民生、促和谐作为财政保障重点,支持推进“五大惠民工程”和“五个全覆盖”顺利实施,较好地保障了民生支出需求,有力地促进了民生事业发展,为山西省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支持教育协调发展工程
大力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2009年,省财政共下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52.38亿元(含中央资金),用于补助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等。目前,山西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已达到中央基准定额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稳步推进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底,省财政共下拨城市中小学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6亿元(含中央资金),支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对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此外,顺利启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大力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特岗教师计划”,积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城市义务教育问题,确保全省525万名城乡中小学生享受到完全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认真落实各项贫困生资助政策。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山西省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截至2009年底,省财政共拨付补助资金17.69亿元(含中央资金),全省每年有近50万学生获得不同程度的资助。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大力支持高校强校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2009年,省财政下达资金1.2亿元,用于改善高校重点专业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以及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等,积极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8所高校27个重点专业的建设,促进了全省高校教育办学实力和教学质量的提升。大力扶持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省财政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十一五”以来,连同中央资金,山西省先后投入资金7.5亿元,支持建成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2个,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0个;累计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建筑面积188.8万平方米;新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6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5所,全省职业教育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2010年,省财政继续按照推进教育协调发展工程的总体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各项教育工作经费需要,切实为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截至目前,连同中央资金,省财政已累计下达各类教育资金28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中小学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保障有力,对458名省级特岗教师的工资性补助支出给予了资金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全部拨付中央和省级特设专户,累计对近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财政补助,为山西省8所高校的19个实验室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
支持创业就业工程
省财政认真落实岗位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免费培训、保险补贴和税费减免等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机制,加大对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群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积极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幅提高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性补贴标准,支持对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采取就业见习补助、开发公益性岗位和鼓励到村任职等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城乡劳动者自主择业、平等就业。加大对困难企业职工再就业的支持力度,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长效机制,健全城市就业困难人员扶助和培训体系。努力支持就业容量大的社区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公益事业发展,积极拓展社会就业渠道。
2007年至今,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就业资金44.13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2.79亿元,支持实现创业就业33.4万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3.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5.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9万人,城镇失业登记率均控制在4%以下,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此外,为应对金融危机以来严峻的就业形势,省财政认真落实“五缓四降三补助”政策,2009年累计为全省4153户企业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21.8亿元,通过降低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轻负担28亿元,为480户企业发放培训补助资金1.06万元,使80多万职工享受到了优惠政策。2010年,省财政大力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就业创业资金1.19亿元,已下拨8681万元,确保省级就业工作的顺利实施。
支持医疗健康工程
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截至2009年底,全省参合人数为2125万人,参合率91.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支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1200所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基本达标,对10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以奖代助”。支持解决国有困难企业、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推进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目标任务。2009年,省财政拨付资金6.14亿元,支持解决了全省17.3万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国有困难企业在岗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问题。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财政从2010年起将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列入对县级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同时,对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的行政村卫生室,按照农村户籍人口人均4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元,市县级财政各负担不少于1元)。
2010年,省财政继续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安排资金7.8亿元,支持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60元,省级财政负担30元,市县财政不低于30元;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3.4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44亿元、省级补助1.04亿元),支持提升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下达中央和省级重点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1亿元,大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累计拨付山西大医院建设资金2.9亿元,确保了大医院建设工程顺利推进。
支持社会保障工程
认真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连续6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407元,114万企业退休职工受益。支持全省27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县占全省115个农业县的23.47%,惠及农村人口378万人。认真落实城乡低保、优抚对象补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等补助政策,2007—2009年,省财政累计投入城乡低保补助资金54.2亿元,连续五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200多万城乡低保和优抚安置人员从中受益,14万农村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2010年省财政安排优抚对象补助资金6921万元,重点保障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两核人员、军烈属等优抚对象的日常生活水平。加快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重点支持新建、改扩建120所农村敬老院。截至目前,省财政已下达相关资金6802万元,用于儿童脑瘫、特殊教育、艾滋孤儿及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等儿童和老年福利项目,重点支持3000名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2010年,省财政支持按人均146.7元的标准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惠及121万企业退休职工。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安排补助资金2.1亿元,继续做好27个试点县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覆盖人群扩大到400万人。
支持住房安居工程
近年来,省财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积极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大力支持住房安居工程,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困难和住房安全问题。2009年,省财政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7.82亿元,支持开工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35.9万套、2119万平方米,进一步缓解了城市低收入群体、棚户区居民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困难。2010年,国家对山西省享受西部政策的县、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500元/平方米,其他县、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平方米。截至目前,连同中央补助资金,省财政已将17.4亿元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全部下达各市。此外,中央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由2009年的国定贫困县扩大到今年的国定贫困县和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县,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每户平均5000元提高到今年的6000元。
推进实施“五个全覆盖”
2009年,省财政累计下达“五个全覆盖”资金47亿元,支持96%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改造506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完成99%的卫生室空白村建设任务,2586个村实现村通广播电视,新解决27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为山西省顺利完成“两年内实现‘五个全覆盖’”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2010年,省财政继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在年初预算中打实打足“五个全覆盖”预算盘子,并按计划按要求及时足额下达相关资金,全力以赴推进“五个全覆盖”工程的深入实施。
一是支持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2010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888个,通建制村932个,建设里程4574.1公里,总投资13.79亿元,资金来源为车购税资金5.6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12亿元、市县自筹3亿元。补助标准为贫困县每公里25万元、非贫困县每公里20万元。省财政将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及时下达相关资金,确保村通水泥(油)路全覆盖目标的实现。
二是稳步推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今年省财政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4.72亿元,目前已联合省教育厅下达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控制数。同时,省财政向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贷款100亿元全部用于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目前,校舍安全工程进展顺利,效果显著。
三是支持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特别是村级卫生室建设。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村卫生室全覆盖工作任务,财政厅已于2009年一次性将全部建设资金1.4亿元下达到位。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四是支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此项工作主要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分工,省财政厅每年对已建成的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补助运行费。近年来,省财政每年安排400余万元用于保障其运行,今后还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五是全力确保农村安全饮水。今年,省财政已安排资金1.85亿元,努力解决29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以实现省政府确定的饮水安全全覆盖目标任务。目前,省财政厅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筹措缺口资金组织实施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方案。
(作者为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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