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针对中小学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陕西省镇巴县立足县情,全面推行了“校财局管”改革,实行以“预算统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票据统管、采购统办、岗位聘用、远程核算”为主要内容,融网络化、电算化、信息化管理和监督于一体的财务管理模式。改革的具体做法是:“实现两个目标,做到四个规范,抓好五个环节。”
——实现两个目标。就是健全制度,创新方法,实现财务管理制度化和会计核算电算化两个目标。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化。在总结多年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委派制度、信息化建设等改革成果,制定了中小学“校财局管”经费定额管理、银行账户管理、人员聘用、监督检查、资金支付、会计核算、银行清算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学校也按要求修订完善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理人、财、物。
二是会计核算电算化。搭建学校、教育、财政和金融机构等互联互通的网络平台,运用县级预算执行系统、会计核算、工资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应用软件,建立了以“后台控制、网络管理、远程核算、动态监督”为核心的“校财局管”核算网络信息系统。在县文化体育局中心机房设立了后台服务器,统一储存所有财务会计资料;各中小学为网络前端工作站,对制单、审核、记账、结账、报表等会计核算过程通过访问后台服务器进行,以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财政、教育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可以根据权限控制、查询学校的财政资金去向。
——做到四个规范。就是规范流程设计,强化科学管理,做到中小学会计机构设置、银行账户、印鉴和票据、收支管理四个规范。
一是规范会计机构设置。在全县设立43个中小学财务室,财务室设主管会计、审核会计和出纳三个会计岗位,具体负责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主管会计由县财政局、文化体育局从现有的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审核会计和出纳由学校自行选用,报文化体育局备案;村级小学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由所属乡镇中心小学分校分类核算,各村级小学设报账员一名,具体负责村级小学财务管理和报账工作。
二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财政部门在银行分别为全县44个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开设账户,用于学校各类资金的存储;学校按资金性质、类别和科目,分账核算。并规定学校的银行账户不得随意变更,凡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按私设小金库处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规范印鉴和票据管理。要求各中小学统一使用学校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负责保管和使用,学校在金融机构预留印鉴的印章不得由同一个人保管和使用。中小学使用的票据由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统一管理,各学校确定一名票据专管员,具体负责票据的领、核、销工作。
四是规范收支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城区学校在取得收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其他学校在取得收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通过开户银行缴入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分校管理核算;人员支出县财政于每月15日前通过“财政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系统”,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实行“一折通”发放;公用支出县财政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国库或财政专户采用集中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对中小学公用经费实行定额比例控制法,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不超过70%,其他资本性支出不超过30%;同时,还按不同类型的中小学分别规定了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差旅、会议、培训及招待等费用的定额比例控制标准。健全了物资采购制度,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支出,由学校提出采购计划,经县文化体育局审核后,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零星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学校自行采购,5000元以上的报经县文化体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采购业务;同时,还明确了实物管理责任,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处置、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清查盘点制度,中小学设固定资产专管员一名,具体负责学校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抓好五个环节。就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抓好岗位职责、财务审批、财务监督、财务公开和人员培训五个关键环节。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编制、执行、财务会计业务指导及绩效评价工作;教育部门负责财务会计业务的动态监管、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工作;学校是会计核算和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要求原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学校逐步退出县级会计核算中心,财政、教育等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化管理方式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是财务审批。在中小学组建了民主理财小组,规定单项金额在1000—5000元的支出票据,必须经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注意见后,由校长审批报账列支;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票据,校长和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注意见后,报县文化体育局审批后报账列支。所有支出发票必须有经办人、财物保管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财务审批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大额发票要有合同、协议、货物清单、验收单等附件;公务活动的报销要有审查批准的文件等附件;发票要素、手续、印鉴齐全,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核后,方可报账列支。学校的校舍和设备维修,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学校自行决定实施;5000元以上的维修工程需报县文化体育局审批。所有维修项目要有施工合同、结算清单,工程发票和按规定程序与权限审核签字的相关资料方能报销,资料不全、手续不完备的,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三是财务监督。县文化体育局每年对中小学财务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学校校长、主管会计离任前要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同时,县财政局、文化体育局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学校财务定期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校财局管”的运行情况,会计核算、档案管理、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
四是财务公开。规定中小学财务公开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将学校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定为学校财务公开月,财务室在每个财务公开月的10日前,向校委会和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经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后于每个财务公开月的中旬对外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五是人员培训。制定了中小学财会人员管理办法,解决了学校财会人员与教师“待遇”不一致等问题。加大了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举办了“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会计电算化操作知识”等业务培训,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制定了会计人员培训规划,定期开展财会人员应知应会及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力争在2—3年内帮助所有财务人员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目前,镇巴县推行“校财局管”改革已经有半年多了,改革的成效初步显现,中小学教师工资实现了按月“一卡通”领取,“两免一补”等惠及困难学生的补助资金得以及时发放,学校财务管理得到了有效规范,教育教学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财
责任编辑 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