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江苏省扬州市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拓展,集中采购项目由单纯的货物类扩大到工程和服务领域,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运行体制机制,在促进廉政建设、规范支出管理、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政府采购在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法律规定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相比,尚有一些差距。如:制度建设不完善,尚未形成有效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到位,采购缺乏计划性;对政府采购认识存在偏差,违规采购等。2008年,扬州市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市财政重点抽查了38家采购单位,普遍存在政府采购预算不编、少编、漏编的现象。2006年、2007年这38家采购单位累计采购金额2.51亿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金额不足2000万元。已编项目也集中在经常性支出上,资金量较大的项目支出无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一)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内在要求,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首先,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应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方式对政府采...
自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江苏省扬州市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拓展,集中采购项目由单纯的货物类扩大到工程和服务领域,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运行体制机制,在促进廉政建设、规范支出管理、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政府采购在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法律规定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相比,尚有一些差距。如:制度建设不完善,尚未形成有效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到位,采购缺乏计划性;对政府采购认识存在偏差,违规采购等。2008年,扬州市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市财政重点抽查了38家采购单位,普遍存在政府采购预算不编、少编、漏编的现象。2006年、2007年这38家采购单位累计采购金额2.51亿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金额不足2000万元。已编项目也集中在经常性支出上,资金量较大的项目支出无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一)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内在要求,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首先,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应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方式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施控制。对通用项目制定配置标准,对采购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项目实行专家论证。其次,要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全面、完整,力求“大而全”。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第三,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要形成无采购预算财政部门不安排资金计划、集中采购机构不组织采购的机制。政府采购资金计划和采购计划都必须要有政府采购预算作保证。对特殊、紧急的没有采购预算的采购需求,要按规定程序申请追加预算。对应纳入政府采购,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自行采购或先采购后申报的,一律不予补办政府采购手续,不予支付项目资金。
(二)规范采购行为,对具体操作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一是规范招标管理,统一各类招标文件格式,确定公开招标的步骤和程序,确定招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相互分工、相互衔接和配合的办法,对合同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技术规格设计的原则、方法和应遵守的国家标准等。二是标准化作业制度,明确采购机构、采购单位、监管机构、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并实行相互牵制制度,明确各个关键采购环节的分工,防范风险。三是推行专家问责制,对评审专家的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建立黑名单制度,规范评审专家行为。四是健全对供应商的管理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不同项目的供应商准入标准,防止人为抬高门槛。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建立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价机制。五是实行交货追查制。检查合同的签订,检查交货情况,督促供应商按期、按质、按量交货。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交货完毕后,整理资料档案,以便后续跟踪调查。
(三)建立监管协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通过专题汇报、信息通报、情况反映、走访座谈、征求意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重大政府采购项目现场监督等形式,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实现专业部门监督制度化、日常化。政府采购涉及的商品范围广,监督者不仅要掌握财经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还要通晓质量检验、国际贸易等方面的内容。因此,要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和监督重点,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督的制度。如财政部门侧重对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方式选择、采购组织程序、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的监督;监察部门侧重对行政监察对象行政责任的监督;审计部门侧重对采购经费、采购过程以及对财政部门监管行为的监督。三是充分发挥专家、供应商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四)探索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构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建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和监管机构一体化的管理信息平台。形成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规范化、文档格式化、数据交换标准化的有机整体,达到专家资源共享、商品资源共享、供应商资源共享、项目优化组合、采购价格基准共享等,实行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全过程监督管理,赋权力于制度,寓监督于服务,以透明促规范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理念的形成。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