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村提留和“两工”取消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筹集渠道缺失、城乡公益事业建设差距加大等实际问题,黑龙江省财政厅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以奖代补制度,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2004年以来,全省9071个行政村和1468个国有农(林)场逐步开展了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活动,近1亿人次参加了筹资,筹资额达18.4亿元;农民筹劳3.3亿个工日,折款66亿元;省级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15亿元,市县和乡镇财政及社会累计多元投入14.4亿元。全省农村植树造林4.8亿株,修建村内道路24.2万公里,改善环境卫生23.4万平方米,修建文化基础设施60万平方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成效显著。
一、大胆创新财政奖补机制
2008年,黑龙江省借助被国家确定为财政奖补试点省份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了财政奖补机制,本着“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和“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村管护资金实行普惠制,对先进村奖励资金和示范村重点项目奖励资金实行特惠制,发挥了鼓励先进、带动一般的作用。
一是行政村管护资金惠及面广。按村级(含农场、林场,下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
针对村提留和“两工”取消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筹集渠道缺失、城乡公益事业建设差距加大等实际问题,黑龙江省财政厅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以奖代补制度,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2004年以来,全省9071个行政村和1468个国有农(林)场逐步开展了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活动,近1亿人次参加了筹资,筹资额达18.4亿元;农民筹劳3.3亿个工日,折款66亿元;省级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15亿元,市县和乡镇财政及社会累计多元投入14.4亿元。全省农村植树造林4.8亿株,修建村内道路24.2万公里,改善环境卫生23.4万平方米,修建文化基础设施60万平方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成效显著。
一、大胆创新财政奖补机制
2008年,黑龙江省借助被国家确定为财政奖补试点省份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了财政奖补机制,本着“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和“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村管护资金实行普惠制,对先进村奖励资金和示范村重点项目奖励资金实行特惠制,发挥了鼓励先进、带动一般的作用。
一是行政村管护资金惠及面广。按村级(含农场、林场,下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农民(含农工、林工及其家属)年人均筹资20元、筹劳15个工日(每个工日按20元折算)限额内,财政部门实行每人每年补助10元,多筹不多补、少筹按实际筹资额补助的政策,平均每个村获得补助2万元,加上农民自筹资金3万元,每年每个享受普惠制待遇的行政村将有5万元资金用于已建公益事业项目的管护,解决了试点以后农村公益事业“有资金建设、无资金管护”的问题,保证了已建公益事业项目持续使用。
二是先进村奖励资金鼓励争先。对一事一议工作成效显著,村级领导班子真抓实干、所议项目村民急需、村民积极参与筹资筹劳的行政村实行财政奖励资金倾斜。近两年,全省先后确定1662个先进村,每个村奖补30万元,提高了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示范村重点项目奖励资金突出特色。每年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考核,在市县和乡镇政府自筹资金投入大、一事一议工作实、公益事业建设效果显著的城市周边、主要公路沿线、窗口地区和重点景区附近,由每个市县确定1个以上具有自立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且在全省或本地区具有明显示范作用的行政村,作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给予奖励资金重点倾斜。目前,全省确定156个示范村(含20个省级文明村),每个村补助150万元,在全省起到了明显的样板和带动作用。
二、努力实现多元化投入
2004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农民、企业和个人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和劳务折款共计114亿元,加上对农村投资和消费产生的集聚效应和乘数效应,共拉动农村内需370多亿元。据统计,2008年全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消耗钢材1200吨、水泥60万吨、沙石1.2亿立方米、机电设备2.7万台(套),既扩大了上游企业生产能力,又提供了217万个进城返乡农民工就业岗位,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是调动市县和乡镇政府积极性,增加其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一些市县政府在广泛筹集资金的基础上,建立了省级专项资金牵动、县级财政支持、村集体与农民自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打出了一套““组合拳”,解决了以前资金分散、无法实现规模建设的问题。如逊克县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78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132万元,县级财政安排资金1200万元,农民筹资1450万元、筹劳93万个工日,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85项,修建村内水泥路486条、106公里,解决了33个村屯饮水和取水难问题,对73个村屯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治理。
二是广泛吸引民间资金,多元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些市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外创业人士回乡建设村级公益事业,成立了回报家乡工作领导小组,把回报家乡投入作为重要资源充分利用,纳入目标管理。如宾县政府对近5年来回乡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的乡友乡民逐一登记造册,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他们“富而思源、能而有报”的高尚举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营造出“外出劳务光荣,回乡建业有功”的舆论氛围。仅2007年,该县就有167人回乡投资捐助公益事业,少则千元,多则几百万元。
三、广泛建立民主议事机制
在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黑龙江省把建立健全民主议事机制作为重点,充分发挥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平台的作用。规范议事程序,坚持民主表决,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明确规定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特殊原因确需跨年度筹集资金和劳务,须经全体村民同意,报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各级政府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平调使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奖补资金,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为广大农民搭建了一个能说话、有地方说话和说话算数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新平台,实现了村民真正当家作主。干群关系和谐了,基层干部威信提高了,收到了办好民事、赢得民心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