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财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过程中,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政策法规制定、财政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之中,坚持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财政管理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实践证明,构建财政部门惩防体系建设与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惩防腐败体系的建设确保了财政管理任务的顺利进行和落实,财政管理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丰富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内容。财政部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个发展的、开放的系统,需要在财政管理改革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需要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财政部门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保障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建立明确的责任保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和格局。财政部门党组对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按照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必须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组织、领导工作,切实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建立有效的教育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突出教育重点方面,坚持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以“一把手”为重点,加强党纪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促进干部执行好财经法规和政策,不断增强法纪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完善教育制度方面,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在创新教育形式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握特殊性、富于创造性、体现时代性的原则,采取专题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机制,促进财政干部的廉洁从政和依法理财。
(三)健全制度约束机制,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财政部门要着力建立和完善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制度规定,特别是建立和完善重要情况通报报告、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缴登记、民主评议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着力建立对财政分配管理的制约机制,改革和完善财政决策机制,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等工作,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规范财政行政审批工作,积极推动财政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建设法治财政,规范财政管理。着力健全干部人事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财政部门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完善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干部考察、任前公示、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干部考录、交流、任职回避、辞职等制度。着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工作程序,加强监督制约,建立健全财政机关本身、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经营以及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等活动的管理制度。通过各种监督制约制度的建设,基本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应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交由财政部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各项工作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实行集体决策、遵守决策程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人员考录、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奖惩等工作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权、财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的监督。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注重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监督;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高度注重外部监督,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不涉及国家机密的财政资金的分配、财政预决算和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行政处罚听证、重大事项社会听证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建立起日常监督和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有关廉政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五)健全惩治机制,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制定和完善违法违纪惩处、严肃财政工作纪律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以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着重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案件,严肃查办违反财政法律法规制度、违反财政工作纪律、以财权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六))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财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国库动态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控,形成财政监督、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事和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内审、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治理等手段发现案件线索,逐步形成上下互劝、纵横贯通,全覆盖、、全方位的廉政预警信息网络,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