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全国各地逐步建立审计机构以来,常常听到一些同志说:财政监察跟审计一样,有了审计,没有必要再搞财政监察。到底审计与财政监察的概念是什么,它们的关系如何?财政部门的财政监察与审计机构的审计有何区别?有了审计还要不要继续加强财政监察工作?我想就这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审计与财政监察的概念及关系
关于审计的概念,目前说法不尽一致,但基本的内容不外以下四点:1、从审计发展的历史看,审计的执行人是原会计人员以外的第三者;2、审计的对象,是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有的还包括会计组织和会计行为等,但总脱离不了会计;3、审计的内容是检查,包括分析、查核、询证、评价、报告等等;4、审计的目的,是判断会计记录及有关经济事项是否正确或恰当,亦即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技术性、方法性等。
审计是随着会计的需要而产生的,也必将随着会计的发展而发展。近年来,随着会计向管理领域的发展,审计也由原来单纯的财务会计审计扩展到管理审计、业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审计的范围越来越大,种类也越来越多。于是有人试图从各种类别的审计中寻求一个最根本的、一般的概念,有了这种一般的审计概念,再给各种类别的审计下定...
自从全国各地逐步建立审计机构以来,常常听到一些同志说:财政监察跟审计一样,有了审计,没有必要再搞财政监察。到底审计与财政监察的概念是什么,它们的关系如何?财政部门的财政监察与审计机构的审计有何区别?有了审计还要不要继续加强财政监察工作?我想就这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审计与财政监察的概念及关系
关于审计的概念,目前说法不尽一致,但基本的内容不外以下四点:1、从审计发展的历史看,审计的执行人是原会计人员以外的第三者;2、审计的对象,是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有的还包括会计组织和会计行为等,但总脱离不了会计;3、审计的内容是检查,包括分析、查核、询证、评价、报告等等;4、审计的目的,是判断会计记录及有关经济事项是否正确或恰当,亦即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技术性、方法性等。
审计是随着会计的需要而产生的,也必将随着会计的发展而发展。近年来,随着会计向管理领域的发展,审计也由原来单纯的财务会计审计扩展到管理审计、业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审计的范围越来越大,种类也越来越多。于是有人试图从各种类别的审计中寻求一个最根本的、一般的概念,有了这种一般的审计概念,再给各种类别的审计下定义,也就容易了。
我认为审计的一般定义应当是:为了达到经济监督的目的,而由会计资料记录和编制者以外的第三者,主要是对会计资料进行的检查。至于财政监察,则是根据财政部门的需要,机动灵活地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检查和监督。财政监察的重点是抓财经纪律的检查和整顿,但绝不仅仅是检查财经纪律这一项。从财政监察的性质来看,它也属于审计的范畴。从审计学的角度来看,财政监察属于部门审计,而审计不仅包括财政监察,还包括税务部门的税务监察、各类金融机构的银行监察以及纪检部门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纪律检查、经济法庭对一些重大经济案件的审计等。因此,我们可以概括地把审计与财政监察的关系归纳为:财政监察本身就是一种审计,它属于审计的一部分;而审计不仅包括财政监察,还包括其它部门的监察,并且具有超越部门监察的独特作用。审计与财政监察不是两件事,它们是全部与局部的关系。
二、财政监察与审计的区别
财政监察是财政监察机构,在财政部门管辖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超出这个范围,它就无能为力了。而各级审计机构主要是受人民政府的领导,是一个独立的、有权威性的机关,它的审计是不受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干预的,它依照法律独立地行使职权,对一级政府的任何一个部门、单位进行审计。对于财经部门内部的问题,以及涉及到部门之间发生的问题,都有权进行监督。这样,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就超脱了部门监察的限制,站在客观的、公正的位置上,对包括财政部门在内的部门进行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它弥补了部门监察的不足,起着独特的作用。
审计机关虽然是专门的审计机构,但它却不能顾及所有的审计工作,它不能对事物和现象不分巨细,样样都管,它主要是对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重大经济案件、综合复杂案件进行审查。对于问题严重的单位,报请上级严肃处理,对于那些已有苗头,但尚未发展起来的案件,起到防微杜渐的教育作用。而财政监察是随着各项经济活动的进行,在财政部门所能管辖的范围内,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财政监察,也就是说,它的监督是对日常各项具体经济活动的事项和现象的监督。因此,财政监察具有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只有和各部门的监察工作统一行动起来,紧密联系,取长补短,加强合作,才能把审计工作搞好。另一方面,部门监察也必须认识到自己不同于审计工作的专门作用,看到自己存在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审计机关合作,不能把自己应做的工作推给别人。
三、必须强调加强财政监察工作
财政监察是受财政部门领导的监督机构,它相对于审计机构的审计来说,属于内部审计,相对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又属于外部审计。即使将来各单位建立了审计机构,进行内部审计,但是这种审计比起财政部门的财政监察来,有一定的局限性,财政监察的作用仍然不是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替代的,财政监察机构仍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许多原来的财政监察机构被合并到其它科室,财政监察的作用只是在一年一度的财经纪律大检查时才能发挥出来,平时似乎名存实亡。另一方面,一些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又监督不力。特别是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平时发生违纪问题往往无人过问。
我认为上级财政部门应当抓一抓这项工作。首先应当明确划分审计机关审计工作的范围和财政监察工作的范围,强调它们各自的不同作用,然后整顿财政监察机构,充实配备财政监察人员,使财政监察工作发挥它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