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最近,在常德市三岔路人行道边的地摊上,在市内北站、鸡鹅巷等农贸市场上,一些以出售塑料桶、磁带盒、家用小电器等工业品的个体商贩和一些卖竹器及各种农副产品的农村专业户,为了招徕顾客,多赚钱,竟然让顾客用『国库券』兑换商品。据笔者现场了解,一般拾元国库券只能兑换六元左右的商品。
用国库券当作货币兑换商品,是公然违背国务院关于『国库券不得当作货币流通,不得自由买卖』这一规定的不法行为。随意贬低国库券的面值和信用,不但扰乱了金融市场,破坏了正常的货币流通,而且严重影响了国库券的发行。为保证国库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货币流通,希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工商市场的管理,对以国库券兑换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加制止;并希望财政部门和银行要大力加强国库券发行的法制宣传。
常德市工商银行 金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