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下属22个管理单位,现有干部职工880人,管理37处水利工程和4个企业单位。过去,我们靠吃事业费过日子,各项费用由县财政局支付,于是,背上了三个包袱:一是经济包袱。每年需要经费开支30万元,地区水利局和县财政只能拨给事业费10万元左右,尚缺20多万元。二是人员包袱。全系统干部职工过多,人浮于事。三是思想包袱。少数职工捧着“铁饭碗”,“坐着吃,睡着想,没有吃的找局长”。局里发不出工资,一向财政要拨款,二向银行去贷款,形成职工吃水利局的“大锅饭”,水利局吃国家的“大锅饭”的现象。1980年中央一号文件下达后,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文件,分析了本单位的情况。大家认为,水利系统虽然有三大包袱,但也有三大优势:一是水面优势。县管水库有4,000亩水面,既可以发电,又可以养殖。二是土地优势。长江干堤,陆水民堤和洲滩及工程周围有2,570亩闲散土地,可以植树造林,种粮,种菜。三是人才优势。水利系统有37名科技人员和近百名技术工人。充分发挥这些优势,积极发展工副业生产,就可以广开致富门路,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在分析了存在问题和具备的优势后,我局从1981年起,决定对全系统进行改革,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化,大力发展工副业生产。1984年,我局在改革中又狠抓了一个“管”字,落实了一个“包”字,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1984年1—10月总产值已达265.9万元,比1980年翻了两番,实现利润66万元,比1980年的总产值还多,较好地解决了两个吃“大锅饭”的问题。干部群众高兴地说:“过去,我们吃大锅饭,越吃越空,单位越来越穷,现在我们是生财有道,单位越来越富。”
我局在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各下属单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改革措施:
一、实行财务包干,建立“四定”济责任制。即在搞好工程管理的基础上,定生产项目,定产值、产量,定奖惩,定利润上交或经费补贴,一次定死,全年不变。对生产条件好、收入多的单位,要求自给有余,实行定额上交,超收留用;对生产条件一般的单位,要求自给自足,收入不交,差额不补,自求平衡,以丰补欠;对新建和生产条件差,暂不能自给的单位,实行定收定支,定额补贴,超支不补,节约留用。这样,让下属单位有生产计划权,有产品支配权,有经济自主权,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效益。
二、实行工程管理和综合经营生产承包责任制。我们对生产班组和管理人员实行工程管理和综合经营生产承包责任制,并根据条件的不同,采取了三种形式:一种是统一领导,专项承包;一种是定人员、定产值、定消耗、定利润、定奖赔的五定承包。再一种是专业户和个人承包生产项目。经过实践,效果很好。如长江赤壁干堤管理段的木器加工厂,由木工汤大明等6个职工合伙承包,年初定产值6.6万元,上交利润0.6万元。承包后,他们利用防浪林间伐木材,加工包装箱和各种农具、家具,1983年完成产值9.8万元,创利润近万元。
三、挂榜招贤,揭榜承包。1984年上半年,我们将局机关11个股室减少为“一室三股”,把部分行政人员转到企业,建立了小水电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和水工商联合公司。水工商联合公司招贤榜挂出后,祝天新揭榜承包。他会经营,善管理。1984年,使水工商联合公司盈利23万元,比承包前增加利润10万元,增长了77%。
四年来,我们从实践中体会到: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是大有可为的。
一是更好地发挥了工程效益,服务了农业生产。四年来,我局共完成大小水利工程560处,完成土石方481万立方,工程量是1979年前5年的总和,为夺取农业丰收打下良好的基础。这些工程共增加和改善排涝面积7.5万亩,灌溉面积2.2万亩。县管的四处泵站,排渍运行了96,810单机小时,共排渍水43,874万立方,战胜了1980年和1983年特大洪水灾害,保证了农业大丰收。
二是创造了社会财富,提高了经济效益。四年来,我们利用水面搞养殖,产鲜鱼62万斤;利用工程局周围的闲散土地,生产粮食15.6万斤、油料9.5万斤、棉花40担、黄花42担、西瓜35万斤、柑桔7万斤,养肥猪670头,喂养良种鸡、鸭1万多只,间伐木材513立方米,加工大小木器6万多件,水力发电4,852万度,还搞了100多个工副业项目,产值达833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8%。
三是减少了财政开支,减轻了国家负担。改革前,县财政局每年补助人员经费6.4万元,地区水利局补助人员经费5万元,合计11.4万元。随着水利事业和综合经营的发展,1983年我们没有向地区水利局要人员补助经费,县财政局只补助了5.07万元,四年共减轻国家负担4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