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集体林区木材市场全部放开,实行多渠道流通,多层次经营,改变了过去由林业部门统购统销,独家经营的局面。这项改革,究竟会产生哪些影响?今年三、四月份,我们分别在木材生产比较集中的闽北山区、赣东南山区、皖南山区作了调查,深深感到,木材市场放开政策受到了林农的广泛拥护,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造林积极性。闽北山区的南平市,原计划1985年造林6万亩,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下达以后,实际造林面积翻了一番,达12万亩,其中农户造林11万亩。同时,许多部门、单位、个人积极参与木材经营,议购议销,随行就市,产销直接见面,出现了多渠道流通的可喜局面。但是,这项改革在集体林区实施以来,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对森工企业及用材单位的影响
(一)森工企业面临困境。过去,森工部门独家经营木材,由于货源短缺,市场供应紧俏,加上购销差价较大,企业盈利在林业系统中可谓“一枝独秀”。从今年开始,木材市场全部放开以后,经营层次多了,流通渠道活了,对森工企业的木材经营影响较大。
1、木材收购量明显下降。据我们在闽北南平市调查,该市所属大舟储木场,以往春节前后是木材收购旺季,但今年截至三月底只收购了5,743立方米,仅及去年同期收购量103,200立方米的5.6%。储木场1985年与林农签订了收购合同的木材,也只有去年收购量的五分之一。主要原因是,木材市场实行开放政策,允许多渠道经营,林农不再象过去必须将木材交由森工部门经营,森工部门所能控制的只有国营林业企业的木材。另外,许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经营,特别是区、乡政权机构参与经营,一些乡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控制了流通渠道,而森工部门由于长期作“坐商”,在新形势下显得应变能力不足,已失去木材市场优势。
2、固定资产利用率低,经营成本增加。由于木材收购量锐减,森工企业吃不饱。崇安县林业局林业车队,去年木材货源比较充足,在运价比社会其他运材车辆便宜30%的情况下,仍赢利38万元。今年木材放开了,本系统货源只有去年的20%,运输队感到使不上劲,只好谋求其他出路。南平市林业局所属7个伐木场,今年由于可采伐的木材少,部分工人没活干,部分机具闲置不用,据推算,仅此一项亏损达35万元。1984年,南平市属储木场收购社队木材平均每立方米收购价51.70元,今年,平均收购价格上涨到每立方米80元以上,加上去年是大批量经营,今年是零散经营,劳动生产率降低,运输费用提高,成本呈上升趋势。
3、支出因素增多,负担加重。过去,森工企业是盈利较多的单位,除本企业的开支外,还要承担林业系统公共事业的大部分开支,现在企业经营业务量减少,还同样承担事业单位开支,感到压力太大。安徽省金寨县林业局木竹公司,在职职工610人,离退休人员158人,1985年根据经营情况预计收入81.39万元,按必须支出项目计算需支出102.64万元,收支相抵,支大于收21.25万元。该公司要求财政给予照顾,今年不要下达税利上缴任务。
(二)用材单位有喜有忧。在南平市,我们对几个大量耗用木材的工业企业分别作了调查了解。这些企业普遍反映,木材市场放开后,价格上涨幅度太大,由此而增加的生产成本完全靠企业内部消化,难以承受,要求财政部门给予补贴,否则只能通过产品调价解决。但由于企业经营产品的不同,反应也不一。
1、火柴厂喜多忧少。南平市火柴厂每年约需7,000立方米的木材,过去一直由林业部门按计划分配,不仅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供货不及时,货源得不到保障。木材市场放开政策,受到了厂方的欢迎,一是可以选购木材,质量好了;二是收购渠道多,活动余地大了;三是环节少了,周转速度加快,资金占用量减少。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其一,收购价格较开放前平均每立方米涨80元左右,生产成本会增加;其二,工作量大了,过去该厂供应科只有4个人,今年增至11人.
2、造纸厂力不从心。南平造纸厂是消耗木材的大户,每年约需木材34万立方米,现在完全由自己去采购,靠现有的力量远远不够,要求林业部门继续给予协作。今年木材涨价,该厂要增加支出2,700万元,比去年实现的利润2,100万元还多600万元。
集体林区出现的几个新问题
木材市场放开,产销直接见面,木材价格将有所上升,经济收入会增加。对此,林农寄予了厚望。据测算,每出售一立方米木材,林农收入将增加30.81元,比开放前增加74%。但是,在木材市场开放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苗头,如不及时解决,将会影响林农的利益。
(一)索费名目繁多,林农难得实惠。一些部门和单位在流通环节设置重重路障,索费太多。闽北建阳县林农出售一立方米木材,毛收入为160元,除应缴纳的税金和基金53.2元(产品税16元,特产税19.2元,育林基金8元,开发基金10元)外,尚需支付的费用有:检尺费1元;火车中转费8元;火车站堆放费3一5元;工商行政管理签证手续费4.8元;收购站手续费4.8—8元;木材从山场运到车站(含招待费)运费8元;火车费联营费17元;砍伐工资22元;山价18元。以上共计145元左右,林农实得15元左右。此外,基层乡村干部中也有人利用职权抢购木材。江西省一些地方,在木材市场宣布放开以后,以办乡镇企业的名义,成立了木材工作站,采取行政手段,独家控制乡内木材收购、销售,阻止林业部门和其他单位收购木材。有的任意压价,乱收手续费,把一些不合理的负担强加给林农。林农每出售一立方米木材须向区交管理费12元,向乡交管理费5元,育林基金本来已由市林业局收了15元,但区林业局又重复收22元。
(二)木材下山少,成交少,外运少。据福建各地反映,林农为了卖个好价钱,将已砍伐的大量木材就地堆放在山上,少量下山的木材也堆放在路旁,不轻易出售,坐等价格上涨。林业部门的同志介绍说,由于耽误了运输季节,将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有一部分木材下不了山,可能腐烂变成废材;二是受运输能力限制,不能及时组织均衡外运,已伐木材不一定都能运出山。崇安县仅今年三月份就有2万立方米的木材堆在路旁,不能运出,有些已出现霉烂。
我们的几点初步看法
(一)长期吃集体林木“饭”的森工企业要尽快调整经营方针。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森工企业已发展到相当规模,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生产手段和管理经验。木材市场放开以后,要想立于不败之地,继续占领木材采伐和购销市场,首先必须从改进经营作风着手,变“坐商”为“行商”,积极开展各项生产服务,由单纯的经营型向“服务经营型”转变。其次,要利用技术上的优势,扶持和指导国营、集体、个人按照科学的方法,积极植树造林、育林,发展林业生产。
(二)要使林农真正得到实惠。中央关于取消木材统购,开放南方木材市场的政策,是一项兴林致富,活跃林区经济的重大决策。如果向林农伸手太多,最后弄得林农没有多少实惠可得,活跃林区经济岂不成了空话?为了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开放木材市场的政策,必须认真清理那些不合理的收费,纠正向林农伸手的思想,确保林农真正得到实惠。
(三)管好用好育林基金和开发基金。木材多渠道流通后“两金”如何提取,如何管理,又如何正确使用,如何引导林农把林价真正用于植树造林、迹地更新,是目前急待解决的课题。有关部门应当尽快组织调查研究,根据林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加以解决,把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