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3年8月17日(83)财税字第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乡零售商业、服务业的指示》,加强税收管理,减少偷税漏税,保证各种商业经济在基本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竞争我们对个体商贩和部分集体商业企业交纳的零售环节工商税实行由批发部门代扣代缴的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了讨论,并向国家经委、商业部、物价局、工商局及部分地区的税务局征求了意见,最近又在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上作了讨论。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对个体商贩和部分集体商业企业实行由批发部门代扣零售环节工商税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将这个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单位执行。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部署这项工作,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应注意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暂行规定》明确以“城乡个体商贩和以现金或现金支票进货的集体商业企业”为扣税对象。这是考虑到这些单位和个人的帐簿很不健全,偷、漏税又很严重而规定的。对他们应纳的零售环节工商税,在进货时由批发部门实行代扣代缴,有利于堵塞偷、漏税的漏洞。对于那些帐册、凭证比较健全又以转帐支票购货的集...
1983年8月17日(83)财税字第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乡零售商业、服务业的指示》,加强税收管理,减少偷税漏税,保证各种商业经济在基本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竞争我们对个体商贩和部分集体商业企业交纳的零售环节工商税实行由批发部门代扣代缴的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了讨论,并向国家经委、商业部、物价局、工商局及部分地区的税务局征求了意见,最近又在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上作了讨论。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对个体商贩和部分集体商业企业实行由批发部门代扣零售环节工商税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将这个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单位执行。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部署这项工作,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应注意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暂行规定》明确以“城乡个体商贩和以现金或现金支票进货的集体商业企业”为扣税对象。这是考虑到这些单位和个人的帐簿很不健全,偷、漏税又很严重而规定的。对他们应纳的零售环节工商税,在进货时由批发部门实行代扣代缴,有利于堵塞偷、漏税的漏洞。对于那些帐册、凭证比较健全又以转帐支票购货的集体商业企业,可以采取查帐征收税款的办法,拟暂不作为扣税的对象。
二、《暂行规定》明确以“国营、集体商业的批发单位,国营工业企业和县以上(含县)集体工业企业”为税款的代扣代缴单位。这是考虑到这些单位一般是商贩的主要进货渠道,通过他们扣税,可以控制绝大部分税源。同时,这些单位的规章制度比较健全,能够为国家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对于集体商业批发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工业企业,如果不把他们作为税款代扣代缴单位,就会给商贩们钻空子,势必影响国营商业批发的正常经营。
三、《暂行规定》明确以“国家规定的商品零售价格为计税依据”,“国家没有规定零售价格的,以商品的批发价加批零差价,组成零售价格”。“商品的批零差价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10—20%的幅度内确定。”这样规定,可以大大简化计税手续,有利于解决代扣代缴单位因商品品种多、价格差异大而带来计算上的麻烦。
四、为避免产生重复征税的问题,《暂行规定》还明确“对已扣缴的税款,可以凭完税凭证,从每月应纳税款总额中抵扣”。这样做,对于税务机关加强对个体商贩和集体商业企业的直接管理,堵住征管工作上的漏洞,也是必要的、有利的。
在批发环节代扣个体商贩和部分集体商业的零售环节工商税,是一项新的税收措施,从一些地方试行的经验看,对减少偷、漏税款,增加财政收入有明显的效果。但是,一些部门和地区也提出了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地加以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是:
1、在批发环节扣缴零售环节工商税,涉及数以百万计的小商贩,为了减少执行中的阻力,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要使所有的扣税对象都了解,这样做只是缴税时间的提前,没有增加税收负担,动员他们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对于借机闹事,阻挠扣缴单位履行扣缴义务,或者利用不法手段逃避税收的,必须依法制裁。
2、个体商贩经营的商品,价格随行就市,难以管理,在批发环节扣税后,其销售价格有可能水涨船高,引起部分商品价格的波动。因此,对实行浮动价格和自由议价的商品,要注意动向,防止任意涨价。凡违反物价管理规定,擅自提价的,必须严肃处理。
3、批发环节扣税,必须建立在扣税单位自觉地、认真地履行扣缴义务的基础之上。所有的扣税单位必须认识到,实施《暂行规定》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支持国家建设和加强对商贩管理的需要。要把代扣代缴工作作为本职工作来做,不得放松或者推诿不管。
4、实行预先扣税,将增加征收管理工作中的税款抵扣工作。税务机关既要管好批发环节的扣税,又要管好销售环节的征税,只有把“两头”都管好,才能减少征管上的漏洞。为此,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与健全征收管理制度,并发动当地个体劳动者协会协税护税,进一步加强对扣税对象的征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