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近几年来,一些地区辱骂、围攻、殴打税务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不久前,《人民日报》、《经济日报》都就这个问题作了报道,并发表了社论、加了编者按,指出殴打税务人员是犯法行为,对那些抗税不交、伤害税务人员的不法分子,各地公安、司法部门要按照《刑法》及其它有关法令的规定,严加惩处,决不能让他们为所欲为。最近,本刊编辑部收到不少反映有关这类事件的来信来稿,大家对此类事件的处理结果十分关注。
税务干部担负着为国家聚集四化建设资金的光荣任务,依法收税,是国家赋予税务人员的职责,他们的工作理应得到社会的支持,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我们绝大多数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都能依法纳税,自觉地履行向国家纳税的义务。但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无视国家税法,不顾整体利益,偷税逃税;被查出后,仍然抗税不交,甚至围攻、殴打税务人员。本刊这一期发表的四篇报道,有关地区的公安、司法机关对肇事者都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处理,使不法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为税务人员撑了腰。他们做得对,处理得好。不这样,不足以平民愤;不这样,税法的尊严不能维护,税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就没有保证,税收工作就难以开展,于理不平,于法不容。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区对殴打税务人员事件的处理还重视不够,对有些已经查实的事件还迟迟未做处理,致使某些违法犯罪分子仍然逍遥法外。姑息无异于纵容。存在这种情况的地方,公开抗税者有之,对税务人员进行恫吓报复者有之,给税收工作造成很多困难。这是社会主义法律所不能容许的,在国家正集中财力以保证重点的今天,尤其不能容许。
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的广大税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同少数逃税、抗税,破坏国家法治的分子进行坚决的斗争。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做好税收的宣传教育工作,注意工作方法,使纳税人自觉地依法纳税,对于逃税等违法行为则不能轻易放过,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各级税务部门要主动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取得各方面的支持,把我们的税收工作做得更好,完成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任务。
△黑龙江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农业税征管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比活动,评出黑河、嫩江地区和青岗县财政局(科)等单位,佳木斯市财政局刁兴文同志等二十人,为一九八二年农业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于六月二十五日举行表彰大会,向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奖状和奖品。
(赵文军)
△辽宁省锦州市税务局,在试行增值税和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的新情况下,为使干部尽快熟悉有关这方面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今年上半年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培训班,共培训干部一千多人,占全区现有税务干部人数的百分之九十五·二。
(辽宁省税务局通讯组)
△为帮助干部学习政策和业务知识,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各级税务部门今年普遍增订了《财政》杂志。做到了州、县局的科、股和基层税务站(所)都有订阅、琼中县做到了人手一册。
(陈培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