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我区17个县相继恢复和建立了财政监察机构,到1980年底,共配备专职财政监察干部28人。由于人手少、业务生,与财政监察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面广的矛盾十分突出。为了适应国民经济调整的需要,更好地发挥财政监察工作的作用,我们集中各县财政监察干部,以边查边训,以查代训,查训结合的方法,去年先后3次对我区磷肥补贴、地直单位和各县财政局内部执行财政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3次检查共查出违纪资金191万元,处理后增加收入和抵顶支出102万元。促进了增收节支,同时也提高了财政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了全区财政监察工作的开展。
第一次检查了全区的磷肥补贴。1980年2月份,我们从各县抽调12名财政监察员,分为6个小组,用5天时间对全区17个小磷肥厂补贴问题进行了检查,查出赵县、井陉、新乐等县3个厂以库存顶销售,多领补贴款359,300元。检查结束后,责成有关单位向行署写了书面检讨,多领的补贴款如数退回。第二次是对地直单位执行财政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过去对各县检查得多,对地直单位检查得少。1980年7月,根据行署领导的指示,抽调各县监察干部27人,用20天的时间,对地直41个企、事业和行政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出有违纪问题的单位27个,涉及资金86万元。被检查单位承认错误,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第三次是根据省财政局的通知要求,对各县财政部门内部执行财政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地区财政局组织各县监察员和本局有关科室人员20余人,在各县局自查的基础上,对深泽、晋县、井陉、平山、行唐、灵寿六个县的财政局作了重点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转移资金、外借公款、挪用专款、违犯控购手续、擅自购买专项商品等问题。检查后向全区发了通报,在财政部门内部敲了警钟。
通过三次集中使用监察干部开展检查,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集中使用监察干部,在一定的时期内集中检查一定的问题,坚持查前培训,针对性强,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提高得快。如在检查地直单位前,首先由地区财政局预算科的同志讲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企业科的同志讲了企业报表和企业成本,农财科的同志讲了农林水气事业费的财务管理,控办室的同志讲了控购商品的范围和种类,然后在实践中去应用。这样每集中检查一次就等于进行一次短期业务训练。
二、在集中检查中合理搭配力量,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我们在编组中注意了力量的搭配,每个小组都配有一、两名业务较熟悉的同志,以老带新,取长补短,有问题共同研究,实践中互相学习,检查一次,提高一步。
三、以点带面,推动全局。每次检查后,各小组逐户汇报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大家一起听汇报,一起分析研究,发现带倾向性或苗头性的问题,立即通知各县进行检查,扩大战果。这样,既检查了已经发生的问题,又防止了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提高了监察员独立工作能力。通过地区集中组织检查,大家觉得不仅提高了业务知识,也学习了开展检查的方法。
总起来说,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统一使用财政监察干部力量,既有利于解决一些重点案件和老大难问题,也能在实践中互帮互学,锻炼和提高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效果是比较好的。
在集中使用监察力量,开展检查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一是要考虑到各县经常性监察工作的开展,集中的时间不宜过长;二是凡属问题已经查清,在处理上还需要统一思想或等待审批的,可交由所在县财政监察部门负责收尾;三是集中力量检查,也要抓住重点,不能面面俱到;四是要选业务比较全面、原则性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组长,便于提高工作效率,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