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作者:武汉市江汉区税务局
[大]
[中]
[小]
摘要:
工商税是对一切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产品销售收入或业务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建立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基础之上,渗透到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具有税源大、范围广等特点,在国家预算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搞好工商税的纳税检查,对正确贯彻税收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工商税的检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必须深入细致,认真核实。在具体检查工作中,应该根据不同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财务核算水平,结合平时征管中掌握的情况,采取帐内帐外、内查外调相结合的方法,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总的要求,通过检查应该做到报税范围、纳税环节、计税价格、使用税率、征免界限五不错,这既是检查的基本要求,又是检查的重点。
一、报税范围的检查
报税范围系指《工商税税率表》中规定的征税范围。由于工商税是以产品销售收入或业务收入作为征税的主要对象,因此对报税范围的检查,主要是企业已经取得的各项销售或业务收入(包括帐面已作销售和应作未作销售部分),这是工商税检查的重点。具体可以审查报...
工商税是对一切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产品销售收入或业务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建立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基础之上,渗透到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具有税源大、范围广等特点,在国家预算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搞好工商税的纳税检查,对正确贯彻税收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工商税的检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必须深入细致,认真核实。在具体检查工作中,应该根据不同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财务核算水平,结合平时征管中掌握的情况,采取帐内帐外、内查外调相结合的方法,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总的要求,通过检查应该做到报税范围、纳税环节、计税价格、使用税率、征免界限五不错,这既是检查的基本要求,又是检查的重点。
一、报税范围的检查
报税范围系指《工商税税率表》中规定的征税范围。由于工商税是以产品销售收入或业务收入作为征税的主要对象,因此对报税范围的检查,主要是企业已经取得的各项销售或业务收入(包括帐面已作销售和应作未作销售部分),这是工商税检查的重点。具体可以审查报税项目和核实应税收入两个方面进行。
(一)审查报税项目。工业企业的销售收入,包括产品销售和其他销售。产品销售系指各种产成品、代制品、代修品、自制半成品的销售和工业性劳务收入;其他销售系指材料销售、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对企业的报税项目应从帐面已列销售和未列销售两部分分别进行审查。
1.对帐面已列销售的审查。主要对帐面已作销售或业务收入中应报税部分,企业是否均已申报,有无遗漏。在检查时应根据“产品销售”和“其他销售”各个明细帐户的帐面数进行全面核对,并注意各个销售项目之间有无串户错记。
2.对未列销售的审查。主要是企业将各种应税收入,不通过“销售”帐户核算,转移掩盖、偷漏国家税收。这类问题应该重点进行审查。如有的企业将展销产品收入和销售付、次品、半成品以及出售给职工和往来单位的自制产品和用外购零配件装配的产品,不通过“销售”帐户核算,直接冲减“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也有的转入“专用基金”和“利润”帐户;有的企业以产成品互换原材料,不作销售处理,或以折抵后的余额报税;有的企业将自制商品产品用于本单位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更新、技术改造、大修理工程以及生活福利设施,也直接冲减产成品或生产成本,不作销售处理;还有的企业利用挂帐办法,将产品销售额长期悬在往来帐户,转移应税收入;甚至有个别企业将产品销售不入帐,摆在帐外作为“小金库”。对漏报销售的审查、基本上可采取以下三种方法进行。
(1)从审查帐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发现问题。在检查中应重点审查各个帐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和企业作出的帐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如对“产成品”帐户,应检查核对本期减少数与结转销售成本的数量是否相符,由于“产成品”帐户贷(减)方与“销售”帐户的借(减)方是正常对应关系,因此可按“产成品”帐户贷(减)方的发生额,逐笔审查其对应科目,从中发现问题。对生产成本帐户(“基本生产”和“自制半成品”等)则应检查其贷(减)方有无将产品销售收入(包括自制半成品和加工修理垫付材料等),不通过“销售”帐户而直接冲减生产成本。对”原材料”帐户应注意其贷(减)方有否应作材料销售而将原材料直接进行冲减,或以料换料,不通过“销售”帐户处理等情况。对应收应付等往来帐户,由于其内容复杂,范围广泛,在检查时要根据各明细帐户,逐笔审查其经济内容、记帐时间和结算过程,进行仔细分析。如有疑点,应查阅原始凭证,并向企业财务人员和有关方面调查核实。对“专用基金”帐户,应按各项基金的明细帐分别进行审查。如对“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等明细帐户,应检查其减少方的用途去向,从中发现问题。对“职工福利基金”帐户,其增加方应审查其资金来源,看其中有无应作销售的收入直接转入该帐户;其减少方应审查其支出用途,看其中有无将本厂自制或用外购零配件装配分给职工的福利产品,未通过“销售”帐户,而直接冲减“产成品”和“职工福利基金”。对“利润”帐户则应重点审查“营业外收入”明细帐户,看其中有无将处理残次品和利用边角废料生产的产品销售以及其他零星收入,不通过“销售”帐户,而作“营业外收入”处理等情况。
(2)从审查发票、收据及其他凭证中发现问题。销货发票是企业出售产品、物资的原始凭证,也是纳税检查的重要依据。在审查销货发票时,首先要清理企业发票的印制(或购买)、使用与结存的本数,看是否有整本发票漏记、漏汇入帐或转作他用,或转让出售,或将未入帐的收入抽走私设“小金库”等情况。还要注意发票存根有无缺号缺页,有重点地核对台头、品名、数量、规格、单价有无涂改错计等问题,并相应审查销售产品的价格组成和销售对象。在检查发票的同时,对企业开出的各种收据也必须逐张进行审查,看是否有以收据代替发票,转移销售等情况。由于普通收据一般没有正式编号,也无进出数量的控制和核对,给检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这就需要熟悉企业经营活动的内容,对平时发现的各种疑点进行分析和检查。在检查中有时还必须根据帐面数字与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各种流转凭证如调拨单、仓库发料单、产品入库单、供销部门的销售报表等进行核对,落实问题。如某企业(未设门市部)对生产春节节日产品的超计划部分,均由该厂供销部门直接对外零售,全部收取现金,经查对供销部门的销货汇总表,均系按零售价销售,而财务部门只按出厂价计算入帐,其差额部分既不进银行,也不作帐务处理,留在帐外作为职工福利,不仅漏了税,而且违反了财经纪律和现金管理制度。
(3)从帐外内查外调中发现问题。工商税的检查,必需做到帐内与帐外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内查主要是对企业各个职能部门包括仓库、供销部门、生产车间等进行调查了解,外调主要是根据已经发现的线索或疑点,到企业外部有关方面进行对证核实。
(二)核实应税收入。应税收入系指企业已经取得的销售或业务收入,按照税法规定应纳税的全部金额,对企业的应税收入,应从帐面收入和短报收入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1.对帐面收入的审查。主要审查帐面已作销售或业务收入部分应交纳的税额,看企业申报是否正确,有无多报少报情况。检查时可采取帐、表、票三核对的方法,即根据“产品销售”或“其他销售”明细帐、利润表中的产品销售收入与销货发票相互核对,如有不符,就应查明原因。对使用多种税率的企业,还应注意各产品之间有无串户错记等情况。对销售收入中冲减销货退回部分,应检查销货发票各联是否收回齐全,帐务上是否已按退回产品冲转销售成本。2.对短报收入的审查。主要是审查企业是否全额申报纳税,有无任意冲减扣抵收入。如有的企业对应包括在销售价格中的产品包装费用另开发票;有的企业接受加工修理、修配所用的外购或垫付自制原材料,不合并收入金额报税;有的企业接受订货,原材缺双方已作进销处理,或全部由本厂供给,属于自产自销,但企业在申报时将原材料金额全部扣除,作原材料销售处理,只就工资费用部分按加工报税,把产品销售变成加工业务等等。审查时可根据销货发票与有关帐户进行核对。如有的企业将产品包装与加工垫付的原材料,另作其他销售处理,可检查“材料销售”明细帐户贷(增)方,并与企业开出的销货发票逐笔核对;如企业直接冲减原材料成本,可从生产成本明细帐户的贷(减)方进行核对。对化产品销售为加工业务的企业,应重点审查“材料销售”明细帐,并与“原材料”明细帐进行核对,如发现帐面出现大量销售原材料不正常情况,就应深入查明。
二.纳税环节的检查
纳税环节系指按照税法规定,商品产品在流转过程中应当交纳税款的各个环节。在这些环节上,实际发生的收入或支付金额,都是征收工商税的依据。对工业企业的纳税环节检查,应重点抓住以下三个方面:
(一)附设门市部的审查。工业企业附设门市部销售自制产品,除交纳工业环节工商税外,如按零售价格销售,还应征收一道零售环节的工商税。由于工厂附设门市部一般都不单独核算,可根据门市部“销售日报表”、销货发票与财务部门的“销货汇总表”进行核对,看销售收入是否与企业申报相符,并按批发与零售产品的数量、金额进行区分。如果零售部分笔数繁多,也可从销售总额中,先减除按批发价销售部分后,即为按零售价的销售收入,再行计算零售环节应纳的工商税。
(二)采购环节的审查。采购环节主要是指商业、供销、外贸部门收购税法列举的农、林、牧、水产品应在采购环节交纳税款,但目前工业企业也有收购农产品作生产原材料的情况,因此也应进行审查。主要可从“原材料”“专用基金物资”等明细帐户的借(增)方进行检查,看有无收购应税品目,再进一步查阅进货原始凭证予以核实。如检查某企业时,发现该厂“原材料——材料”明细帐户的借(增)方发生额中,既有国家计划调拨部分,又有企业自行采购部分。经进一步查阅进货原始凭证,查明在自行采购木材中,有部分系直接向农村社队与个人收购,全部漏报了采购环节的工商税。
(三)受托烟、酒、糖、鞭炮四种产品加工应代扣代交税款的审查。工业企业接受非商业批发、外贸部门加工的烟、酒、糖、鞭炮四种高税率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由工厂代扣代交税款。但实际执行中企业最易发生错漏。审查时一般可从“产成品——代制加工品”明细帐户的贷(减)方与企业开出的销售发票核实,已经付给委托加工单位的产品数量,再按同类产品的出厂价格或按组成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三.计税价格的检查
计税价格是计算纳税单位计税金额的重要依据。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的销售收入都是含税价格,但也有些产品没有含税价格,因而在计算税额时,应先组成含税价格作为计算税额的依据。工业企业对计税价格的检查,应着重注意以下两点:
(一)组成价格的审查。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按含税组成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审查时应着重审查其计算公式与应纳税额是否正确,并应具体审查各项数据来源和有无差错。
(二)附设门市部批零差价率的审查。对工业企业附设门市部按零售价销售产品应纳的工业环节产品税,一般均采取按批零差价折合差价率计算,审查时应注意有无因产品价格变动对差价率影响过大的情况。如不适应,应及时按新的批零差价计算或协商新的差价率。
四.使用税率的检查
工商税的税率,是应纳税额占收入金额或支付金额的百分比,它具体体现着税收政策。对企业使用税率的检查,一般应着重抓住以下四个方面:
(一)确定适用税率。检查时应全面了解产品的构成性能、用途、生产过程、经营方式和销售对象,必要时可到生产车间实地了解,然后审查原纳税鉴定中的使用税率是否正确。特别应注意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和产品结构发生变化,纳税鉴定没有及时修订,仍按老产品申报,造成税率使用错误等情况。
(二)协作配套产品税率的审查。主要审查税法规定生产缝纫机零件、自行车零件等七种协作配套产品的企业,看有无直接出售给商业,外贸部门和使用单位的收入混同于协作产品之中,不按该产品适用税率报税等情况。检查时应根据销货发票,逐张审查其销售对象,并应注意有无协作合同。
(三)中间产品税率的审查。主要是对以自制的酒、糖、饴糖,棉纱作为原材料连续生产的企业,最后产品税率低的应按中间产品适用税率征税。对这类企业应重点了解其生产全部过程和各种半成品的入库记录,并可至生产车间实地调查生产各道工序,从中发现企业最后销售产品时,有无不按中间产品适用税率报税,造成税率使用错误等情况。
(四)加工改制产品税率的审查。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用已税产品加工改制成另一种产品,应按改制后产品适用税率纳税。检查时可根据“材料”和“产成品”明细帐户进行对照,审查加工改制前后记录,并应实地调查加工改制后产品的性能、用途是否已成为另一种产品,以确定是否应按改制后产品适用税率征税。
五.征免界限的检查
工商税的减免税规定是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正确划分征免界限,也是工商税检查的基本要求。对企业征免界限的检查,应着重注意以下两点:
(一)不纳税营业额的审查。对企业申报的不纳税营业额,应具体审查其各项内容,看是否符合减免税规定。对经税务部门批准在一段时间内减免税收的产品,要根据税务部门批准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审查,看企业有无在批准减免税之前自行减免,或已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按规定纳税等情况。
(二)正确划分应税免税产品。主要审查企业有无混淆征免界限,将应税收入报为免税收入。对既有应税产品又有免税产品销售的企业,应注意销售收入的正确划分。防止相互发生串户错记等情况。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