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0月,应日本日中经济协会的邀请,我们对日本金融界进行了访问,重点考察了日本的长期投资银行业务。日本朋友向我们介绍了日本金融业的历史、现状和日本各长期金融机构组织、供应和管理长期资金的作法。我国正在进行经济调整和四化建设,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认真总结我们自己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别国长期投资银行的经验,是有益处的。
为了说明日本长期金融机构的工作,首先要从日本金融机构的概况谈起。
日本的金融业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是十分发达的。现在日本共有银行、金融公库、保险公司等7,800多家,设有分支机构64,000多个,约有职工70多万人。庞大的金融网将各方面的闲散资金吸收聚集起来,又通过信贷业务供应给资金不足的部门和企业,为调节各行各业资金余缺的枢纽和桥梁。
日本企业的自有资本一般只占总资本的20%左右,80%的资金是通过发行股票,公司债以及向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的。日本的资本市场不象欧美国家那样发达,依靠股票、公司债等手段筹集的资金有限,绝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据统计,企业依靠银行贷款筹措的资金,占资金总额的比例,1956—1960年为78.2%,1961—1965年为81.5%,1965—1970年为89.5%,1971—1978年为91%。由此可以看出日本金融机构在整个经济活动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日本的金融机构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府的金融机构,包括日本银行、日本开发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等三个银行和十二个金融公库。一类是民间金融机构,即私人银行。
各种金融机构按其业务内容,分为两种:一是从事长期信贷业务的长期金融机构,包括政府系统的日本开发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和为特定目的而设立十二个金融公库;民间的长期金融机构有3家长期投资银行和7家信托银行。另一类是从事短期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主要有13家,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的城市银行,67家地方银行,此外还有数以千计的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林渔业的金融机构。
日本政府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管理,主要是由日本银行和大藏省(即财政部)进行的。
日本银行是日本的中央银行,它对个人和企业不直接办理存放款业务,主要负责发行货币,办理对各民间银行的存放款业务,并根据政府的委托发行国库券、国债,办理外汇收付。因此,人们称之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稳定币值是日本银行最主要、最基本的职能。日本银行同其它各金融机构的关系,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是通过银行法、金融政策和经济手段,调节放款利率,调节金融市场资金量,影响各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具体地说,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日本银行法规定,各民间银行要根据存款余额按照一定比率,向日本银行交存准备金。存款余额在2.5兆日元以上的,定期存款交存2%,其它存款交存3.75%。日本银行根据金融市场变化,通过改变存款准备金的比例,来调节金融市场的资金量。
②调整贷款利率。民间银行资金不足可以向日本银行贷款,借款一律付息,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日本银行根据金融市场的需要,调整对民间银行的贷款利率,从而影响各民间银行的贷款利率,调节金融市场的资金量。这种作法,日本称为“官定利率政策”。
③统一存款利率。日本各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是由日本银行统一规定的,以防止为了争揽存款而随意提高利率。改变存款利率时,首先由大藏省提出,交“金利委员会”讨论,最后由日本银行的“政策委员会”决定。政策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包括日本银行总裁一人,政府代表二人(大藏省、经济企划厅各一人),民间代表四人(包括城市银行、地方银行、工商业和农业专家各一人)。
④实行“窗口指导”。日本银行按季对十家大的城市银行核定贷款限额,直接控制各银行的贷款数额或者直接干涉他们的资金周转。
⑤日本银行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对民间银行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各民间银行并按期向日本银行提送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
日本大藏省对各金融机构的管理,主要有五个方面:
①直接管理政府系统的金融机构,包括审批信贷计划、决定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贷款使用方向,并向各长期金融机构办理借款,作为其贷款资金来源。
②对新设立的民间银行进行审查,并发给开业许可证。
③对民间银行实行保护政策,如对民间银行按政策发放的低利贷款,给予补贴等。
④管理国家外汇收支和外汇汇率,对下一年度进出口贸易和外汇收支进行预测。引进技术设备时,项目由通产省审批,花多少外汇由大藏省审批。
⑤对所有银行进行监督。各银行按月向大藏省提送存款报表,每半年送一次决算报告和业务报告,每两年对各银行的经营活动进行一次检查。
财政部统编教材出版消息
为了满足高等和中等财经院校教学和广大在职财经干部自学的需要,财政部统一组织编写了一批大、中专教材,已经部教材编审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有25门,将提请部教材编审委员会讨论的有1门。这26门教材编写出版情况如下。
一、已经出版的教材有:(1)《财政基础知识》(中专),(2)《工业企业管理基础知识》(中专),(3)《基本建设财务与信用》(中专),(4)《社会主义财政学》(大专),(5)《中国财政简史》(大专),(6)《国家预算》(大专),(7)《国家税收》(大专),(8)《会计原理》(大专),(9)《工业会计学》(大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10)《基本建设财务与拨款》(大专)。
二、预计1981年上半年出版的教材有:(1)《工程与预算》(中专),(2)《工业会计》(中专),(3)《金融基础知识》(中专),(4)《行政事业财务》(中专),(5)《农业经营管理基础知识》(中专),(6)《基本建设会计学》(大专),(7)《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大专)。
另外,《国营农业企业财务会计》、《人民公社生产队财务管理》和《人民公社财务管理》,由浙江省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预计1981年6月底出版。
三、预计1981年9月前出版的教材有:(1)《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大专),(2)《建设银行会计》(中专),(3)《工业企业财务管理》(中专),(4)《工商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中专),(5)《商业企业财务会计》(中专),(6)《工商企业税利检查》(中专),(7)《工商业统计》(中专),(8)《基本建设会计》(中专),(9)《预算会计》(大专)。
以上教材除注明出版单位的以外,均由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已出版的教材,均由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发售,如果当地书店确实买不到,可直接同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邮购组、人民大学出版社联系办理邮购。
財政 (月刊)
1981年第6期(总第191期)
1981年6月5日出版
编辑者:《财政》编辑部
(北京复外三里河财政部内)
出版者: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本刊登记 北京市期刊登记证第213号
印刷者:北京印刷二厂
总发行处:北京市邮局
订购处:全国各地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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