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宁省人民委員会决定从1958年起,把农田水利补助經費改为对群众的无利借款,作为县市組織农田水利建設的周轉金,以达到促进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和节約国家資金的目的。
辽宁省在过去几年中,每年在地方預算中都列有一笔农田水利补助費支出,来扶助群众举办的农田水利工程,对促进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这种补助,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初办时公共积累少、力量弱的情况下,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这两年来,全省多数农业生产合作社都有所增产,各农业社已有一定数量的公共积累,特別是1957年的秋收分配中,适当地提高了农业社提存公积金的比例,增大了农业社对扩大再生产的投資的力量;同时,广大农民在生产实踐中,已經認識了发展农田水利的好处;再加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資不大,收效較快,根据辽宁省水利局調查,小型水庫每公頃灌溉面积的投資为230-330元,每公頃水田当年增加的凈收入(扣除水庫占地損失、工程管理养护費用、水田多开支的生产費用)为239-250元,这些投資只要一年或者稍多一些的时間就可以收回,也是目前农业社所能負担的。因此,把农田水利补助費开支改为借款周轉金是有条件的。
改变为借款周轉金后,交由县市管理,以便县市按照农田...
辽宁省人民委員会决定从1958年起,把农田水利补助經費改为对群众的无利借款,作为县市組織农田水利建設的周轉金,以达到促进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和节約国家資金的目的。
辽宁省在过去几年中,每年在地方預算中都列有一笔农田水利补助費支出,来扶助群众举办的农田水利工程,对促进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这种补助,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初办时公共积累少、力量弱的情况下,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这两年来,全省多数农业生产合作社都有所增产,各农业社已有一定数量的公共积累,特別是1957年的秋收分配中,适当地提高了农业社提存公积金的比例,增大了农业社对扩大再生产的投資的力量;同时,广大农民在生产实踐中,已經認識了发展农田水利的好处;再加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資不大,收效較快,根据辽宁省水利局調查,小型水庫每公頃灌溉面积的投資为230-330元,每公頃水田当年增加的凈收入(扣除水庫占地損失、工程管理养护費用、水田多开支的生产費用)为239-250元,这些投資只要一年或者稍多一些的时間就可以收回,也是目前农业社所能負担的。因此,把农田水利补助費开支改为借款周轉金是有条件的。
改变为借款周轉金后,交由县市管理,以便县市按照农田水利的計划年度和施工季节进行組織安排。它与銀行水利貸款的分工是:水利貸款主要用于提水工具方面,借款主要用于工程建設方面。至于管理的办法,由各县根据不同經济情况自行拟訂,省里只作了原則的規定:(一)借款范圍只限于水田灌溉工程和小型发电,至于排澇、水澆地、水土保持等因受益对象和受益程度不确切,暫不实行。但在少数貧困山区,因工程收益較少而难于收回的,县市可酌情补助。(二)借款收回期限:凡是小型工程当年可以收益的,都应当年收回,对收益較慢而且借款数目較多的,可以适当延长收回期限。但最迟不能超过三年;小型发电如果收益較慢,也可以适当延长收回期限。(三)借款的額度和收回期限由市县主管部門确定,幷由农业社出具手續后再予撥付。借款的收回,由县市財政部門負責,主管部門协助,交由乡財政經收。
(江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