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貴州省1957年的县級財政收支預算指标,是采取由省分配到專署、由專署再下达到县的办法,并明确專署有权在分配的指标內进行項目与項目之間、县与县之間的平衡与調剂,以保証預算指标的分配达到大体合理。县里接到專署分配的指标后,再根据县的具体情况,作具体的安排。从目前县級財政不十分健全的条件下,这样分配方法还是可以的,但指标統一下达后,省級各业务主管部門在預算分配工作中应該作哪些工作,是値得研究的一个問題。
这里最先暴露出来的問題是:省級各业务主管部門下达給县級各业务部門的指标和計算过程往往与專署和县的分配意見不一致,增加安排中的困难;其次是省級各业务主管部門存在着本位主义,不願意調剂他們下达的指标,加上預算分配不切合实际的缺点,因此发生偏松偏紧的現象。而在执行中发生問題,省里却又强調由县的总預算統一調剂解决。
这种情况,反映了省級各业务部門与县級財政的統一安排有矛盾。过去曾提出由供給財政轉向建設財政,而实質上,县里也只是統一安排了行政費。所以应該加以糾正。我的意見,应采取下面办法解决:規定省級业务部門不能直接下达指标,而統一在县里的財政指标內一幷下达,县里根据財政指标和国民經济計划統...
貴州省1957年的县級財政收支預算指标,是采取由省分配到專署、由專署再下达到县的办法,并明确專署有权在分配的指标內进行項目与項目之間、县与县之間的平衡与調剂,以保証預算指标的分配达到大体合理。县里接到專署分配的指标后,再根据县的具体情况,作具体的安排。从目前县級財政不十分健全的条件下,这样分配方法还是可以的,但指标統一下达后,省級各业务主管部門在預算分配工作中应該作哪些工作,是値得研究的一个問題。
这里最先暴露出来的問題是:省級各业务主管部門下达給县級各业务部門的指标和計算过程往往与專署和县的分配意見不一致,增加安排中的困难;其次是省級各业务主管部門存在着本位主义,不願意調剂他們下达的指标,加上預算分配不切合实际的缺点,因此发生偏松偏紧的現象。而在执行中发生問題,省里却又强調由县的总預算統一調剂解决。
这种情况,反映了省級各业务部門与县級財政的統一安排有矛盾。过去曾提出由供給財政轉向建設財政,而实質上,县里也只是統一安排了行政費。所以应該加以糾正。我的意見,应采取下面办法解决:規定省級业务部門不能直接下达指标,而統一在县里的財政指标內一幷下达,县里根据財政指标和国民經济計划統一安排,这样就不会发生省里和县里不一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