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税改革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初步测算,今后三年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左右,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1/4,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
我国坚决回击美国单边贸易保护主义
针对美国于3月23日起实施的对我国出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政策(即232措施),为维护我国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4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对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15%,对猪肉及制品等8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25%。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我输美的1333项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同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实施日期将视美国政府对我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情况,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另行公布。
加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
财政部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除用于冲减赤字外,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时,可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动用的资金应当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因短收、增支等导致收支缺口,确需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平衡的,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下达进度,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完成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加快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进度,强化置换债券资金管理;着力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发挥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作用;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加快实现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与项目严格对应,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机制,大力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
财政部印发《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国有金融企业严格落实《预算法》等要求,在支持地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