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2 作者:海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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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的最大优势。2013年以来,海南省财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海南时关于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嘱托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立省战略部署,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主动作为,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绿色财政建设。
加大投入 着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直接投入力度。2013—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由34.1亿元提高到71.4亿元,年均增长20.3%,总投入达到249亿元。
(二)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2016年,海南省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省域全覆盖的省份。2013—2017年,下达市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77.5亿元,比上个五年增长2.61倍。2017年,海南省进一步修订了《海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创新,对市县资金使用和生态环境质量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奖优罚劣,推动市县切实将资金用在“生态环境”保护这个刀刃上。
(三)省财政加大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的最大优势。2013年以来,海南省财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海南时关于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嘱托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立省战略部署,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主动作为,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绿色财政建设。
加大投入 着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直接投入力度。2013—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由34.1亿元提高到71.4亿元,年均增长20.3%,总投入达到249亿元。
(二)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2016年,海南省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省域全覆盖的省份。2013—2017年,下达市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77.5亿元,比上个五年增长2.61倍。2017年,海南省进一步修订了《海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创新,对市县资金使用和生态环境质量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奖优罚劣,推动市县切实将资金用在“生态环境”保护这个刀刃上。
(三)省财政加大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2017年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436.7亿元,在2016年比2015年增长了31.3%的基础上,再增长9.8%。2016年从省级财力性资金中补助5个国定贫困市县6亿元,由其统筹安排用于配套2016年公益建设项目。从2017年起,取消5个国定贫困市县公益建设项目配套资金要求。2018年预算已安排6.8亿元。对于列入统筹整合使用的37项财政涉农资金,要求从2017年起下达给5个国定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全省平均增幅。
突出重点 着力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突破
(一)支持深化省域“多规合一”改革。为把海南作为一个大城市、大景区来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2015年,海南启动“多规合一”试点,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的相互融合,进一步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2017年,经中央编办批复,海南省规划委员会正式成立,作为主管全省空间规划编审和督察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人员编制从省住建、发改、国土、环保、林业、海洋等部门调剂。在“多规合一”改革推进过程中,省财政给予了全力保障。2017年省财政安排7610万元支持多规合一改革。其中,安排1800万元,用于海南总体规划编制,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林地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等六大类空间规划统一到一个空间规划体系;安排5142万元积极推进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为借助大数据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一个平台管到底”奠定基础。
(二)支持六大环境整治工程,保障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2015年,海南省政府提出按照“三年攻坚,两年巩固”要求,深入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林区山体修复和湿地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省级财政统筹安排环境治理和保护各类专项资金20.7亿元,用于支持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海南省森林覆盖率达62.1%,水质总体优良率达90%,空气优良率保持99%以上。
(三)支持大气污染防治。2015—2017年,全省地方财政投入5.46亿元(其中省级投入1.64亿元),支持三年完成国家下达海南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在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后,海南自我加压,2017年出台老旧车提前淘汰和污染治理财政补贴政策,从2018起连续3年计划投入2.5亿元,用于实施9000辆老旧车和污染治理6000辆老旧车淘汰计划,防治大气污染。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于减少碳排放、呵护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有着重要作用,2016以来,共投入5亿元用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及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下一步将结合“2030年前后全面实现海南全岛汽车100%清洁能源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加大对清洁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研发的支持。
(四)支持污水垃圾处理。2013—2017年,省财政部门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统筹安排省级配套资金、督促市县配套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总共78.65亿元,用于支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城镇垃圾处理项目以及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等,其中城镇污水处理项目48.93亿元、城镇垃圾处理项目23.68亿元、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6.04亿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83%,城乡垃圾处理率已达86%。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积极实施“以奖促治”政策,自2008年起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投入9.0554亿元,对340个村庄生活污水、垃圾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等项目实施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9006吨/日,受益人口约80万人。
(五)支持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试点。自2015年4月海口市被列入第一批中央资金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以来,省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给予配套支持,截至2017年12月底,中央共下达海南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资金12亿元,省财政落实配套资金8亿元,累计下达20亿元专项用于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工作。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计划建设43.24公里,总投资38.47亿元,截至2017年12月,海口市已完成投资30.43亿元,已建成廊体23.88公里,完成3年试点任务的55%、总进程任务的25%。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节约了地下空间,实现了地下空间的集约利用,市规划、住建、市容委等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强制入廊,实实在在地解决“马路拉链”和“空中蜘蛛网”现象。
(六)支持三亚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2016年6月三亚市入围第二批中央资金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为支持三亚市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财政部、住建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分批下达城市管网专项资金。截至2017年12月底,中央共下达海南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专项资金10亿元,省财政厅已会同省住建厅、省水务厅及时将资金全部拨付至三亚市,专项用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三亚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7.42亿元,截至2017年12月,已完成投资13.31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8.08%。试点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程的实施,在“渗、滞、蓄、净、用、排”等方面的效能大大增强,提升城市绿化景观效果,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在经济、社会、生态方面产生良好的效益。
主动作为 积极推动国家公园建设工作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的嘱托,海南财政主动作为,2017年1月起草了《关于在海南建设国家公园的研究报告》上报省政府,呼吁推动海南国家公园建设,9月《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提出“研究制定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海洋国家公园试点实施方案”,10月省委书记刘赐贵做出批示,对拟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提出了11项任务。目前,海南正在加紧推进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财政将全力做好国家公园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推广PPP模式 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为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省级财政还积极引导市县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运营。2017年海南省财政预算安排PPP基金和推广PPP模式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5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全省PPP重点项目,以及推动示范项目加快实施、规范运作,鼓励各市县、省级部门深入和规范推进PPP改革。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水污染防治领域PPP储备项目35个,总投资额150.38亿元;其中落地项目12个,总投资额61.28亿元,共吸引社会资金58.31亿元,占总投资额的95.15%。有的市县在治理实践工作中还因地制宜摸索出值得借鉴的经验。比如海口将全市包括五源河、鸭尾溪、红城湖等城区32个水体打包成6个项目包,以PPP模式委托给第三方公司治理并长效运营,涉及金额高达37亿元,被认为是国内水环境治理PPP典型项目之一。
责任编辑 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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