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员办:提升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工作成效
河南专员办着力解决监督共识、信息数据来源、制度流程规范、联合监督等难题,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凝聚监督共识,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专员办主动向省政府领导汇报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工作。省政府召开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会议,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专员办更好地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工作夯实了基础。二是架通债务数据专线,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针对目前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共享不充分、不全面、不及时的难题,专员办抓紧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信息共享机制。主动与省财政厅联系,在兼顾安全保密和通讯便捷的基础上,架通了与河南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的数据专线,取得河南省地方政府债务查询权限,实时掌握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和动态变化,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第一手信息数据。三是制订实施办法,规范债务监督行为。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起草了《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实施暂行办法》,从四个方面对债务监督工作予以明确:定职责,依法依规界定专员办、地方财政部门、融资平台、金融机构等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定重点,结合监督工作实践,判定监督工作的重点是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定方式,采用备案报告、动态监控、调研分析、约谈函询、核查检查、处理问责、曝光警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和措施提高监督质效。控风险,通过行之有效的制度,防范专员办债务监督自身风险。
(河南专员办)
贵州专员办:认真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结合贵州省传统村落数量较多、分布较广等特点,贵州专员办全面梳理相关材料,加强政策学习,制定工作方案,快速启动2016年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把握全貌。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计4153个村落列入传统村落目录,其中贵州省545个,占总数的13.12%。鉴于这一分布特点,专员办高度重视基础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参评人员学习制度文件和相关资料,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把握全省传统村落全貌,为高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打下基础。二是主动沟通,积极协调。积极主动与贵州省财政厅和贵州省住建厅联系沟通,邀请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到专员办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准备会,全面了解中央财政安排贵州省2016年补助资金及项目有关情况,做好资金与项目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初步分析工作,对传统村落分布较多的黎平县、剑河县等,主动了解其工作进度情况,督促其按时报送自评材料。三是落实责任,提升效率。要求传统村落所在各县(市)向省级上报自评表及印证材料时,必须先经所属市州财政、住建主管部门复审并签署意见。一方面可使市州了解所辖各县的总体情况,做好面上统筹和督促;另一方面促使基层部门严格按要求提供准确、真实的材料,保障评价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