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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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财政厅采取有效措施,强力督导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力促财政扶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成立财政扶贫政策及资金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省级财政扶贫政策,研究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及资金下达,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协调解决支持脱贫攻坚中涉及财政方面的重大问题。二是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资金支出范围、资金下达、禁止列支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拨付进度。围绕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制定脱贫攻坚工作涉及财政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落实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策,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为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对已下拨到市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大支出力度,加快资金结算,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对审计中发现存在扶贫资金违规违纪问题的市县财政部门开展集体约谈,提出严格要求,严肃了工作纪律。
(本刊通讯员)
青海: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青...
黑龙江: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财政厅采取有效措施,强力督导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力促财政扶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成立财政扶贫政策及资金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省级财政扶贫政策,研究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及资金下达,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协调解决支持脱贫攻坚中涉及财政方面的重大问题。二是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资金支出范围、资金下达、禁止列支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拨付进度。围绕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制定脱贫攻坚工作涉及财政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落实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策,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为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对已下拨到市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大支出力度,加快资金结算,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对审计中发现存在扶贫资金违规违纪问题的市县财政部门开展集体约谈,提出严格要求,严肃了工作纪律。
(本刊通讯员)
青海: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青海省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健全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每年将财政支出的75%左右投入民生领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各族人民。一是全力支持市县提升民生保障能力。持续加大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平稳增长机制。到2016年底,省对下补助总量达到813亿元,比2011年增加314.5亿元,年均增长10.3%,市(州)、县财力明显增强,有效增强了基层在保障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方面的统筹能力。二是推进就业创业。强化财政政策扶持,通过落实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企业稳岗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加大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力度,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成才搭建更加有效的平台。建立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完善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支持打造“拉面经济”等劳务品牌、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资金撬动作用。三是助推教育优先发展。建立15年免费教育补助政策,对藏区六州全部学生及西宁市、海东市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免除学前教育三年保育教育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了以“奖、贷、勤、助、补、免”加绿色通道相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四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统一,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形成。同时,连续提高养老金待遇,企业职工养老金标准达到3249元。从2015年起,连续两年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累计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2、0.15和0.5个百分点,减轻企业负担7.29亿元。五是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改革,西宁和海东两市困难老年人及80岁以上社会老年人养老实现全覆盖。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责任险。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南州纳入国家医养结合试点范围。六是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已取消药品加成。创新财政供给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力保障城乡居民获得公平、可及、均等的健康管理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
(周国)
山西临汾:全面开展服务类项目预算评审
山西省临汾市财政局在工程类项目评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评审范围,自今年4月份开始,采取“四步法”,对市直单位部门预算中的服务类项目全面进行预算评审。第一步,项目单位向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提交服务类项目预算评审申请;第二步,业务科室向预算评审中心下达预算评审通知;第三步,项目单位按要求向预算评审中心提供所需评审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第四步,评审中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出具评审结论。服务类项目预算评审审定额是招标采购的最高限额。目前,共评审服务类项目预算17个,送审金额3272.50万元,审定金额2713.54万元,审减558.96万元,审减率17.08%。
(林材轩)
内蒙古土左:多措并举加强民生保障事业
近年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财政局不断扩大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民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民生政策,重点保障民生支出。积极贯彻上级各项惠民政策,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及一般性开支,科学合理分配民生资金支出预算,将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三农”等民生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力求推进财政预算重点向保障底线民生倾斜。二是积极整合资金,建立稳定的民生投入增长机制。将民生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不留缺口,确保各项民生投入到位。三是科学安排预算,扎实推进民生建设。在进行部门预算安排的基础上,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要求,分清轻重缓急,把钱用在刀刃上。四是开展专项检查,提高民生类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开展农田水利、道路建设、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检查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检查,有效确保财政民生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本刊通讯员)
江苏常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着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形成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齐头并进的良好势头。一是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按照“资金改基金”“无偿改有偿”的思路,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撬动吸引金融资本参与,扶持科技型、发展型、引领型等优质农业企业发展。推进农口部门内部、跨部门、跨行业项目资金整合,发挥支农资金集聚作用。二是实现农口项目管理“互联网+”。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方面,投入市级财政资金9600余万元,扶持包括市农委、市委农工办、市供销社等农口部门在内的19大类43小项现代农业项目发展。全面建立“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扶持方式,并实现对市农委、农办、供销社所有竞争立项类农业项目管理方式的全覆盖。以“互联网+项目管理”的方式,搭建“三农”项目管理平台,建立支农项目标准化线上线下管理流程。三是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2017年中央、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2170万元已拨付到位,为巩固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高性能复式农业机械和自动化提供了充分的财力保障。四是加强巩固农业保险。2016年,全市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2525.29万元,共为农户提供了29.77亿元的风险保障。主要种植业承保面、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占比分别达60%和90%以上,完成并巩固了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成效。五是持续推进土地确权登记。近三年共筹集安排专项资金832.5万元,确保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底,将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陆尔力)
安徽合肥:规范贫困人口综合医保资金管理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出台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医保资金使用管理,压实资金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贫困人口综合医保资金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等5个方面,实施意见分条逐项对资金的筹集途径、使用方向等进行了明确。二是严格支付流程。明确要求贫困人口综合医保资金要按照“全程留痕、全程公示、全程监督”的要求,做到资金使用全程透明、预期明确、责任可追。从健全审核责任机制、公开公示机制、台账管理机制、控费监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5各方面规范资金使用。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对贫困人口综合医保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新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本刊通讯员)
湖北赤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
湖北省赤壁市按照“老有颐养,病有良医”的养老目标,探索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一是整合医疗资源。由公立医院外派医生和护士组成“小分队”,进驻各养老院开展医疗服务,为集中居养的老人开展医疗康复、慢性病防治、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同时,在公立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开设老年科,在住院部开设老年病区及床位。目前,全市集居养老机构与公立医院签约服务有16个,市康复中心先后收住了668位老人。二是注重服务创新。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分级护理的方式,通过与有居家养老需求的家庭签订个性化医疗服务合同,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医养服务。
(邓永红)
湖南鹤城:助力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落地生根
近年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财政积极支持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监管,有效确保了“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加大投入力度。2016年,共拨付各类食品安全资金92.5万元,其中,拨付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专项整治经费35万元;2017年,共安排食品安全各类资金83万元,目前已拨付城区食品安全“四小”专项整治工作经费50万元。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经费监管落实制度。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协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应急预案制订、预案演练,提升多部门快速联动反应能力和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机制,针对重点区域,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将食品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纳入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规范资金使用行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资金绩效跟踪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黄星)
云南富源:加强再就业资金使用和管理
今年以来,云南省富源县不断完善再就业资金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一是加强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就业专项资金,确保就业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是加强再就业资金申请及拨付管理。为方便公众了解相关政策,县人社部门负责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依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信息,并对享受各项补贴的单位、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具体补助人数、金额和标准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发放就业资金时,县人社部门根据基金支出需求按期编制基金使用计划及就业资金发放名册报财政部门审批、拨付,全部通过社会化发放。三是强化再就业资金监管机制。按照当年预算安排和上级专款指标拨付资金,所有再就业资金及时转入县财政社保专户,实行专户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各项资金发放台账,与人社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再就业资金进行联合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张怀能)
安徽专员办:建议三方面入手推进会计监督信息化建设
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业务和核算环境,信息化已越来越成为会计监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力量。安徽专员办建议,从信息提供、信息监督和监督成果共享三方面入手推进会计监督信息化建设。一是要通过整合各项信息资源,建立企业统一公共信息平台。政府会计监督部门可通过信息资料筛选分析,建立适合自己监督需要的主体数据库,监管人员依照行业性质、企业特征、重大会计政策选用及以往接受检查等基本情况形成企业调查评价和风险报告分析,确定重要性水平,锁定监管重点,逐步探索建立“信息收集、综合分析、预警提示、风险防控”四位一体的风险导向监管模式。二是要加大会计监督检查软件在会计监督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会计监督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会计监督检查软件开发和推广,提高会计监督的效率。三是要搭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会计法规定的各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在开展会计监督时,对出具的检查结论共享到统一的平台,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同开展会计监督,从而避免检查资源的重复浪费,确保监管成效的最大化。
(安徽专员办)
宁夏专员办:“四注重”扎实开展会计监督工作
宁夏专员办立足本地和本办实际,扎实开展会计监督工作。一是注重人员统筹,举全办之力保障会计监督检查。坚持在全办范围内统筹力量,每次安排任务前均组织专题研究,从各处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开展工作。同时,根据被检查单位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选聘外部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工作。二是注重查前调查,有的放矢提高检查效率。专员办从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入手,通过对企业连续几年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数据变化等进行趋势分析,结合从监管部门、网络等多渠道收集的企业相关信息,组织人员进行深入分析讨论,确保在进点之前就对被检查对象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有所把握,为正式开展检查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注重成果运用,着力提升会计监督检查成效。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基础上,突出强调成果运用,积极与被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努力从根子上解决问题,达到既规范企业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四是注重机制建设,努力提高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在检查方法的选择上,专员办强调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在检查企业时,检查组采取“数据分析—查阅凭证—询问核实—外调取证”的四步检查法,查出了一些隐藏较深的问题;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同时开展检查时,采取同步推进、交叉验证的方法,提高了检查的成效。
(宁夏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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