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市场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强化,政府不断转变和加强宏观调控,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事业也出现了较快发展,可以说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已经从原来的政府绝对控制市场和社会被动接受,转变为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良性互动关系。但是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一些深层次、结构性、体制性的问题逐步显现,其中很多问题的根源就是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边界还不够清晰,定位还不够准确。现阶段,要重塑三者之间的治理边界,转变政府职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赋予社会更大的发展空间,在三者的协调互动中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
(一)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是创新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放弃以往政府主导投资的传统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发展PPP模式,带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准确把握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政策,推动组建股权投资子基金,财政投入由无偿拨付变为有偿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在明确政府职能边界的基础上,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做到“放管结合”,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统筹一体。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加行政运行透明性,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升审批效率。三是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减少税收政策对市场的负面影响。落实好全面营改增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推进消费税改革,调整完善征收范围、环节、税率;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与房产税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强化税收法定,努力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税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导向作用,实行精准调控。
(二)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能力建设,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理清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政府向社会转移一部分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培育“大社会”。按照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梳理出需要转移给社会组织的职能和权力清单,有计划地加以推进,努力拓展社会组织的生长空间。改革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社会组织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逐步开放公共服务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服务提供,促进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与效率。二是继续加大公共服务投入,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关键要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包括健全教育投入机制,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均衡发展;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体救助政策,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基本药物财政补助政策,加快市级医疗机构建设和区县公立医院改革;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和公益性文化项目建设等。三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基本定位和公益服务目标,明确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基本定位,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属性实施分类改革,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处理好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一是加强构建新型政府。加强政府建设是正确处理好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的关键因素。构建强而负责的政府,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的自律能力与管理水平,遏制市场的不合理需求,满足社会的正当利益需求,促进市场与社会在双向博弈中达到动态平衡。二是合理运用市场机制,倒逼企业实现转型。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促使企业改变过去简单粗放、重效益轻社会成本的管理方式,增加科研投入,实施技术改造,降低环境污染,严控产品安全,最终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居民老有所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巩固,市场竞争在带来更高效率的同时,产生了相当部分的市场竞争弱势群体,也带来了更大的社会风险,客观上要求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群体基本权益。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对市场的引导。培育社会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通过非政府的社会力量促进市场的规范,调和政府、社会与市场之间的矛盾,推动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