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北京:简政放权亮“实招”
近年来,北京市财政局采取多项举措,加快简政放权步伐。一是清单“晒出来”。市局编制完成本局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梳理确定行政审批职权11项、行政处罚职权356项,利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推动基本支出由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到“款”级科目公开,专项转移支付由按项目到按地区公开,政府采购由项目个案到采购总量、政策效果公开,财政扶持资金由评定分配结果到组织实施效果公开,收费基金项目由财政发布目录清单到部门具体征收情况公开。二是权力“放下来”。市局将教育、农业、社保等领域99.4亿元市级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大考核监管力度,压实管好用好资金的支出责任。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上推出四项新举措:将部分政府采购管理权限下放至部门、区县,明确财政“研究政策、制定规则、加强指导、强化监督”的定位;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扩大非招标采购方式适用范围,增强预算单位自主选择权;简化进口产品审核程序,建立医疗设备进口产品审核清单,年初对进口产品审核事项实行一揽子批复,执行中无需再逐一报批;适应财政中期规划管理和编制滚动...
北京:简政放权亮“实招”
近年来,北京市财政局采取多项举措,加快简政放权步伐。一是清单“晒出来”。市局编制完成本局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梳理确定行政审批职权11项、行政处罚职权356项,利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推动基本支出由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到“款”级科目公开,专项转移支付由按项目到按地区公开,政府采购由项目个案到采购总量、政策效果公开,财政扶持资金由评定分配结果到组织实施效果公开,收费基金项目由财政发布目录清单到部门具体征收情况公开。二是权力“放下来”。市局将教育、农业、社保等领域99.4亿元市级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大考核监管力度,压实管好用好资金的支出责任。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上推出四项新举措:将部分政府采购管理权限下放至部门、区县,明确财政“研究政策、制定规则、加强指导、强化监督”的定位;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扩大非招标采购方式适用范围,增强预算单位自主选择权;简化进口产品审核程序,建立医疗设备进口产品审核清单,年初对进口产品审核事项实行一揽子批复,执行中无需再逐一报批;适应财政中期规划管理和编制滚动预算要求,建立滚动采购制度,允许各单位在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签订不超过3年的政府采购合同。三是服务“跑起来”。市局利用OA系统、督办台账提高公文流转和重点事项落实进度,将部分承担对外审批和服务职能的处室安排到财政服务大厅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推出转移支付提前告知、财政评审预约上门、政府采购网上申报、财政票据直供到户等服务项目,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免除了各单位财务人员在财政、人行、代理银行、用款单位之间辗转签批单据的程序,将电脑派位、就近参加无纸化考试从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延伸到了初级职称考试。四是监管“严起来”。市局向市人大开放预算查询系统,在核心业务系统增设审计专用功能、接入监察平台。在局内施行“七项纪律”、“八个不准”,并要求财政人员与预算单位商谈经费增减事项必须有2人以上到场并签字确认,必须使用标准无歧义的规范化用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规范化管理和工作日去向告知,将处罚告知、决定及案卷等纳入法制审核监督范畴。积极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向区县、乡镇延伸,2014年已将128个乡镇纳入改革试点,涉及预算资金47亿元。
(陈以勇)
天津:加强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管理
自2015年3月起,天津市开展市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市属事业单位自主决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对其进行审批或备案,此项改革试点为期三年。与过去政策相比,新的制度安排在改革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管理制度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权方面,由各单位自主决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各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不再审批或备案。在科技成果收益权管理方面,各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再上缴国库。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方面,明确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发明人、共同发明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得低于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的50%。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用于奖励人员的股权超过入股时作价金额50%的,由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王树双)
河北枣强: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模式
近年来,河北省枣强县财政局以服务财政改革和管理为目标,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规范财政监督行为,实行“业务监督与专业监督同步,全方位监管财政专项资金”的财政资金监管模式。即: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单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监督股对各部门、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的监督相结合的模式。对专项资金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从量、价、时、空全方位监督管理,根据不同类别的专项资金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管办法。对于补助类专项资金,采取由股室加强日常管理为主。各股室需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情况及资金管理依据交监督股一份备案。根据需要由监督股组织专项检查。对于项目类专项资金,采取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督查的办法。项目的立项、申报由业务股室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报告监督股和业务股室。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要报告业务股室和监督股,业务股室配合监督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就可申请拨付项目资金。申请资金时,项目单位需将申请材料报业务股室,业务股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联合监督股双方签字后提交局领导审定。
(王冰)
内蒙古克旗:走好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
内蒙古赤峰市克旗财政局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活动见效。一是上党课,再立作风标杆。号召党员干部以“严”的精神,认真查摆和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滥用权力、无视党纪政纪等问题,以“实”的精神,在坚定信念、选人用人、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团结共事、严格自律上做表率。二是下村里,再为百姓谋利。今年以来,财政局对克旗土城子镇乌兰哈吉盖村和石门沟村帮扶工作进行了有效安排部署,重点修理了石门沟村北哨村民组2公里通组路、河南营子2公里通组路;积极协调旗内各通讯部门和单位逐步解决了群众的通讯难问题。三是勤联动,再树行业新风。继续联合各预算单位,认真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切实推进“阳光财政”建设;进一步认真开展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升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提高政府及各部门财政收支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科学理财;继续积极向旗委、旗政府做好每年度的预决算工作情况汇报,并且每年度定期组织各预算单位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部署会议。
(本刊通讯员)
辽宁绥中:为农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辽宁省绥中县财政不断加大新农合保障力度,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2014年,全县新农合参保446175人,参保率连续七年超过90%。一是投入力度继续加大。2014年筹集各类资金18058万元,同比增长16%,其中,财政总投入14279元,占筹资总额79%,县级财政补助1740万元。财政补助达到人均320元以上。二是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提升。开展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2014年对重大疾病患者249人支付报销184万元。三是大病保险开展“一站式”报销服务,既确保参合农民即时得到新农合补偿款,也使新农合医疗定点机构及时得到垫付补偿款,确保业务开展,真正实现了惠民、利民、便民。
(本刊通讯员)
江苏沭阳: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江苏省沭阳县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谋福利。现已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82家,床位1750张,站点覆盖100%城市社区和77%农村社区,每年服务社区老人近3万人次。一是县财政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评分情况发放“以奖代补”补贴。近三年,县财政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市小型托老所和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发放“以奖代补”补贴资金756.23万元。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沭阳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目前全县已注册的为老社会组织12家,引进社会组织1家,由社会组织托管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有26家,现从事护理服务人员约260人。2013年以来组织培训220名,其中183人获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70.3%。三是着力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为进一步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年内将再建50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增床位230张,确保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90%,确保社区老年人服务需求得到较高程度的满足。
(王鲍 荣超)
安徽金寨:助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日前,安徽省金寨县制定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案,财政部门将从资金投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入手助推打造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升级版。一是做强融资担保。向担保公司新注资1亿元,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增强公司融资担保功能,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担保风险共担机制,开展“银企担”风险分担试点,降低担保公司运行风险。二是支持企业发展。安排资金1500万元,设立工业促进发展专项资金,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临时性资金短缺,给予办理过桥、接续等资金,确保企业资金周转正常、生产经营运行正常。三是创新金融产品。用好“助保金”、“金徽通”等老金融产品,选择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发“信贷+担保”、“信贷+保险”、“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信贷新产品,同时试点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宅基地抵押担保贷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四是优化金融环境。集中村级资产并实行公司化管理,并通过转让、入股、出租等方式经营村级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安排资金1500万元,成立“三权”交易收储中心,将林权、土地承包权、财产权纳入中心管理,定期发布相关交易信息,全面激活农村要素。
(何方)
江西樟树:坚持教育优先加大教育投入
近年来,江西省樟树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改造、完善和升级办学条件,优化教育网点布局,让广大学生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先后新建了城区第八小学、市职业技术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等一批新型学校,改善了100多所农村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为给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樟树市投资6亿多元新建2所中学校区、5所小学校区、2所幼儿园区,规划建设面积600多亩,可容纳近2万名学生,为人才培养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邹清平)
河南三门峡:多措并举推进PPP模式
2015年,河南省三门峡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PPP试点项目。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在市财政局下设三门峡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负责全市PPP项目的全面统筹与协调。二是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成立三门峡市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和推进PPP模式的制度保障。有效整合盘活政府掌控的资源、资产、资本、资金,加快构建现代投融资体系。三是引进专业咨询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引入专业的第三方,在对项目融资结构、成本效益、风险机制进行全面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PPP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四是严格审核把关实施方案。组织召开PPP项目实施方案专题讨论会,审核专业机构推选的试点项目的初步实施方案,对试点项目操作的可行性及重要边界条件进行审议,并提请上报省政府PPP中心审议。
(刘奇星)
湖南永兴:率先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
湖南省永兴县积极探索城乡环境同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模式,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目前已在全县75个村成功运行。项目分两期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21个,村组收集点5000个,购置垃圾中转车100台,发放户用分类垃圾箱15万个,安排垃圾收集转运员300名。为确保境内2000平方公里的垃圾收运工作有序开展,永兴县还建设了项目监控指挥中心,对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垃圾收集处理每个环节、每个部位都能看得见、管得住、调度准、责任明、效率高。项目建成后,可对全县364个村(居)所有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张正伟)
贵州黔西南:让农村群众喝上“小康水”
今年上半年,贵州省黔西南州争取2015年度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1.29亿元,省、市级配套资金3229万元,在兴义、义龙、安龙等9个县(市、区)实施农村“小康水”安全工程建设,着力解决边远山区33.52万农村群众、学校饮水难问题,改善农村群众生存和生产生活条件。
(吴古昌)
云南大关:财金融合定向发力精准扶贫
云南省大关县采取措施,促成财政金融部门融合,定向发力精准扶贫。一是设立扶贫贷款风险金。由财政部门注入扶贫贷款风险金,扶贫部门开设扶贫贷款风险金专户,采取“风险金+信贷”的模式,对金融机构向精准扶贫对象发放扶贫贷款产生的呆滞贷款予以一定补贴,撬动信贷资金投入,助推扶贫开发取得明显实效。二是扶贫贴息。由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贷款进行部分贴息,降低精准扶贫对象信贷成本。三是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和补贴力度,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力度,调动金融机构布点展业的积极性。
(王安才)
甘肃张掖:促进文体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甘肃省张掖市每年预算和整合5000万元专项资金,按照政府支持服务为引导,企业主体参与运作的模式,以举办17项全国、全省重要户外运动赛事为平台,有效整合户外运动和旅游、文化资源,积极构建地方特色文化产品体系,不断丰富体验式新型旅游产品,延伸发展户外产品制造与销售等相关业态,带动体育、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转型进程。张掖市今年接待游客将突破14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5%以上。
(金珧汉)
宁夏贺兰:推进置换存量债务工作
为切实缓解政府偿债压力,规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宁夏贺兰县采取五项措施,积极推进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工作。一是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置换范围、资金计划、置换原则、时间步骤、监管措施等事项,全面部署和指导置换债务工作。二是确定偿债对象及规模。组织相关债务单位,按照积极稳妥、先急后缓、统筹兼顾的原则,对列入偿还范围内的债务进行认真筛选,确定偿债对象及规模。三是开展再核实工作。对列入置换范围的债务,在全区债务清理甄别及专员办债务核查的基础上,依据债权债务双方会计账簿和原始凭证等合法手续,逐笔逐项进行再核实,经债权债务关系双方认可签字。四是审核汇总上报。县财政审核汇总各部门的偿债数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五是签订协议支付资金。县财政、债权人、债务人、有关主管部门要共同签订协议,明确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及相关责任。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资金直接支付到债权人银行账户。
(本刊通讯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