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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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正式开始施行。新法在预算管理等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出现了不少原法中没有的新名词。有一些名词虽然是“老面孔”,但是首次明确写入预算法,赋予新内涵。新预算法“新”在哪里?为何对于国家法律制度建设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针对读者的提问,我们编辑整理了一些新名词,希望通过深入了解这些新名词来一探究竟。
读者:哪些名词可以体现新预算法之亮点“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小编:新预算法首次确立由四本预算组成的全口径预算体系,首次将政府预算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写入法中,首次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口径预算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正式开始施行。新法在预算管理等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出现了不少原法中没有的新名词。有一些名词虽然是“老面孔”,但是首次明确写入预算法,赋予新内涵。新预算法“新”在哪里?为何对于国家法律制度建设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针对读者的提问,我们编辑整理了一些新名词,希望通过深入了解这些新名词来一探究竟。
读者:哪些名词可以体现新预算法之亮点“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小编:新预算法首次确立由四本预算组成的全口径预算体系,首次将政府预算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写入法中,首次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口径预算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相关条款:新预算法第四条规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第六条至第十一条对四本预算的功能定位、编制原则及相互关系作出规范。
【预算公开】
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的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财政信息。财政预算公开对于保障群众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基层预算管理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条款:新预算法第一条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对于人大批准的各级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以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第十四条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公开。有关财政的一些专项工作,例如政府采购情况、转移支付政策与执行等情况,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也要求必须及时公开。在预算监督方面,新预算法不仅要求严格审计,而且在第八十九条中专门提出“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为保障预算信息的有效公开,第九十二条规定对于“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社会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具体而言,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海域使用金、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等。
相关条款:新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读者:哪些名词可以体现新预算法之亮点“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小编:新预算法首次对传统单一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行改进,首次将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的重要举措。
【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指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建立健全跨年度的、合理的平衡机制,实施依法征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其主要内容:一是预算编制要考虑跨年度平衡。财政收支预算因政策需要可编列赤字,但应在政策推出后分年弥补。二是规范超收的使用和短收的弥补。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超收收入当年原则上不安排支出,用于削减财政赤字、化解政府性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如果出现短收,则按程序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削减支出或扩大赤字加以解决。三是弱化对收入预算的考核,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促进依法征管。四是加强对支出政策和支出预算的审查,硬化支出预算约束。
相关条款:新预算法第十二条规定“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相关条款:新预算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第六十六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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