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00亿元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合计13900亿元;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22万亿元
为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18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6.2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增幅为2013年以来最高;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3.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安排老少边穷转移支付2142.8亿元,比上年增长16.9%,比全国转移支付平均增幅高7.9个百分点。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462.79亿元,比上年增长10%,阶段性财力补助400亿元,比上年增长33%。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21亿元,比上年增长对地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规模达到110.58亿元,比上年增加10.06亿元,增长10%。对地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规模达到203.42亿元,比上年增加33.5亿元,增长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