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县干部职工和教师工资的按时发放,保大局,保稳定,湖北省宜昌县实施了人员经费与公务经费分开,工资直达个人账户的改革。县财政局在乡镇财政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将工资部分的补助款由县局直接划入专户,公务费、专款等补助款按原办法划入财政所账户。进入“工资专户”的资金不准支取现金,不准汇兑,只准三个流向的转账,以确保工资支付。但是,有了人头经费并不等于有了公务经费,为鼓励积极增收节支,宜昌县同时实施了资金调度与收入进度挂钩,即发放工资后的本乡镇留用财力与财政收入进度挂钩,比例拨付,收入达不到进度的乡镇,县财政按第四轮财政体制人平公务费标准核拨公务费,这样,实行新的预算资金调度办法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不变,资金调度与收入进度挂钩办法不变。
“人员经费分离、工资直达个人”的改革,将单位对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中的部分权力作了硬性支付,将人员经费作为独立的部分加以确保,减少资金支付的随意性。宜昌县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已实行了5个月,未欠教师一分工资,每月10日左右都能直接到达个人账户。
(林毓卿 李晓峰 袁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