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去年,安徽省平稳地实现了由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向以财政收支为主线全面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的过渡,卓有成效地进行了财政收入质量专项检查和财政支出专项检查。朱厅长,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朱:去年大检查取消后,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经讨论研究达成共识。认为大检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特定时期的历史产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检查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大检查取消后,财政监督工作不但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为此,我们确定了财政监督工作的新思路,即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以强化财政职能为目标,实行收支监督并重,内外监督并重,做到经常性监督与专项性、突击性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相结合,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逐步建立涵盖财政收支、体现财政管理的监督新机制。
工作思路明确后,结合安徽省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去年我们以在全省开展财政收入质量专项检查为切入点,向全省发出《关于开展全省财政收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目的是加强财政税收管理,强化对收入征管工作的监督,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重点检查1996...
记者:去年,安徽省平稳地实现了由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向以财政收支为主线全面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的过渡,卓有成效地进行了财政收入质量专项检查和财政支出专项检查。朱厅长,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朱:去年大检查取消后,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经讨论研究达成共识。认为大检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特定时期的历史产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检查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大检查取消后,财政监督工作不但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为此,我们确定了财政监督工作的新思路,即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以强化财政职能为目标,实行收支监督并重,内外监督并重,做到经常性监督与专项性、突击性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相结合,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逐步建立涵盖财政收支、体现财政管理的监督新机制。
工作思路明确后,结合安徽省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去年我们以在全省开展财政收入质量专项检查为切入点,向全省发出《关于开展全省财政收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目的是加强财政税收管理,强化对收入征管工作的监督,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重点检查1996年以来各级财政、地税和有非税收入征收任务的部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的情况。检查历时3个月,自查面达95%以上,全省抽调1438人,组成401个检查组,对2360个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基本摸清了我省近几年财政收入的情况,查清了问题,找出了原因,研究制定了改进措施,为今后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促使财政良性循环打下了基础。
根据以财政支出为中心,全面履行财政监督职能的设想,我们把今年定为财政支出管理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全省基本建设投资、农田水利建设支出、粮食风险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公检法支出、科教文卫支出以及专项支出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全方位的跟踪监督方式,以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记者:目前安徽省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的情况怎样?
朱:以前我省的财政监督工作比较薄弱,机构设置不统一,人员配备也严重不足,无法适应新时期财政监督工作的需要。为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的财政监督机构建设以及人员配备都有了较大的改观。目前全省17个地市和70个区县基本都设立了专职财政监督机构,其中有5个地市成立了财政监督局(处)。各地都充实了大量的精干人员到财政监督机构队伍中,全省财政监督队伍已达289人。当然,这与适应全面行使财政监督职能的需要还有差距。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强财政监督机构的建设,赋予其更大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并进一步充实财政监督人员,提高人员素质。在加快财政监督法制建设方面,我们按照既保证地方财政监督工作开展的需要,又要提高财政监督立法水平的原则,先后开展了三个层次的工作。第一层次是草拟了《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目前已被省政府列为今年财政立法的第一项内容。第二层次是草拟并出台下发了财政监督几个专项检查的办法,为我们今后开展专项检查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层次是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财政监督规章制度和工作守则。另外,我省各地结合实际,都制定了一些工作规则和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仅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依据和保证,而且加快了财政监督工作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