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重大决策,是大力整顿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财政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预算外资金增长较快,对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预算外资金在其设立、使用和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而且愈来愈突出。如一些地区、部门弄虚作假,大量隐瞒财政收入,将预算内资金转到预算外;一些部门和单位擅自设立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随意扩大基金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一些单位用预算外资金滥发钱物、挥霍浪费、投机牟利、搞计划外投资,有的私设“小金库”甚至贪污私分,等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扰乱了财经秩序,分散了国家财力,加剧了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基金的膨胀,增加了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负担,影响了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今年3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对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奠定了基础。这次国务院又作出《决定》,明确了预算外资金的性质、范围和立项审批制度,提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内容和措施,这必将有力地推动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贯彻好国务院《决定》精神,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关系今后经济发展的重大措施。做好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不仅对搞好反腐败斗争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更重要的是它对规范政府分配行为,健全财政分配职能,强化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预算外资金取之无序、失之管理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预算外资金管理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从国家大局出发,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入手,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以顺利贯彻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决定》已经明确提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内容和措施,关键在于认真贯彻落实。当务之急是要把目前不统一、不规范的做法统一到《决定》的要求上来,严格按照《决定》的要求去做,坚决防止和纠正随意改变《决定》的原则另搞一套的错误做法。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扎扎实实搞好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工作,在巩固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搞好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预算法》,明确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必须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隐瞒财政收入,将预算资金转移到预算外。要加强对收费、基金的管理,要按要求将一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规模。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与处罚制度,对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者,要依法予以处罚。财政部门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好《决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各项管理、检查和监督工作,切实管好预算外资金。
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各个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坚决按照《决定》的精神共同做好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